引用:
原帖由 cicici 于 2010-1-21 18:48 发表 
没有公章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现在最新的经济法是认可签名的。
这个是可以和公司谈的,特别是老外的话,既然可以给5万,说明业绩没有那么不好。但是如果准备长期做下去,一定要注意口气和谈判技巧。谈一谈而已, ...
闹僵当然是下下策,而且也没到那个地步。朋友是婉转地跟local上司谈了,认为这个奖金分配对朋友是unfair的,因为没有事先谈好的package,朋友还不一定同意来这家公司。他的老板当然也不希望对朋友是demotivated。他的上司会和美国总部商量再给结果。但朋友觉得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坚持这个方案,而不理原来的承诺。老板可以轻轻松松地说业绩不好,或者是当时对这个offer letter的条款理解不同。但对朋友个人而言真是unfair的。如果一开始就说明奖金是不定的,而且如果朋友也接受的话,无话可说。但现在白纸黑字也在offer letter上说明奖金的范围,那朋友的更解有最低保障奖金是应该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