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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

引用:
下面是引用chenchen于2005-01-11 8:53发表的 :
刚刚看到还有个贴子说现在还没实行交遗产税。其实在父母的房产证上加儿女的名字和将来接受父母的遗产时变更产证不是同样的道理嘛?
因为怕以后缴遗产税,所以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就直接用儿女的名义。如果在买房时没有用儿女名义,父母生前想加上或变更成儿女的名字的,如果是有偿的,则属于买卖,无偿的属于赠与。这两种情况按现在的法律都是要缴契税的,上海的契税税率为3%,计税税基为房屋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不能过分低于评估价格,如果是赠与则是按当地同类房屋的评估价格),政府为了鼓励百姓买房,目前房屋买卖的契税优惠为1.5%。如果父母去世后房产证变更为儿女的,属于继承。目前继承不需要缴契税,但今后如果实行了遗产税可能要缴遗产税。但遗产税一般有一个起征点,即超过一定金额的遗产才需要纳税,而且很可能是超额累进税率(就象我们的工资缴所得税一样)。目前讨论遗产税的起征点大多倾向于80万到100万,就是遗产超过80万或100万的部分才需要缴。所以如果想避免缴遗产税的朋友应当仔细算算就你的财产(或你要继承的财产)而言为了避免遗产税而多缴契税是否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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