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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约的解除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约的解除

公司有一员工,是销售职位,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中有约定销售指标,但是其本人已经2-3年没有完成指标了,且相差甚远。现在公司经营状况比较差,老板决定要解除合约,我想请教旺旺上的各位高手帮我指点一下,应该怎么操作比较合适。平时这个销售就是个喜欢惹事的人,经常在同事中挑拨离间的那种,老板不是很想支付补偿金。请大家帮我支支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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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对人事来说最烦了,只能从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入手吧,证据要确凿,规章制度应该是公示过的。如果他没犯过大错挺难的。要么和他协商一下?不完全支付补偿金很难,而且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充分理由,他万一去仲裁要公司赔2N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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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考核指标协议一定要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该协议一定要明确,多长时间没有完成销售指标作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员工签字,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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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不完成,合同解除还是有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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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当即解除(过失性解除),只有证明这个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前提是规章制度制定,公示等,都走过流程,合理合法),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喜欢惹事,经常在同事中挑拨离间的那种,有没有比较严重的,书面的记录。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不能胜任工作,还是要提前30天(一个月代通金)。
先问清老板的想法,不赔偿别人肯定是不同意,是否可以酌情考虑。再和员工协商,看看是否能谈下来,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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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大家的意见,我的理解也是和你们差不多的,我也把这样的建议告诉老板了,就看老板自己怎样的决定了。碰到这种情况最头大,要是真能有证据来证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且造成严重损失的倒也好办了。个人认为其实劳动法上写的一条条的明文规定,要正真能实行的是很难的,我们的劳动法还是多数偏向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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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xuanxua6218 的帖子

是的,所以请神容易送神难,人事要做到滴不漏真的很难,毕竟我们不是劳动法专家。公司如果有法务顾问还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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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维权意识很强烈的.如今的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上个网,一个电话都可咨询的清清想想,所以想不付点钱就请人走,已经是不太现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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