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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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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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一位MM在邱竞美容有限公司的经历,提醒大家注意
上海邱竞美容有限公司,一家旗舰店坐落在港汇广场4楼,号称在中山公园和正大广场都有分部。这样的一家美容院,本该重视自身的信誉,然而,事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
2005年8月,我在该美容院的旗舰店办理了一张价值人民币20,000.00皇冠卡,在卡内消费金额打四折的同时获赠价值人民币25,000.00元的其他服务。2005年12月7日,她们推荐我使用新推出的骨胶源眼膜,使用4次以后,开始出现轻微的眼部肌肤敏感红肿现象。2005年12月28日使用后,发现左眼角有一小块红肿,当时并不严重,我并没有把它当回事。两天后(即2005年12月30日)过敏现象逐渐发展到整个眼部周围,严重红肿,眼睛都无法睁开。因为是第一次发生这种问题,我也没有将此次过敏与骨胶源眼膜相联系,遂到华山医院治疗,恢复正常后,又经过二个多星期的时间巩固。
2006年1月25日,我再次到该美容院使用了骨胶源眼膜,做完以后当场发生过敏红肿,美容院没有预见到过敏会这么厉害,一开始还轻描淡写的说不要紧,做做冷喷就好了,于是,冷喷了将近1个小时,同时服用了抗过敏药开瑞坦,红肿却越来越严重,且感觉非常痒,直到两天后仍然未消肿,为了能留下书面依据,我让美容院的小姐在美容卡上把当时的情况写了下来。后来再次到华山医院诊断,医生说该症状属于比较典型的过敏反应,皮肤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变态反应后,产生过敏现象,当时不一定会马上表现出来,潜伏期通常在2-24小时,一旦产生了过敏反应,以后每次遇到类似过敏源,就会马上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她们的产品已经对我的皮肤产生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基于上述已经产生的损害,我向美容院提出卡内未消费部分的退款,其它赔偿问题还未提出。但是仅仅这个要求,就被她们用各种方式拒绝。其中有一个非常可笑的理由就是,对于赠送部分的,她们也要按价计费,也就是说,按照她们的算法,她们只需要退还我1,800.00(我卡内的实际消费9,655.00)。她们损害了我的皮肤,还能够通过强卖赠品收取费用,换句话说就是说通过把顾客皮肤做坏,她们可以多赚将近9,000.00元,天下居然有这样这样划算的故意伤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对于上述情况,我向12315提出了投诉,消保委将这个投诉案转到了港汇广场,因为港汇广场作为商家的管理机构,承担了第一次的沟通工作,对此,我向消保委提出了异议,因为协调者不能与被协调者有利益冲突,港汇作为管理机构,本身就与美容院有经济利益上的瓜葛,如何能保证公正的立场。消保委向我保证了说如果港汇管理方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消费者说话,消保委会直接出面,但是消保委并非执法机构,只能帮助协调。于是,一个多礼拜的扯皮活动开始了,邱竞开始找各种借口拒绝退款,甚至连当初美容卡上白纸黑字的情况都在想办法予以否认。对此情况消保委也反复强调,他们只能帮助协调。哈哈,这就是消费者保护协会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方式。
今天上午,我和他们的老板李先生电话沟通了一下,有恃无恐的态度活脱脱的体现了一家不把消费者放在眼里的企业老板形象,跟他们沟通也是白费时间。对于这样的商家,通过消协投诉似乎已经没有多大作用,我将在近期整理所有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用法律维权的同时,我也希望众多姐妹能够认识这家美容院,不要为大门面和众多连锁店所欺骗,欺客的往往都是所谓的大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