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myhd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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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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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超前年龄程度与性早熟诊断
在性早熟诊断中无一例外的都要做骨龄评价,医生会根据骨龄提前的程度及其它体征和生化检测对性早熟的类型做出初步判断,并确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内容和治疗方案与监测周期。
根据我们对长期咨询中被专家确诊的大量的女性性早熟病例的CHN骨龄分析,我们发现,骨龄提前程度不同,其临床意义也不同。
骨龄提前程度=(骨龄-年龄)
儿童出生以后,因遗传因素和营养状况及生活环境不同,个体发育速度也不同,导致发育的程度(骨龄)也不完全相同。并且随时间延续,由出生时骨龄相差0-3个月,逐渐扩大,到2.5岁时达到相差最大可提前或落后1岁;至5-6岁时正常的发育差异进一步扩大到提前或落后1.5岁左右。此后发育正常的孩子发育程度(骨龄)的差异不再继续扩大。而在整个发育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孩子骨发育速度呈波浪式起伏,发育程度(骨龄)在这个范围内波动。
但也有一些孩子的发育程度(骨龄)会突破这个正常范围,出现提前程度逐渐加大的趋势,或维持较高的提前程度。
我们初步分析了数百例因第二性征发育而就诊的性早熟患者。得到以下印象:
提前1年左右及以内的,属于正常,第二性征发育往往是暂时的和发育较缓慢的。通常不需要干预,只需要每半年至一年定期复查骨龄、身高、体重和第二性征发育。
提前1.5年左右的,多属于营养性和体质性或遗传性的以及性早熟早期症状,部分儿童骨龄维持提前程度不变,部分儿童骨龄继续提前。其中骨龄大于9岁的,应该做激素检测,临床医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做激素激发试验和甲状腺、肾上腺类的激素检测。对于骨龄小于11岁的,通过中药干预和膳食结构的调整和加强运动,改善睡眠等辅助措施,多数可以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保持骨龄和年龄基本平行增长或使骨龄加速的势头得到缓解,但仍有部分孩子的骨龄无法有效控制)。这些孩子需要每3个月复查骨龄、身高、体重和第二性征发育程度以及性激素的变化
提前2年左右的,决大多数属于真性的特发性性早熟,虽然其中大多数无法查明具体病因,但应该做全面的激素检测和超声检测排除器质性原因。对于特发性的真性性早熟,这类患者使用中药和保健治疗,骨龄大的,多数只能暂时缓解症状,但无法抑制骨龄;及时地用促性腺激素释放素疑似剂进行干预,往往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具体使用剂量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并根据复查的激素水平和骨龄、身高、体重的增长速度做及时调整。
提前2.5左右的,多数存在明显的骨龄加速情况,必须做全面的内分泌、超声检测,必要的应该做脑垂体和下丘脑的核磁共振或CT检测。虽然其中相当一部分仍不能查出明确的病因,但全面综合的检查有利于确定下一步定期复查的内容和重点监测器官。这种情况的特发性性早熟,中药的作用已经十分不明显,及时地用促性腺激素释放素疑似剂进行干预可以较好的控制骨龄,但对终身高的改善比较有限,尤其是伴有父母一方或双方身材比较矮小的,对终身高的改善十分有限。对第二性征的抑制大多会暂停发育,但减小或消失的比例较少。
提前3.0右及以上的,多数存在明显的骨龄加速情况。多数患者经过全面认真的医学检查可以发现较为明显的疑似病因。这种情况的病患单纯用促性腺激素释放素疑似剂进行干预的效果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但总体上对骨龄加速有不同程度的抑制。对终身高的改善也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有些不能够抑制预测身高的进一步下降。这类病患需要对疑似病因和器官进行定期的复查以及早发现器质性病因和及时诊断、治疗。
本文中所用骨龄完全采用CHN法进行仔细的评价。使用其它骨龄评价或评价随机误差较大的,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判断,进而影响对病情的判断。
上述观点仅供参考,具体诊断和处置必需由经验丰富的儿童内分泌科医生结合临床症状和各项医学检查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