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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则] 规则公示如下

规则公示如下

时间:2007-1-20 上午10:00-13:00
地点:来福士广场2楼仙踪林
参加人员:daipian,Dripdrop,Irisch7,elaine_yu,winflowersy,双鱼儿MM,Bpp_tracy

就在今天,“宝贝回家”爱心社团成立了,篱笆论坛上一群互不相识的妈妈们走到一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汇集妈妈们无私的爱,去帮助那些流落街头的乞讨儿、流浪儿,让我们的心去温暖他们受冻挨饿的身子,让我们的爱帮助流浪乞讨的孩子重新找到家。
首批会员对社团使命、近期任务、远期规划等内容积极出谋划策,所有的努力都指向同一份期盼:宝贝,快回家吧,冬天来了,寒冷的街头不该看到昏昏沉睡的你,不论你是被偷被拐的宝宝,还是爹娘带你乞讨街头,你都应该有一个家,一个可以遮风挡雨、一个温暖呵护你的家。
在与会成员的头脑风暴下,“宝贝回家”社团的总体规划初见雏型,在此公示如下,期待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我们,提出您的意见和想法,“宝贝回家”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
一、 社团使命
——组织志愿者,发现和救助周边的乞讨儿、流浪儿,尽力使他们获得安全、健康、正常的生活环境。我们的救助对象重点是疑似被拐卖,被迫乞讨、卖艺、偷窃的流浪未成年人,同时也包括那些因为各种原因由亲生父母带领乞讨的未成年人。没有人愿意选择流浪街头的生活,更何况是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且不说肉体上受到的伤害,乞讨和流浪对于他们未来的人格和心理成长都会造成严重损害。帮助流浪的孩子尽快回家,不论解救被拐卖孩子找到亲生父母,还是让遭父母遗弃的孩子回归社会,我们的使命都是: 帮助宝贝回家。
——呼吁我国尽快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切实保护儿童权益。在如何保护流浪儿童方面,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提供明确可操作的法律规定。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都只是对未成年人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没有有关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的条款,他们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当务之急,是要通过宣传、发动民意,呼吁尽快出台一部针对流浪儿童特点,能对其实施有效保护的法案。社团将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传达民意,形成舆论,推动我国儿童保护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 组织形式
社团采取志愿者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拟形成10名左右的核心成员,分别负责对外宣传与公关、财务管理(如有募集捐助活动)、救助执行等工作。核心成员将组织定期开会(目前暂定半月例会),商讨当前开展的救助活动和救助对象。外围通过网络报名登记方式形成来自上海乃至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主要通过回帖,email,MSN等在线方式沟通,尽己所能提供各方面可能的帮助和支援。
社团成员一致认为,要发挥社团的影响力、号召力,今后视社团组织的发展情况,拟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注册成为正式民间团体组织,转民间“个人行为”为“单位团体行为”,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 工作规划
(一)设立网站,加大宣传
    要网罗人的力量,设立专门网站必不可少。目前虽然也有各种各样的寻人网站,但并不单纯针对未成年人,导致各种失散人员信息过多过杂,失踪儿童信息量又过少,查询困难,效果不佳。
    我们的设想是:要建立社团自己的网站,网站全部围绕流浪、乞讨儿童展开,一方面提供我们这些志愿者平时拍摄的影像资料,按照儿童性别、大致年龄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写明发现的时间、地点以及体貌特征等细节;另一方面,为寻子父母开辟寻人启事,留下失踪儿童具体信息,同样分类建立查询档案。流浪乞讨儿童的资料应不局限于上海本地,我们可以招募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加入我们的组织,将各地发现的流浪、乞讨、卖艺儿童照片集中起来统一发布。总之,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切实为寻子父母提供帮助,为他们找到哪怕是一线希望。
