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ack2009
(祝福旺旺)
发表于 2010-7-9 01:49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1#妈妈喜悦 的帖子
借LZ的宝地也帮朋友问一个问题:有一朋友,前两年买了新房,当时房产公司还配送了地下室,朋友手上有这份地下室的登记证明。但房子一直是空关着的。最近朋友想住这个新房,结果发现本属于她的地下室却被别人占有了,占有者手上没有任何证据,只有一个理由就是:这个地下室一直没人用,以为是无主的。 道理是明摆着的,但占有者却向朋友开口索要巨额费用。请教各位高人:如何文明的解决这个问题。代朋友先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