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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小约翰评《血战钢锯岭》

小约翰评《血战钢锯岭》

小约翰评《血战钢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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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约翰评《血战钢锯岭》
2016-12-11 小驴磨坊


托人帮着照看已入睡的孩子,带妻子看完了《血战钢锯岭》夜场。妻说:“片子多长啊?”我说:“139分钟。”她说:“怎么一点都不觉得长?”我打趣说:“关键不是电影,而是谁陪着你看电影!”

话虽这么说,其实还是人家电影的功劳。奇怪的是,电影尽管采用最笨的手法,几乎平铺直叙,却制造了几乎是最强的悬念。电影一开始讲道斯为什么因对《圣经》第六诫“不可杀人”的独特理解和后悔自己误伤哥哥的经历,及对爸爸家暴的厌恶,从而在上帝面前发誓今生不再持枪。

接着,电影讲他的恋爱经过和兵营训练。他在训练时因拒绝持枪,违背上级直接命令,而被殴打,甚至被关禁闭,而且面临上军事法庭的命运。这时,他的未婚妻多罗茜出现在禁闭室。她想说服道斯假装持枪,好能离开禁闭室。但道斯坚定不移地说:“如果放弃了信仰,我到底凭什么跟你共度余生?你爱我,不就是因这个因有信仰而如此独特的我吗?不就是因为我是我,而不是别人吗?”多罗茜紧紧拥抱了他,说无论如何自己都信任他和无条件支持他和爱他。道斯的台词使我顿时热泪盈眶,不自禁握了握妻子的手。2016年能听到这样的台词,是多么幸福,尤其是刚刚唱了“你以恩典为年岁的冠冕”这首《圣经·诗篇》65篇的晚上之后。

上面这两部分《血战钢锯岭》花了很长时间处理。但焦点其实只一个,那就是道斯信仰的形成过程,还有就是在他人生最低谷中,他如何在挣扎中仍旧持守住了信仰。没有经过考验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人生。道斯对“不可杀人”的理解当然是错误的,因为在“十诫”中,这第六条“不可杀人”的意思的确是指不可谋杀。而道斯所属的复临安息日会也因直接违背耶稣再来的《圣经》教导而为异端。但导演梅尔·吉布森在影片中处理得非常好,他没简单地把信仰教条化,而是特别细致入微地描述了道斯内在信念的形成过程,这和他自身与甚至要弑父的恶念搏斗经历有关。道斯对信仰的理解并不止步于教条,而是跟他自身特别的软弱和家族的创伤有关。他并没直接听到上帝的声音,他对《圣经》的理解也简单而粗暴,但一个人总有他良知底线。道斯良知的底线在于对生命的敬畏。这和“枪口抬高一寸”一样都值得人尊重。

电影对此的处理并不简单粗暴,而是尊重人良知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并认为这是一种基本权利,甚至认为任何外在势力都不应该在良知未违背法律和公德时横加干涉。

于是,接下来,电影就要把这个手无寸铁的士兵推入使日军死亡和失踪二十万,而让美军死亡和失踪五万的冲绳战场。本质上,这不是一部战争片,尽管这部片子所拍摄的战争可以秒杀所有横店抗日“神剧”。本质上,这是一部人性片。这部片子通过战争拍出了人性深度:一个人的信念到底可以创造怎样的奇迹?赤裸裸的、你死我活的战争会为一个持守着绝大多数人认为可笑信念的、拒绝拿枪的小小士兵让路吗?

这才是电影最精彩和最抓人之处!这部电影的编剧把这个剧本送给梅尔·吉布森凡三次。直到第三次,吉布森连夜看完剧本后,被一个问题抓住了:一个带着这样信仰的人到底如何活生生地面对你死我活的血淋淋战争?这难道不值得耗费巨资来拍吗?炸出一个电影战场的5000万美元也比不上这个问题值钱。

这正是我们和导演感同身受之处。给了吉布森底气的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道斯确实赤手空拳救了75个美国伤兵!他也确实是因信仰才立志要“再多救一个”!在人人都不愿上钢锯岭时,他来回穿梭救人。这不是普通的战友之爱和爱国之情,而就是出于他对生命本身的敬重和对信仰本身的执着。

