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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湖湖 于 2013-7-3 12:24 发表 
男女都有问题,女的问题更多,其实当初要加名字本身没错,女方名字不能加,可以退一步加老公的名字。但对老人不管不顾直至老人死亡,让男方和父亲断绝关系就太说不过去了,感觉这女的对男方并没什么感情。
真没看出来女的有多大问题,“家庭很冷漠,而且每次发生冲突,老公都是站在父母一侧”“小溪提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大江同意,但是大江父母不同意,大江父母的理由是,大江和小溪还没有孩子,婚姻不稳妥,如果房子增加小溪的名字,小溪难免要分一杯羹,所以坚决不同意增加小溪的名字。” 老两口首先就不信任这媳妇,也就是个外人,根本不能参与他们家的家庭决策,但贷款是要她还的,看来真将这媳妇当免费劳力,和传宗接代的工具了。所谓信任关怀是相互的,一个孤立的外人还要对老人照顾备至,直到死亡,这得多没心没肺才能做到,法律上也只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好像没说媳妇。反正平时老公都是站在父母一侧的,外人总是不对的,所以这种赡养的事儿子做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