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4个人次参与评价】

[其他] 燃气灶使用年限6~8年即应报废,合理吗?

燃气灶使用年限6~8年即应报废,合理吗?

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0303/1880913.shtml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早在《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中就明确规定了厨卫家电的使用年限。有关专家指出:一般抽油烟机使用寿命为5000次,人工煤气燃气热水器为6年,人工燃气灶具使用6年即应报废,石油天然气灶具使用8年即报废。超过标准使用,机械设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功率下降,损耗增加,对人体健康指数造成严重威胁。……

燃气热水器使用年限6年,我个人觉得有其合理之处,因为水质的问题,热水器里面的水管有些被腐蚀得很厉害;但是燃气灶和抽油烟机使用年限这么短,我觉得不可理解。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TOP

万一有燃气灶肇事发生,从主管部门来说,有了明文规定;从厂家角度来说,只要过了应报废年限,厂家是没有责任的;所以我们这些使用者要承担所有的后果。我没有查过每年购买的燃气保险是怎么规定的,不知是否有超越期限的免责条文。.

TOP

回复 6#格格妈 的帖子

我有同感。所以觉得这种做法侵害了使用者的权益,不合理。.

TOP

引用:
原帖由 益杰妈妈 于 2010-3-9 13:52 发表 \"\"
我只想说,以前的东西都很耐用,现在样样都要换新的,符合低碳生活吗?当然如果确实牵涉到安全问题,那就换,但是这样不顾个体使用情况,不管各品牌质量差异等,一刀切的认定6~8年就要更换,除了拉动内需外,就是推卸 ...
我同意。制定了一项规定,而实际上大多数人都没有执行,所以我想反过来问问这项规定是否合理。
这个年限规定不知是否会引起厂家降低其产品耐用度的做法,现在压价竞争本来就很厉害了…….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