真实的伟大之处就是你怎么看怎么像假的,而虚构的拙劣之处就在于怎么看怎么像真的。《我不是潘金莲》的拙劣之处就在于此,而《秋菊打官司》的真实之处也在于此。

对《血战钢锯岭》来说,这样的真实之所以伟大,更在于个人良知所秉持的信念直接劈开了战争,化旷野为道路,化沙漠为江河。信就是所望之事的确据和未见之事的实底呵。谁说没有确据和实底?信本身就是。这,就是。

却原来,你我都是懦夫,被残酷的真实吓破了胆,只能老老实实在现实的宿命和世界的禁忌下画地为牢而毫无动作。好在有这样的信仰勇士,在关键时候,敢于相信,敢于回应信仰的所有要求,哪怕为此付出生命代价!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而是靠信仰所系之上帝。

我真没想到信仰可以切割战争,可以划破钢锯岭的残酷无情和冲绳岛的枪林弹雨。人的肉体如此脆弱,而人的信念可以如此坚强。如耶和华所发的烈焰,也如死之坚强。

这到底怎么做到的?你我都盼着电影把这个故事讲出来。故事值得。我们看到了太多算计和险恶,看到太多冷漠和自私,看到太多物质和功利。于是,梅尔·吉布森就执着地用电影讲好这个故事。你我跟着摄像机的镜头,一步一步地看,一步步地听。士兵在战场上的感受太真实了,因为你一开始确实看不见,但敌人和子弹就像魔鬼和野兽一样突然扑上来,你根本来不及思考,就被撕裂。怎么就是看不见人,却处处是危险?这不就是真实的战场感受吗?这种恐怖,让人想到戏弄你而你却无能为力的命运,那张无形的网。

道斯冲决落网,撕裂现实,他做到了。他只不过在一步步坚持,从而他被成全。他在祷告,上帝通过伤病者的呼喊给了他明确的召唤。他拒下钢锯岭,不是因为他无畏,而是因为他关键时刻有祷告和召唤。不管你多么鄙夷,这一转折是震撼人心的。这不是人本的无畏,而是神秘的成全。非信而拍不出。历史的波浪壮阔,从而都无法排除良心和祈祷的细小涟漪。信仰诉说着的是蝴蝶翅膀的扇动如何带来的大洋风暴。

但问题又来了。电影说每个人的每种信仰都值得尊重。这岂不恰恰陷入相对主义和多元主义的陷阱?难道日本人效忠天皇就不是信仰?吉布森没有正面回答。所以,我觉得必须区分上帝与偶像,神人与人神。否则,在为良知张本的同时,照样会带来自我中心和“我族中心主义”的危机。

不过,电影的意味深长,不在于它的完美,而在于它成为真理的生发和保藏。真理的闪电闪过,你窥见了某部分真相。那不只是历史的,更是人性的和心灵的。那不只是历史的,也是当下的。

看夜场,没想到还坐了一半多观众。没一个观众提前退场。边上的人说:“这才叫战争片。”散场了,牵着妻的手,走在微凉夜风中,妻说:“你说日本人咋不把绳子给烧了?”我说:“你认为日本人傻?他们等美国人上来好成批屠宰。”“那美国咋赢了?”“靠坚强后盾!”“什么后盾?”“海军和空军,还有信念而非愚忠!”

“不管怎么说,看完了,就像从战场回来,我觉得更爱你了。”她说着说着,把头轻轻靠在我肩上。


转自王小羊弟兄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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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换一种主旋律,你还能辨别吗?
原创 2016-12-10 丁书奇 麦琪的礼物

去看了刚上映的电影《血战钢锯岭》,主人公道斯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信徒,对于正统基督信仰来说,这个教派是异端。错误的教义,自然引出错误的行为,所以,道斯对安息日的理解,对“不可杀人”的理解,跟他身边的基督徒截然不同。

正如《阿米什人的恩典》让人们看见了重洗派的大爱与宽容,在《血战钢锯岭》里,主人公道斯作为安息日会的信徒,严守律法的决绝和勇气也跃跃欲出,让观众为之动容。


[道斯]由[安德鲁·加菲尔德]饰演

这两部电影,实在符合现代人的口味,人们喜欢从他人身上看见美德,看见力量,彷佛这样就可以暗渡陈仓,偷偷地安慰、激励和赞美到作为同类的自己。

当道斯受冤含冤的时候,人们与他同哀哭;当道斯在战场出生入死的时候,人们与他同受苦;当道斯赢得了胜利的冠冕,从半空中缓缓下降的时候,人们内心涌现出甜蜜的温暖,与他同享人性所散发的荣光。


