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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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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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的爱情故事转贴于:http://www.allenclub.com/pages/content.asp?id=244
心若有痕
“酒吧里没人唱情歌”,这是贴在墙上的一张小纸条。任啸在靠墙的桌子坐了半小时后,才看到这张纸条。
这是一家可以留言的酒吧,叫阿伦故事。每一张桌上都放着纸和笔以及双面胶,写完后可以顺手贴在墙的某个地方。这是比在网络论坛更能看到稀奇古怪言论的地方。任啸三小时后要登上去上海的飞机。他来成都也仅仅是游玩而已,中午就退了宾馆房,在那些长街小巷四处游荡。后来想,不如到一家酒吧坐坐。他坐下后只要了两瓶啤酒,一边喝一边看那些纸条。看到那张写着“酒吧里没人唱情歌”的字条,他哑然失笑。
写那纸条的显然是女孩,字纤细秀丽。
任啸32岁,IT界精英,独身。大多数IT人士都有着程序化的头脑,思维严密理性,只相信科学而不存在幻想。任啸则是这个行业里的叛逆。任啸心血来潮,在那张纸条上补充到:想听酒吧里的情歌,请于10月30日万圣节夜晚飞上海虹桥机场,我会在那里等候。后面留下他的电话。
两个小时后,任啸提着行李往双流机场而去。上了飞机,他就把这件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一回到上海,他就投入到昏天昏地的工作中。公司要开发一种新的软件,他们这些别人看来光鲜无比的白领人士早就习惯了通宵达旦加班,做着比蓝领更消耗体能的工作。这个过程一忙就是两个月,期间他陆续收到了几个电话,说要来上海和他共渡万圣节,然而最终都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行程,只有一个女孩子没有讨论任何行程的细节,只是约定万圣节晚上10点左右虹桥机场见。转眼,日子从夏天到了秋天。公司同事约着万圣节的晚上大家一起找间酒吧happy一下。几个女同事还专门购买了万圣节的服饰——所谓万圣节服饰,也不过是通常的小礼服加上万圣节的圣灵面具。任啸想那短信不过是个玩笑罢了,否则一点确认都没有。
他们十来个人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将酒吧里为客人准备的万圣节糖果当作武器一般四处打,把南瓜灯划成两半当帽子戴在头上,把圣灵面具戴在脸上躲在暗处吓人。
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起。此时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同事拼命掐他的鼻子把他弄醒。他含含糊糊拿起手机说:“喂……”
“你这个王八蛋不是说要给我唱情歌吗,我今天从成都飞到上海在机场整整等了你两个小时了,白痴!”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如炸弹一般响起。
他的酒立即醒了一半,并且变得口吃了:“你你你说什么……”
“你你你是大舌头啊!我告诉你,你必须在半小时后到这里来,否则你就等着看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吧!”女孩怒气冲冲的说。
“你在哪里?”
“机场。”
任啸立刻想起两个月前在成都的一间酒吧的留言,他直骂自己真是白痴。可是他又为即将要有的会面兴奋不已。那女孩尽管很蛮横,但是声音很好听啊!而且说到底,也是任啸自己失信于人,难怪别人生气。
任啸立即推门而出,往机场而去。
午夜的机场,只有个别寂寞的旅人疲惫地穿梭。任啸四处寻觅。
在候机大厅里,他看到一个年轻女孩的背影。扎着马尾巴,穿毛衣、牛仔裤,背一个小小的双肩旅行包,耳朵里塞着耳塞,显然正在听音乐,并且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开始只是小小的无意识的动作,后来女孩就开始忘形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机场众目睽睽之下,只顾着自己孤独起舞着。
他一步步走向那女孩,就在离女孩一米远的地方,女孩突然转身,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说:“你来了?”
