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家有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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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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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求助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时候可以在现在的公司开始享受年休假;二是到可以享受的时间点后,可以享受几天?以上有人回答一,有人回答二。
第一个问题: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能算作工龄,因此你必须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满一年之后才能开始享受年休假,也就是到2011年3月开始享受。
第二个问题:按照你的描述,你在1991年至2005年有工作单位,到2011年3月时,你的累积工龄为14+1=15年,按实施办法,你可享受的年休假为10天,当然你需要提供1991-2005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缴纳证明都可以;如果无法提供,那能享受的年休假为5天。因为2011年3月起不是整年,需要进行折算,因此2011年你可享受的年假为10*306/365天=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