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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吃饭不等于都要列入业务招待费。

吃饭不等于都要列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而对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没有仔细界定,大部分人认为,餐费就都是业务招待费,超标即进行纳税调整。真的是这样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规定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其实这不完全正确。
       从定性的角度来讲,业务招待费应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然而,往往有人一概而论,将餐费与业务招待费画上了等号,认为一切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看见餐饮发票就要调整,难道只要是吃饭就一定是业务招待吗?显然不是!虽然,税务实践中可能是处于管理的需要,因为无法对餐费发票进行区分,但是一刀切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例如:在公司内部,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年末,员工大聚会;员工新来,一顿欢迎餐;加班吃顿工作餐等等,这些与接待客户根本没有必然关系,很显然,餐费不一定都是用于接待客户。
       其实,企业应当在平时做好记录,严格管理、准确分类,归入不同的费用项目,主要能证明餐费的真正用途,是不需要一见餐费就作为业务招待费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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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象跟专管员的业务素质有一定关系,有些税务专管员就是这样,一见餐费就要求你进业务招待费。

如果是正当的误餐补贴或者差旅补贴,还需要事先在税务局备案,这个是以前的规定,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有的话,专管员搬出这一条来,我们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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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决定权不在我们企业手里,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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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是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多少是可以进餐费的吧!不一定是餐费就都进业务招待费。我也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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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童童妈 于 2008-7-7 14:53 发表 \"\"
好象是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多少是可以进餐费的吧!不一定是餐费就都进业务招待费。我也来学习一下!
是吗?有这个规定吗?

我没办法,有时候,只好和车费机票费旅馆费搭配在一起进差旅费,这样好象还象样点。

如果单独的餐费,且金额很大的话,真是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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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员工自己的,我们放在福利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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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璇儿妈 于 2008-7-7 16:53 发表 \"\"
招待员工自己的,我们放在福利费里
我们也是这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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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璇儿妈 于 2008-7-7 16:53 发表 \"\"
招待员工自己的,我们放在福利费里
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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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也是没办法,只能一刀切。谁叫有些单位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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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出差产生的餐费可以进差旅费?我们单位是不管的,只要是餐费都进招待费,以前因为销售大还行,现在可不行了.税赋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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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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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璇儿妈 于 2008-7-7 16:53 发表 \"\"
招待员工自己的,我们放在福利费里
那是否要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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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真是纳税先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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