电影中的[道斯]和真实的[道斯]

看吧,人类没有那么糟糕,即便全世界都是地狱和杀戮,依然有一个人坚守住了自己。

众人皆醉我独醒,实在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奇妙体验;虽千万人吾往矣,往往是个人主义者的座右铭。

无论你信仰什么,只要你活得精彩,与众不同,现代人就可以给你点赞。

正统基督信仰的衰落,始于对异端的妥协与赞美。

人性的,一切都太人性了。



电影中[道斯]攀爬的悬崖绳梯


真实的悬崖绳梯

如果两次世界大战,无法让人们看清楚罪的恐怖和人性的败坏,那么死去的战友就不是在保家卫国,而是在为罪人代言,他们的死轻于鸿毛。试想一下,当战场死去的人们复活,看到自己国家的人已经垮掉,酗酒、乱性、吸毒、暴力、骚乱、反战……还有敌基督,他们会说些什么呢?二战之后,邪恶的一方失败,但是胜利者赢得了什么呢?

两次战争毁掉了两代人,父亲有父亲的绝望、自怜和怨恨,彷佛全世界都欠他的;儿子有儿子的迷茫、压抑和挣扎,彷佛全世界都需要他。

道斯说:“当别人去杀人时,我要去救人;当这个世界被撕碎时,我要去缝补。”这句话实在很有气势,让我想起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问题是这到底是出于主的意思,还是出于自己的意思?

战火纷飞,遍地都是死亡,道斯所信仰的神在哪里呢?死亡继续夸胜,罪恶滔天,在混乱和绝望中,他听不到上帝的声音:“你想让我做什么?我听不到你的声音…” 这何尝不是每个人的痛苦,看起来生而自由,却在枷锁之中,不知道何去何从。战场上有人喊救命,道斯停下信仰的挣扎,这一幕,道斯像是获救了一般。



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神所赐的律法,让人知罪,让人绝望,败坏的人怎么能守全圣洁的律法呢?不能,这是诚实的,也是现实的,所以耶稣代替了我们。

就像道斯无法抵御情欲的吸引,很快就去亲吻女友一样,杀人的罪他也无法抵御,只是心中杀人的,不受世界的审判罢了,但心里的罪恶可以得到自由和释放吗?未必,他早早就杀死了父亲。

神的公义和圣洁,深不可测,让人绝望。圣经说,只在一条律法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试问,我们谁不犯罪呢?


二战老兵[道斯]原型

道斯的战友,倒是眼睛毒辣,指出道斯拒绝杀人是出于道德上的骄傲,道斯的女友更是尖锐,直接说:“放下你的骄傲和固执,你的意愿不是主的意愿。”

然而,深陷良心捆绑的道斯不会明白这些话,他很困惑:“他们要审判我,就因为我不愿意杀人。”道斯永远无法承认,无论他愿不愿意杀人,自己都是罪的奴仆,都有人因他而死。

只有彻底否定自己的人,才会明白自己最需要认罪悔改,获得救赎,而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一个人的伟大,掩盖不了整个战场的残酷与悲凉;一个人的高尚,无法代替整个人类的罪恶和残忍。站在个人主义和存在主义的立场,我理解道斯,也尊重他的权利(毕竟美国法律允许),但是电影将他作为讴歌的对象,我还是感到惊异与哀伤,甚至有一丝不满——整部电影,基督在哪里?

歌颂革命情怀的主旋律电影我们看了太多,横店抗日剧的套路让人腻味,让人嗤笑;但是同为歌颂人类,主旋律只需要换一个调调,人们马上就会喜笑颜开,鼓掌欢庆。人们对战争和人性的反思远远不够,红色主旋律纵然是个笑话,但歌颂人性的主旋律,又何尝不是笑话呢?




