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就事论事:
LG的妹妹条件好、婆家有钱,不表示你就可以让她父母只给十几万嫁妆打发她,而把2套拆迁房都给你们(她妹妹自动放弃另当别论);你妹妹有困难你自己有能力、尽力帮助她当然是好事,但并不表示你可以把家里的共有财产去给外人(对你LG、女儿来说这个不是直系亲属吧)。
兔子说得好:我有能力,我就贴娘家
我理解的这个能力一是指自己有能力赚钱贴娘家,一是指能摆平LG让你贴娘家

现在看来你没有以上2种能力,那么你对前夫家有意见也只能保留,难不准他们家对你意见也挺大:自己赚1、2千块钱,先想想怎么养女儿吧,前夫的父母的钱让他们自家人去协商好了,难道还要按你的意思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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