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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关于劳动手册问题

关于劳动手册问题

单位将原来从事行政人事工作的一女员工换岗到其他部门,该员工便开始休起了长病假.在办理完交接后,单位发现该女员工的劳动手册不在个人档案中.
单位要求该女员工交出劳动手册给单位保存,女员工称遗失了,自己也找不到了.
单位已要求其补办并尽快上交.
请教,遇这种情况,如不补办或不上交,可否停止发放她的病假工资或停止为其交纳四金?
另外,该员工带走劳动手册(或遗失)的原因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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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馨宝宝妈妈 的帖子

交四金是能照常交的,即使拿失业金也是不行的,社保中心有记录的,有单位交四金她是拿不到失业金的
反正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她,看看她的配合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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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zyn_1029 的帖子

不是吧.每个单位录用上海人都要求其提交照片\身份证原件(供复印留存)\劳动手册原件等等..这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之一.
联系上她本人了,她说劳动手册一直是遗失的,来我单位就没有的.
因为她自己从事人事工作,所以能混过去了,否则,没有劳动手册哪个单位会录用她?
我已经咨询过12333,不能以扣押工资形式要求她提交劳动手册,但可以限期她提交,如确系遗失,有工作单位的(因视为单位遗失的),用人单位负责为其补办.没有工作的,自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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