任啸又开始变得口吃起来:“我、我……”任啸想问她怎么知道那个留纸条的人就是自己,又想解释自己为什么失约,却什么也说不出。
“‘我’什么‘我’!我现在已经没兴趣听歌了,你先请我吃饭,我午饭晚饭都没吃。”女孩不耐烦地说。
任啸这会看清楚了女孩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嘴唇,干净而明媚。
“对……不起。我……你想吃什么?”任啸问。
女孩歪头想想,说:“‘松子鱼’、‘烧圈子’、‘鳝鱼糊’‘醉虾’、‘醉蟹’、‘熏鱼’……”说的都是上海名菜。
“你、你能吃下这么多,你一人?”任啸看着女孩苗条的身段。
“吃不吃在我,请不请在你。谁叫你有错在先!”女孩娇嗔着说。
“好好好,我服了你。”
任啸把女孩带到一家大酒楼,可是女孩却停下了脚步,说:“我改变主意了,你请我吃冰激凌就好了。”
于是任啸带女孩去了哈根达斯冰激凌店,女孩要了个抹茶口味的,任啸给自己买了个巧克力味的。他看到女孩灵巧的舌头一翻转,就把那冰激凌上的草莓卷进了嘴里。女孩吃得很专心,似乎这是世界上最严肃的事情。
她一连吃了五小勺之后,终于停歇下来,说:“知道吗,我高兴和不高兴的时候都会吃冰激凌。”
“那你现在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呢?”
“刚才不高兴,现在吃了冰激凌就高兴了。”
“你真的是看到我写的纸条就跑过来了?”任啸问。
“当然,那还用说!”女孩气愤地说。
“吃了冰激凌后想去哪里?”
“你……带我去喝酒吧!”
任啸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带她去了一家安静的小酒吧。这是一家印巴风格的酒吧,四处挂满了印度巴基斯坦的饰品。也许因为位置比较偏僻,所以此刻酒吧内没有几个人。酒吧里放着柔美的音乐,很适合午夜人们的心情。
坐在座位上,他抱歉地说:“真的是很对不起,当时只是心血来潮开一个小玩笑,没想到你会当真。”
女孩做出无所谓的表情说:“没关系,你已经请我吃了冰激凌,还请我喝酒,我很高兴了。”
“不过你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谁会为了这么一句话较真呢?”
“其实我也想这是一个简单的玩笑,但是我心里还存在希望,希望奇迹能够出现。为了这个‘奇迹’,我就来了……你会唱情歌吗?”
“……不会……但是,我为你弹首曲子吧!”他走到吧台前,和吧台内的人商量了一下,然后他就坐在酒吧角落里的钢琴前,手指挥动起来……
“《谁拣到这张纸条我爱你》!”女孩听着那旋律突然惊叫起来。
“原来你果然活着,要不就是他让我找到你!”女孩开始说莫名其妙的话。
“杜渑、杜渑……”女孩歇斯底里叫起来。
任啸扶着她的肩头惊慌地问:“你怎么了,你……”
女孩子扑进他的怀里泪水滂沱,一双小拳头拼命捶打在他肩头,说:“杜渑,杜渑,我知道是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知道是你!”
