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也不要再回复佳年华MM了。
本人跟贴较早,故该事态发展的前因后果应该还是比较熟悉,以我个人理解某ID还是有相当大的责任,且言语~~,但LZ不计较,也忽略此人,我想她是无所谓了,志同道合,“同”才能“合”,“不同”大家便各走各的,从此不相往来。
前日“大杂烩”上也有人对此事发表感慨,说明一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也有人不知缘由,听人说伐说伐后也有支持、赞同、同情、肯定的,故当事人更无感触。人贵在自省,但人如若认为自己无错,又岂会有“自省”二字。当然从对方角度来说,你们都是不正确的,都是抱团的(这句话在WW上一直可以看见),既然当事人这么想,那还有什么可以进一步的呢,所以LZ的气量和做法,我觉得可行,该还的还给她,在还后忽略她。当然你的做法,我也肯定,也佩服,只是自己没这个胆识

,投诉了、清晰表达自己想法了、有结果了,便罢了,不要再去尝试说服别人,很累,也很没必要。如果每人都是能被说服的,那这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纷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