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草原
(( 嘿!)
发表于 2009-3-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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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顽童费曼的故事
查理德·费曼在理论物理界享有崇高威望,曾参加与著名的曼哈顿计划,并以量子电动力学上的开拓型理论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但是,最令这位美国加州理工学院教授得意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他一生中率性而为的恶作剧和充满孩子气的智慧游戏。
费曼11岁时,就拥有了自己的“实验室”。当然,那不过是地下室里的一个小角落,一个装上间隔的旧木箱,一个电热盘,一个蓄电池,一个自制的灯座等等。就是用这些简单的设备,费曼学会了电路的并联和串联,学会了如何让每个灯泡放到不同的电压。当自己可以控制一排灯泡逐次慢慢的亮起来,“那情形真是美极了。”
费曼常常为邻居的孩子表演魔术,一种利用化学原理的魔术,比如把酒变成水等等。他还和一个朋友发明了一套戏法。桌上放着一个本生灯,费曼先偷偷地把手放在水里,再浸到苯里面,然后好像不小心地扫过本生灯,一只手便烧起来。他赶快用另一只手拍打已经着火的手,结果两只手便都烧起来。(费曼告诉我们,手其实是不会痛的,因为苯烧得很快,而皮肤上的水有冷却作用。)他挥舞双手,边跑边叫:“起火了!起火了!”所有的孩子都紧张,全部跑出了房间,而他们的表演也就结束了。费曼的“实验室”更像是一个“儿童园”,他的“实验室”也只是一种游戏。
但是,现代科学最基本的精神——实验精神,就在这些玩乐和游戏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谁能说这些玩乐和游戏不正是培养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温床呢?
费曼的好奇心极强,他对数学、生物学、化学均非泛泛涉猎,而他的出发点却常常没有什么明确目的,而只考虑这是否有趣,好不好玩。有一次,费曼在志上看到一篇描写警犬的文章,提到它们的嗅觉特别敏锐。他想:警犬真厉害,不知道我们人的嗅觉有多灵敏呢?费曼的不凡之处在于他不仅是想想,而且真的趴在地上像个猎犬那样爬来爬去。他的实验表明,猎犬固然在嗅觉上强于人类,但人类也不像他们自认的那样无能,事实上,问题只在于人们的鼻子常常离地面太高而已!以后,这成了费曼教授的保留节目;他先走出房间,屋里的人各自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堆在一起,然后他走回来,能准确地指出某一本书是那个人碰过的,而且屡试不爽!别人以为这是什么魔术,无论如何不肯接受费曼的解释:人手的气味差异很大,你自己试试就行了。
。。。告诉我们,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缺乏敏锐的关注和好奇,你就不会在科学研究上有什么出息。
费曼最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有的人不是通过了解而学习,只是靠死记硬背,把乐趣变成了刑罚。在巴西里约大学,费曼做了一年的客座教授。他发现巴西的学生上课唯一要做的是记笔记,考试时,除了背下来的东西外,什么也不会。在学年终的时候,费曼应邀做了一次演讲。他坦率地告诉巴西人,他看到的令人震惊的事实:那么多小学生在书店里购买物理书,那么多巴西小孩在学物理,全都比美国小孩更早起步,可是整个巴西却没有几个物理学家——为什么会这样?那么多孩子如此用功,却一点成效也没有。
。。。”
我们需要这样的全体学生皆奥的读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