酒吧里的人渐渐围上来看着他们,任啸不知所措地轻轻拍女孩的肩,安慰着她。女孩却身体一软,瘫倒在他怀里晕了过去。
任啸只得将她抱出酒吧门外,他知道女孩只是情绪激动,所以,他犹豫片刻,没有将女孩送到医院,而是送她到了自己的寓所。
女孩在一个小时后醒来了,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杜渑,杜渑……”那声音很慌张,似乎害怕这个叫“杜渑”的人一下就不见了。
任啸递给她一杯滚烫的牛奶和一碟曲奇,说:“吃点东西吧,你应该一天都没吃东西,除了那个冰激凌……另外,你弄错了,我不是什么‘杜渑’,我叫任啸,是在成都的酒吧里给你留纸条的那个……”
“如果不是杜渑,你怎么会弹那首《谁检到纸条我爱你》……”
“那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啊,很多人都听过,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的。”
女孩的眼睛里溢出失望的泪水。
任啸觉得不忍心,就说:“没关系,你一定会找到你的那个杜渑的。”
女孩喃喃:“我知道,他已经死了。我只是不死心。现在,我总算明白了……”
后来,任啸知道了女孩的故事。
杜渑是她的邻居,大她两岁,两人一同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为了在一起,考大学时,女孩也报考了杜渑所在的那所大学。从上小学玩过家家的时候,她就永远是扮演他的新娘子。她被别的男孩欺负,杜渑用他的拳头教训那些坏孩子;杜渑小时候贪玩撕破了衣服,她学着妈妈的样子帮他一针一线缝起,帮他逃脱妈妈的责罚。他带她到郊外山上去摘桃子,她则给他念那些她觉得很美很美的诗句。她第一次来例假的时候,也是杜渑发现的——那真是一个尴尬的场面啊!15岁的杜渑指着13岁的她的裤腿说:“血、血、血……”她羞红了脸,蹬蹬蹬跑回家,杜渑也在那一刻摸模糊糊知道了那代表什么。他们彼此的生命中深刻的烙下了对方的影子,这是任什么都无法抹去的。
18岁那年,女孩考上了杜渑所在的那所南方大学,两家的家长都暗地里想着,等他们毕业后就让他们结婚。但是女孩在大学里受到许多男孩的追捧,有段时间,她疏远了杜渑,而和一个学校里最帅气的男孩很接近。男孩不仅帅气,家里还很有钱,他会变着花样讨女孩欢心。杜渑生着闷气,暑假的时候,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和女孩一起坐火车回家。女孩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杜渑约女孩去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酒吧,他说,他要给女孩唱一首情歌,那首歌就是《谁拣到纸条我爱你》。他唱得很投入,但是那时候女孩太年轻,还不懂得那首歌里的伤悲。第二天,女孩坐上回家的火车,杜渑则独自去西藏旅行。他这一走就再没回来过。后来,阿里公安局打来电话说,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在死者背包里里的身份证上发现,男孩名叫——杜渑。公安局分析,杜渑是孤身探险,在高原感冒后无法治疗,病死在无人区的。
女孩坐在任啸的床上,托着腮,眼睛望着天花板,轻轻唱着一首歌:
后来 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云 消失在人海
后来 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错过就不再
……而又是为什么 人年少时 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 你是否一样 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永远不会再重来 有一个男孩 爱着那个女孩
永远不会再重来,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女孩轻轻微笑摇头。
第二天,女孩走了。她没有留下她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任啸的生命中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这个女孩的影子。
一年后,任啸开始了一场平淡的恋爱,对方是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人——长得不错,身材不错,工作不错,收入不错,脾气不错。既然如此,那就结婚吧!再一年,任啸开始为结婚做准备。
这一年任啸34岁。
可是又一场意外改变了他。
这一天,他在翻一本旅游杂志,他在杂志上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嘴唇,干净而明媚。她笑得很灿烂,头发辫成两个麻花辫子。她的身边围着一群脏兮兮的藏族孩子,他们的背景是蓝天、草原、喇嘛寺。
