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其他] 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现悔约了?

引用:
原帖由 TONY-SHCN 于 2009-12-25 11:25 发表 \"\"
是书面的,我有留底,要求和她面谈,她也不见,问了人事说让我做到合同期满。
我的感觉是,竟然是人事已通知,那是很慎重的决定。你可以以此跟他们谈判,应按原来的执行。是你方先提出,而起初非你本意。
现在已经扰乱到你对企业的信任度,企业难道不应该给员工安全感么,以发挥员工的最大忠诚度。
你就说,自接人事通知后,为谋生,短短两三天便有公司请你。。。。。。种种。。。
祝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TONY-SHCN 于 2009-12-26 14:25 发表 \"\"
协议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是11月30日,而且因没提前通知,所以赔偿金是N+1。我是签字了,关键是老板没签,我咨询过,因协议中有以双方签字为准这条规定,所以协议我签了也没用的。
现在心情怎么样啊?.

TOP

补偿金跟赔偿金还是有区别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家有胖胖 于 2009-12-30 13:04 发表 \"\"


说的对,我上面写的不够严谨,应该是经济补偿。
呵呵,,
是啊,可是这里不是法律专线。也许不用那么严谨。。
表达正确。。。
元旦快乐。。。。.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