战争是上帝给人类的提醒,残酷无情的杀戮表明:我们的本性是多么败坏,多么邪恶。但吊诡是的,很多战争主题的电影,都在掘地三尺,寻找人性的闪光点。无论出于国家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立场,我会认为这种温情的做法实属避重就轻,缘木求鱼。

影评或许过于严肃,盼望可以给大家带去一些思考。


吻别未婚妻奔赴战场

最后,电影拍得不错,情节紧凑,场面震撼,女主很美。推荐大家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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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雨下的天使:《血战钢锯岭》观后
原创 2016-12-12 和菜头 槽边往事

         
         
                                                                                                      
                 
He Ain't Heavy He's My Brother
                 
The Hollies - This Is... 1969
                              
         
     
        

今年(2016)年底的时候,院线像是疯了一样拼命安排各种好片,影迷像疯狗一样拼命追逐各种影片。在一个月时间里密集安排了那么多影片,任由它们去争抢排片、观众、票房,看起来和养蛊没有多少区别。截止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血战钢锯岭》取代了《你的名字》,成为了新一轮的蛊王。

《血战钢锯岭》讲述的故事发生在1945年的冲绳岛,美军第十集团军集结了8个师发动登陆战,准备攻克冲绳之后,以冲绳为基地进攻日本帝国本土。这次战役极为惨烈,日军有超过10万人的伤亡,美军则达到了8万,另外有10万冲绳居民死于战争或在日军逼迫下自杀。其中,美军第十集团军司令官巴克纳中将在冲绳造炮击身亡,日军第三十二集团军司令官牛岛满中将战败切腹自杀。

美军将这次战役称之为Typhoon of Steel,钢铁台风。日军将这次战役称之为鉄の雨,铁雨。冲绳战役是不折不扣的钢铁风暴,在风暴之下摧折的是凡人的血肉,收割的是双方士兵的生命。《血战钢锯岭》讲述的就是在这钢铁风暴之中冒着铁雨抢救回75名战友的戴斯蒙德·道斯,美国陆军第77步兵师第307团1营B连2排的医务兵。而他之所以成为传奇的原因是:

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道斯拒绝杀戮,不愿意持有任何武器,赤手空拳走上火线,独自一人在一夜之间拯救了75位袍泽的性命。在冲绳岛铺天盖地的铁雨之下,他就像是一个毫无防护的天使。在交战双方忙于收割对方生命的时候,他在拯救生命。因此,他成为美国二战期间唯一一个在战场上一枪不发,但是获得美国最高荣誉---国会荣誉勋章的战士。

《血战钢锯岭》的导演是梅尔·吉普森,曾经因为出演《勇敢的心》而为世人所熟知。2006年,在酒后驾车受到警察盘查时,吉普森发表了针对犹太人的不当言论。经过媒体曝光之后,他遭到了好莱坞所有犹太社团的抗议。因此,从2006年开始,梅尔·吉普森被犹太势力强大的好莱坞所封杀,长达9年时间没有任何人愿意投资他执导任何电影。《血战钢锯岭》的构思始于2004年,但是一直到了去年吉普森才艰难地自行募集了5500万美金,得以将这段冲绳战役往事拍成电影。

梅尔·吉普森生于1956年1月3日,今年60岁。

《血战钢锯岭》为中国观众带来了一个相当陌生的主题:一个人应该如何坚守他的个人信仰?戴斯蒙德·道斯作为虔敬的基督教徒,按照他教派的要求不允许杀戮,也不允许持有杀人武器,甚至要求坚持星期六作为安息日,不能从事任何工作。这样一个人,置身于以杀戮为任务的军队里,面对太平洋战役中最惨烈的冲绳岛战役,目睹自己的同袍死在身边,或者在血泊中挣扎哀嚎,他应该如何坚守自己的信仰?

戴斯蒙德·道斯竟然做到了。他对信仰的坚持看似对现实格格不入,让步才是唯一合理的选择。在响应征召,为国家服务和遵循信仰,服从诫命之间几乎不存在任何妥协的希望,放弃一方是必然的选择。但是,他凭借着信仰的力量,竟然使得周围的世界为之让步。军队不得不接受他拒绝持枪的要求,连日军的子弹似乎也在试图躲避他。他一枪不发,没有杀死哪怕一个敌人,却赢得了所有战友的敬意。不单是对他个人的敬意,而且是对他信仰的敬意---

历史史实和电影中的景象完全一致,当戴斯蒙德·道斯的军队在星期六再次发起反攻时,连队只剩下他一个医疗兵,这天是安息日。此时,他已经救完75名战友,但士兵们强烈希望他能陪伴自己一起上战场。在指挥官的恳求下,道斯没有坚持安息日休息的宗教规定,只是请求上阵之前允许他为军队祈祷10分钟。为此,整个营推迟进攻10分钟,连同配合作战的海军同样在静默中等了他10分钟。为了他这个人,也为了这个人的信仰。

