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以夫妻分居名义办理落户的细则
最近比较头疼,到处找资料,也没有见到什么说得很清楚的,不得已到这里来麻烦曾经有过我这样经历,或是其中的人事政策高手来帮我分析分析:
今年老公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都拿到手了(名校,全日制),老公问我想不想把我的户口以“夫妻分居”的政策赶紧落下来。
当然想啦。不过想来想去,知道我们条件是够了,但是不知道目前的人事政策是怎么细化的,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办,目前我们的情况如下:
老公:目前博士学历学位都齐了,目前上海某二类大学教师编制,户口为集体户口,在延安西路那边人才交流中心。
我:大学本科,目前在上海某国企下面的一个二级公司上班,已拿上海人事局发放的居住证第3年(居住证已经续办到了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都是1年,今年申请到了3年)。
我们在上海暂时还是空军。
你们帮我看看,我应该去找谁?目前这个条件办,有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