网站的内容还可以包括:
1、法律研究。专门对国内外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法律加以整理和对比,提出我国的差距;也可以找一些国内这方面领域的研究论文,要通过编辑整理,为我们呼吁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2、调查手记--包括我们平时救助流浪儿童所经历的所见所闻,曹大澄老先生的调查手记,网上登载的关于流浪儿童悲惨生存现状的各类资料等。
3、案例追踪:可以是国外儿童如何受到法律保护的案例,也可以是我国儿童受到残害、或遭到遗弃的重大案例,比如倩倩、比如佘艳、比如李思怡,呼吁必须立法加强对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行为。
4、社团活动:发布社团近期要组织的活动,比如LB妈妈们曾经发起组织的给总理的信及千人签名活动,比如我们发现并救助疑似被拐卖儿童行动,比如我们可能拟写的法律议案等;
5、志愿者论坛: 提供各地志愿者联系方式和交流的平台。网站的内容还可以很多,请大家集思广益。
当前,我们将先从博客或个人网页开始,不断积累素材和实践经验,在条件成熟下成立网站,期望有IT经验的爱心MM能加盟社团,提供网页制作援助。
(二)尝试发起救助行动,积累实战经验
尽管在目前法律缺失的情况下,我们自发组织的救助行动可能会遇到种种障碍——成年人带着孩子行乞并不犯法,孩子和大人之间的关系也很难查实,但我们仍要尝试组织几次救助行动。要发动成员寻找周边疑似被拐卖儿童乞讨、卖艺人员,摸清其活动范围和出没规律,在多位成员在场情况下报警,并且追踪记录下报警后的救助过程和结果。经历救助过程,留下第一手救助实战记录,不仅能为我们今后大规模救助行动打通关节、形成流程,更能发现其中的问题和症结,为舆论造势积累资料。
(三)起草法律议案,争取提交全国人大
  这是关键之举,也是根本大计,只有法律环境改善了,儿童权益得到全面保护,国内儿童的生存环境才能切实提高,我们的宝宝才能生活在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中。我们要起草一份法律议案,呼吁立法机关关于尽快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对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专门性规定,对法定监护人提出加强法律监管要求。这份议案期望能够通过找到一个热心儿童保护事业,关心支持我们社团活动的人大代表,争取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呈交上去。议案内容应该包括:
    1、呼吁立法严禁带领未成年人乞讨、卖艺,违者即触犯刑法。国家要强制剥夺带领未成年人乞讨、卖艺之人的监护权,乞讨、卖艺儿童要送交福利机关接管;如果爱心人士打110举报有人带孩子乞讨和卖艺,警察局一定要出警力严查!
2、呼吁立法严禁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违者即剥夺其监护权,并提起诉讼;孩子送交国家福利机关接管。对虐待孩子的人,无论其是人贩子还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法律都应该严惩! 如果是其父母,至少要强行收容,如果父母在被强制收容之前曾经对孩子有虐待行为,则要强行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同时乞讨和卖艺儿童要立刻送福利院!如果是人贩子,则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这是从源头杜绝人贩子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让人贩子觉得无利可图而收手!  
3、呼吁立法完善福利院制度,加强对领养人的审核和后期的跟踪工作。一方面不给那些拿着孩子做乞讨工具的人任何机会,另一方面给真正有领养需求的家庭开绿灯,比如减免福利院向领养家庭收取的赞助费用!杜绝人们从人贩子手中买卖被拐卖来的孩子!
(四)加入“慈善厨房”,为乞讨、流浪人员派发衣物和食品
    西安有个英国人组织了一群“黄河志愿者”,自掏腰包建立“慈善厨房”,给乞丐免费派发食品和衣物。发起人托尼认为,如果这些流浪者愿意走15-20分钟的路程到慈善厨房领取包子,那么他们很可能是真饿了。因为如果他们是“白天乞讨晚上睡酒店”的丐帮中人,是不会费力走那么多路来仅仅领取一份免费的晚餐。慈善厨房本身就可自动筛选出那些真正无家可归,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社团是否可以有所借鉴呢?