我都开始有点相信木杖可以分开红海了。

《血战钢锯岭》对战争的表现极为残酷,以至于中国内地院线主动贴出告示,要求12岁以下儿童谢绝观赏。为了达到逼真的战争效果,梅尔·吉普森和他的团队启用了全新的烟火技术,可以让地面埋设的爆点在距离演员极近切的情况下起爆,但又不会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因此,电影中所有的爆炸场面都极度真实,爆点就在演员的身边,没有任何距离感。

在冲绳战役中,日军龟缩在岛屿南侧的山地,依据地形构筑了大量碉堡和地道,修建了大量永久和半永久工事。当美军轰炸和炮击开始的时候,就放弃地表阵地,转入地下坑道。一旦美军大举进攻,日军就利用地道迂回到美军侧翼和身后进行攻击,因此给美军造成了极大的伤亡。在冲绳战役,美军每前进一米,都要付出数十条人命作为代价。

电影用镜头极为忠实地表达了这种残酷。无论是炸断的双腿,还是裸露的肠子,又或者是极为突兀的头部中弹,电影里战争的血腥残酷程度超过了此前任何一部战争电影。也正是在《血战钢锯岭》里,我第一次看到子弹贯穿人体的特效镜头:子弹从身体一侧入射,在另外一头穿出时带走碗口大的一块皮肉,因为血还没有立即流出,伤口是一种惨白的颜色。

强烈建议整天在网上喊打喊杀的键盘侠仔细观摩一下这部影片,建立起对战争的正确认知,以及对生命的正确认知。

对于中国观众而言,《血战钢锯岭》也带来了一丝意味难明的感受。例如,我个人突然对中日战争中数千万的中国军民死伤有了一种释然的感觉。此前无论是看《地雷战》、《地道战》,还是这些年的手撕鬼子抗战剧,都给我带来一种极为强烈的屈辱感:为什么日本侵略军如此低能、弱智、搞笑,我们却死伤了数千万人?能被低能、弱智、搞笑的日本军队杀死那么多人,那么中国人又是什么水平?又得低能、弱智、搞笑到什么程度?

在《血战钢锯岭》里,当我看到用钢铁武装到牙齿的美国军队面对日本帝国军队的时候,同样血肉横飞,同样死伤累累,我突然明白了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队在装备、训练远远不如美军、日军的情况下,付出多大的努力,和多么惨痛的代价。对日军强大战力的描述,对苦战残酷程度的描述,降低了我对美国军队的评价了吗?没有。敌人越是强大,英雄也就越是伟大。把敌人描写成为一支挖”粑粑雷“的军队,即便碾压性地战胜了他们,又有什么荣誉可以言说呢?

因为敌人足够强大,因为敌人足够勇敢,所以我方将士的牺牲才是有意义的。尊重历史,尊重敌人,本质上就是尊重自己,这个道理其实并不难懂。反过来说,手撕鬼子其实是在侮辱抗日战争中失去生命的英灵,把他们的付出和牺牲在娱乐中彻底虚无化。

可以这么说,《血战钢锯岭》也是一部拍给中国人看的抗日战争片。

冲绳战役中最令人唏嘘感慨的是:双方陆军的指挥官都死于战场。美军巴克纳中将死于炮击,日军牛岛满中将战败自杀。冲绳战役是人间地狱那样的战场,同为人类的双方士兵如同野兽一般彼此厮杀,暴雨如注的季节里,满身都是含水、血浆、泥泞、尸液,在绝望和恐惧之中寻找一线生机。戴斯蒙德·道斯就是这地狱里的一道光,他超越了敌我,也超越了生死,他是电影里唯一让人见证人性的存在,也是让观众对人类尚存希望的原因。

所有幸存的战友都对戴斯蒙德·道斯表示,自己之前看错了他。是啊,当天使在人群中隐藏行迹的时候,谁又认得他呢?唯有铁雨降下,天使展开洁白光明的羽翼,人们才会知道能够和这样的人同行,是一种怎样的幸运。自己曾经以为的怯懦,其中蕴藏了多么大的勇气。

2016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

题图摄影:美国随军摄影师Joe Rosenthal,拍摄于1945年2月23日,六名美军在硫磺岛折钵山竖立美国国旗。

槽边往事和菜头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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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队友不拿枪,就怕队友无信仰——《血战钢锯岭》
原创 2016-12-13 江江 OC海外校园
导读

Overseascampus
近期上映的大片《血战钢锯岭》引发热议,影片改编自二战上等兵军医戴斯蒙德·道斯的真实经历,讲述他拒绝携带武器上战场,并在冲绳战役中赤手空拳救下75位战友的传奇故事。

这部影片之所以感动人心,除了扣人心弦的紧张情节和激烈火爆的战争场面,最主要的因素,是电影背后折射出的基督信仰的价值观。

一个人一心要报国,主动从军,却又坚决不肯拿枪,哪怕是面临被扔进监狱的军事审判也宁死不从;连基本的射击训练都没有参加过,就上了抗日前线。这样的人,队友能不能信赖?生与死,这个人究竟怎么选择,他最终开枪了吗?

