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玮玮他妈
(我保留打你屁股的权利!)
发表于 2008-12-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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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调整的时候,公积金发出通知:大致意思就是没有缴纳的单位必须补齐咯~~~~
我查看了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条例规定了确实要缴纳的,但是大家都知道逃得企业很多,社保近两年抓了很多,估计明年要着手抓公积金了。
补充,外劳力是可以缴纳的,就看公司交不交了,再看员工告不告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