我们的设想是:1、加盟慈善厨房。其实慈善厨房并非托尼独创,在欧洲已经是十分普遍的慈善救助方式,托尼也提出要将慈善厨房办到上海来,我们可以和他取得联系,相信他一定会支持我们的行动;2、我们的社团组织可以定期(比如按月)组织类似的派发活动,提前告诉那些乞讨人员活动的时间、地点。在物品准备中,尤其要多准备奶粉、米粉、婴儿服装等儿童用品,因为我们救助的对象首先是乞讨人员手中的孩子。
(五)组织力量为真正需要帮助的行乞人员提供就业帮助
对于那些确实因为生活困难,不得不带着孩子流浪街头的行乞人员,社团将考虑组织人力、物力为其就业提供帮助。具体措施包括:为行乞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学会基本就业技能(如家政培训);组织人员看护行乞人员的孩子,为其解除后顾之忧等。
(六)争取媒体的支持和帮助
    LB妈妈千人签名致信总理,LB妈妈成立社团组织,对乞讨、流浪儿童实施爱心救助行动,加上曹大澄老先生的调查手记披露的种种内幕,必定能成为媒体感兴趣的触点。社团将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尤其争取媒体对救助活动整个过程的介入,推动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流浪行乞的社会问题。目前已有新闻晚报的记者了解并报道了爱心社团即将成立的新闻,记者还亲自参与了社团成立的第一次会议,见证社团的成立,这是我们良好的开端。今后,社团要不断争取各种媒体的关注,尤其电视媒体的介入,将曹老先生笔下被迫乞讨、卖艺或流浪儿童悲惨的生存现状影像化。
(七)联系国外的相关组织或媒体,争取国际援助
我国政府于91年正式签署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还于90年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政府承诺将认真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英国救助儿童会等国际组织都十分关注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进程,并在去年协同我国民政部举办了全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研讨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英国救助儿童会都应该成为我们尽力争取援助的国际组织,要尽力和这些组织保持沟通,表达我们民间救助儿童的心愿,以及由于法律缺失所导致的在实际救助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困惑或难题。总之要让他们知道有我们这股民间力量的存在,最好还能通过他们找到国外媒体采访报道社团,形成国际舆论。
(八)和民政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
    民间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既要让政府感到压力,又要让他们觉得我们这个组织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政府很难解决的问题。相信我们的慈善之举,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是吻合的,与上海市政府举办的蓝天下的挚爱系列慈善活动是吻合的。
四、近期工作
根据目前实际状况,我们认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是成立网站和实施救助行动,起草议案可以齐头并进。待形成一定声势、造成一定影响后再尝试其他几方面的工作。以下是近期主要工作开展的任务安排,期待各路高手加盟:
(一)网站工作:
1、提供大家发现的怀抱婴儿行乞人员照片、流浪乞讨儿童照片、被迫卖艺或偷窃儿童照片等,email至winflower217@hotmail.com  winflowersy 收
注意事项:提供照片的同时,请尽可能提供发现地点、大致行踪规律、相关婴幼儿的性别、大致年龄判断以及相貌细节特征等(比如哪里有颗痣等),以便我们建立档案。
2、提供身边或网上发现的丢失儿童的信息,包括寻人启事、寻人照片等,email至winflower217@hotmail.com  winflowersy 收
期待各位志愿者热心参与,用您的相机记录下您的发现。
3、各类资料的搜集和整理——需要法律专业(最好是儿童保护法方面有专业研究)的志愿者提供援助,同时需要有一定文字功底的热心志愿者加入;
4、网页的制作——尤其需要有网页制作经验的志愿者加入,提供技术支持。
(二)救助行动
1、尽快确定一个疑似被拐行乞对象,尝试通过报警,由警方出面实施救助,由我方志愿者记录下整个救助过程——需要志愿者提供救助线索。如有线索,请回帖。
2、争取媒体的全过程参与——希望有媒体关系的志愿者提供资源。
(三)起草议案
1、搜集各方面资料,完成议案的起草——需要有法律背景、了解议案起草模式的志愿者加入
2、寻找人大代表——需要有这方面资源的志愿者提供合适的人大代表人选。
五、招募志愿者
有正义感有爱心人士均可参加,请提供详细个人资料,包括旺旺网的 ID, 真实姓名,手机号,MSN,QQ. EMAIL. 活动区域(上班区域和住址区域),社团将统一建档。真实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会作保密,其他基本资料将统一发布。

[ 本帖最后由 anges 于 2007-1-24 11: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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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以孩子为本吧!先搞好的孩子救助,开始是不能面面俱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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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宝贝的妈妈 于 2007-1-26 11:08 发表
还是以孩子为本吧!先搞好的孩子救助,开始是不能面面俱到的.
严重同意!周六去看过福利院的孩子们,确实值得同情,但起码生活都有保障。我们还是要从关注那些被当作乞讨工具的婴幼儿开始,做一些具体的工作。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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