这就是好莱坞基督徒导演梅尔·吉普森在《血战钢锯岭》中讲述的故事,一部根据美国二战上等兵军医戴斯蒙德·道斯的真实经历拍摄的电影。


电影海报(来源网络)

不肯拿枪的战士

当大屏幕上炮火纷飞,日军誓死反抗,美军接二连三地倒下时,我以为男主人公戴斯蒙德·道斯会像大多数英雄电影的主角那样,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最终战胜自己的“偏执”信念,拿起枪英勇杀敌。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的信念没有动摇,从始至终坚决不拿枪杀人,因为圣经“十诫”说不可杀人(参《创世记》20:13),而他是笃信圣经的基督徒。

入伍前,他告诉未婚妻,他入伍是为了救人,他要做军医,在战场上救人。这个一根筋的农村娃,主动把自己扔进了一个巨大的悖论中——不在战争中杀人,只在战争中救人。道斯要怎么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他样样训练都优秀,就是枪械训练得零分,因为他连枪都不肯碰一下。上级痛骂他,队友殴打他,这样一个不拿枪的怪物呆在部队里,谁愿意和他出生入死?他的上级甚至主动给他找台阶,让他以精神有问题为由退役,可他就是不走,因为他说他要报国。三观很正的一个爱国娃,却又执拗得吓人,哪怕半夜被揍得鲜血淋漓,他还是要留下来!

最后,只能上军事法庭。在大家跟他说只需要认个错就可以免于牢狱之灾而回家时,他要求无罪辩护,坚持不肯承认自己做错了。最后,他的父亲,一个他痛恨的酒鬼,同时也是一名一战的老兵,成全了他的梦想。父亲从当年一起浴血奋战的老上级那里,拿到一封特赦信,批准他做医疗兵,不带枪上战场。


向死而生的信心

故事高潮在日本冲绳战役的钢锯岭拉开。为期82天的冲绳战役是二战中太平洋战场上最惨烈的战役,日军伤亡10万人,美军伤亡人数也高达7万。

梅尔·吉普森再现了当年的人间炼狱,逼真的战争场面、紧凑的战争戏,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爆炸与厮杀的冲击力。当美军伤亡惨重,不得不在日军的反攻前撤退时,道斯却毅然留在了战场上。

钢锯岭悬崖下的士兵说,有个神经病整个晚上不停地把伤者运下来,甚至连日本伤兵都往下运。这个神经病就是一根筋的道斯,他凭一己之力,赤手空拳救下了75位战友。“再救一个!再救一个!”——当他已精疲力尽时,口里念叨的只有这句话。

他的行动赢得了伙伴们的尊重,最终美军反攻钢锯岭,并且请他在反攻前祷告。他的长官说,如果没有他,其他美军不会想重上地狱一样的钢锯岭,“这里有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你的信仰,但他们知道你的信仰的伟大!”道斯向死而生的信心,扭转了人心。他的执拗和勇敢,源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信的是什么。他让所有人明白,信仰不是一桩可以计算功利的生意,它是人们生存的基石,就像道斯对未婚妻说的:“如果我连信仰都没有了,无法想象还能怎么活着。”

美国国会后来授予道斯荣誉勋章,他成为二战中唯一一个获此荣誉勋章的“拒服兵役者”。


真实的道斯 | 杜鲁门为道斯佩戴荣誉勋章(来源网络)


展现饶恕的力量

除了坚持信仰原则这条明线外,这部影片另有一条暗线就是饶恕。

道斯不是那种满嘴高大上词汇的人,在他略显木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柔软的心。他遭到毒打后,长官来查房,询问事态,他并没有举报是谁殴打了自己,只是说看不清对方。他用忍耐中的饶恕,把潜在的新冲突化解了。

这样的饶恕很难,影片没有刻画道斯的内心争战。我好奇的是,真实历史中的道斯,在被殴打和侮辱后,是怎样祷告的,他内心什么时候才涌出平安和喜乐?