他的心立刻砰的一声剧烈跳动。他仔细看那篇文章:
24岁这年,我终于为我自己的人生找到了一种理想的方式。我离开了城市,来到这里,西藏,阿里。
西藏高原人称是“世界屋脊”,它西部雪峰林立、百川奔突于万仞丛中的“阿里”,则是世界屋脊的“屋脊”了。地球上最大、最雄伟、最著名的喜马拉雅、冈底斯、昆仑、喀喇昆仑山山脉交错横亘在阿里境内,形成了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原上的“高原”。由于山高路险,干旱缺氧、气候恶劣、人迹罕见、加上“神山圣湖”,古格的“灵幻传说”,使阿里显得更加神秘莫测。自古以来,就成为全世界探险者向往的地方。
走进阿里,就像走进了一个洪荒混沌未开的世界。这里有史前风光般亘古不变的风物。景象辽远、空灵、超凡脱俗,具有一种别具一格的荒野之美;没有人能在这些景物面前无动于衷。
最初,我是为了寻找我生命中最爱的那个人而来到这里的。但是渐渐的,我发现,这里生活着一群我更加爱的人。我与他们住在一起,喝酥油茶、吃牦牛肉、唱歌、跳舞。平日里给阿里的孩子上课:汉语、数学、英语,什么都教。他们太缺老师了,他们渴望有人走进来,聆听他们的呼吸。
在这里,我才感觉个人生命在自然前的渺小,过去让我不能释怀的心理沉疴,在这里如尘埃一般飘散在广阔的天地间。
……
一年后,我将离开这里,重新回到城市,也许,也许,那时候我已经不愿意离开了……
任啸一字不落的看完杂志上的文章,再仔细看照片上的女孩。他记起那个万圣节的夜晚,虹桥机场,那个女孩孤身起舞的身影。
杂志上有女孩的名字,叫苏航。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等待了,于是,他拿起电话给公司的主管,说要请一个月假,必须请,如果不准假就辞职。完后,他给女朋友打了电话,他说觉得很抱歉,但是真的无法这样过下去。然后他开始收拾行李,买了去拉萨的机票。
当他在拉萨准备独自踏上去阿里的行程时,许多当地人以及旅行者都劝他,说那里太危险,不少孤身探险者葬身在那里。他却毅然决然。
他租了一辆越野车,穿行在那些无人区。晚上,如果能够遇到藏胞的帐篷,那就是天幸,他可以与藏民一同睡在他们帐篷里,喝青稞酒和酥油茶,否则,只能在车上睡在睡袋里,吃方便面。有几次,他的车陷落在水里,幸而离此一两公里处还有藏民居住,否则他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总之,一路的艰苦是他从未尝过的。但是越到生命的绝境,他越能体会到女孩的选择,对女孩的思念和爱慕也与日俱增。
一路上,他看到了古格王国遗址,这个王国延续长达500多年之久,对西藏佛教的后宏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那些规模宏大的建筑、那些壁画,让他看到历史的沧桑巨变。
他看到了如同月亮一般的玛旁雍措湖,那是世界上最高的淡水湖,湖水清澈蔚蓝,周围寺庙林立,朝圣的人虔诚的跪行着,他们的虔诚打动了他,让他的内心逐渐平静。
一路上,他向藏民打听那女孩,但大家都是茫然的遥遥头,而那个杂志的作者是一个无法联络漂泊不定的自由撰搞人。
女孩的“学校”应该在一座废弃的庙子里。女孩应该穿着格子棉衬衣和牛仔裤,如杂志上一样,梳着两条麻花辫子。女孩应该和孩子们开心的笑着。她的脸上和那些孩子一样,应该已经出现了高原红,看上去朴素和健康,在任啸的脑海里不断浮现那个女孩的身影。
在拉萨的接头循着那个酒吧走去的时候,突然他静静站在门口,注视远处走来的那个女孩。
她缓缓抬起头,笑容凝固起来,不相信似的的看着他。
他们就这样彼此注视着,一分钟,两分钟,世界在此刻都停止了跳动。
他的脸变得粗糙,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不再像那个衣着光鲜的IT精英,可是她觉得内心一种巨大的爱意升腾而起,笼罩着她。
“你来了?”这是女孩说的第一句话,似乎她一直在这里等待着他。
“来了。”他的回答如此简单,仿佛他们只是有一个平常的约定。
只有他们知道,这个约定是他们用彼此的生命来许下的。
终于,他们拥抱在了一起。
他说:“在这里一起呆完一年光阴,然后一同回去。”
她说:“先回成都,到那家值得我们终身纪念的酒吧去坐坐。”
他说:“然后,每隔三年,要来到阿里,来纪念死在阿里的杜渑。”
她说:“除此以外,还要给这里的孩子带来外边的讯息。”
他说:“然后我们要结婚,要一个孩子。”
她说:“要教他学会唱那首很老的英文民谣《谁拣到纸条我爱你》。”
他们这样语无伦次的说着,哭了,又笑了,夕阳金色的光辉从窗口投进酒吧照耀着他们,将他们的身影映成剪影,周围是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他们并不知道发生在他们身边的这样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