家庭的和解是第二个层面的饶恕,道斯的父亲因陷在一战带来的战争创伤中不能自拔,酗酒、暴力,打孩子、打老婆。因为父亲打母亲,道斯气得拿枪指着父亲的脑袋,他告诉战友,这也是他不碰枪的原因,并且说在心里不知道把父亲杀了多少次。但当他陷入人生最黑暗的时刻,面临军事法庭的审判时,父亲放下了酒精,为他奔波,拿到了特赦信,他也因此重新体会父爱的深切,饶恕了父亲。

第三个层面的饶恕是战争中的饶恕,道斯甚至不恨日本人,连日军都救,在被日军追逐误入日军地下工事时,道斯竟毫不犹豫地救了一个日军伤员。在生命面前,道斯没有敌我之分,他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有这些生命的价值。

整部影片,关于饶恕只字未提,却借着道斯的行动,展现了饶恕的力量,也提醒观众思考生命与和平。


真实的道斯 | 道斯和他的妻子

在风雨中庇护

《血战钢锯岭》自上映以来,好评爆棚。如果不是因为这部影片的主人公道斯是一位真实存在的人物,影片的感染力估计会大打折扣。一个真实存在的生命,见证了一位真实的上帝。上帝是又真又活的,他垂听人的祷告,给人真实的帮助。

道斯在数小时内救了75人,也就是说,他平均15至20分钟要救一个人,而且这一切还要做得隐秘,不让近在咫尺的日军发现。正常环境下,完成这些动作对人的体能都是极大的挑战,更何况是在真实的战场上。

道斯不但做到了,而且毫发未伤,这完全是一个神迹!上帝垂听他在急难中的祷告,1945年,日本冲绳钢锯岭的那个夜晚,当疲惫不堪的道斯跪在烧焦的土地上,哭着求告:“上帝啊,让我再救一个!让我再救一个”时,上帝就与他同工,让他救下了一个又一个伤员。哪怕这些人不认识上帝,哪怕这些人曾嘲笑过他的信仰,甚至因为他的信仰殴打过他,但是上帝仍然借着道斯的手救了他们,因为上帝爱世人是这样深。这就是上帝对忠心的仆人的回应:“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参《申命记》33:25)

今天,很多基督徒所处的行业,可谓人性欲望的战场。如名利泛滥的娱乐圈、贪婪无度的金融圈、勾心斗角的办公室政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基督徒身处其中要怎么办?是随波逐流吗?信仰的底线不允许;辞职远离吗?要养家糊口;坚持信仰的原则吗?怕被同事嘲笑边缘化,各种压力之下,总有可能扛不住。

道斯的故事,为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相信上帝就好,再苦再难,也要忍耐而且要忍耐到底,因为那与我们同行的是已经在十字架上得胜的耶稣基督,他已经胜过这世界,他也必带领我们在工作的困境中胜过一切的试探。上帝从未应许天色常蓝,做基督徒所面临的人生道路并不会比别人顺利多少,甚至有时会更艰难,但上帝说,他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他会在风雨中庇护我们。

所以,靠着上帝,勇敢地走下去,就像道斯那样。也许很快,市面上会流行一句话——“不怕队友不拿枪,就怕队友无信仰。”


晚年的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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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锯岭上的神学——你的生命「正统」吗?
2016-12-13 黑门 黑门的世界
这部伟大的布道电影在上映前已经收获了无数的赞誉,然而实际观影之后想起这些赞誉仍觉不够,所以我只好在此手动加一个赞。由于主人公道斯的安息日会信仰背景,这部片子注定在基督徒群体里产生巨大的分歧。道斯的传奇经历令许多人动容,但是也令不少基督徒产生困惑:安息日会到底是不是异端?如果是异端,基督徒又该如何看待这部电影?

这种困惑其实反映出基督徒群体中长久存在的一种倾向,即一件事物一旦在教义上被否定,其它价值就随之大打折扣了。细究其根源,可能不是出于基督徒对一般价值的不感兴趣,而是担心对一般价值的接纳冒犯到自己信仰的「正统」地位。这是一种担心信念被冒犯的焦虑感。可是信念哪有那么容易被冒犯呢?信念是定义一个人塑造一个人的最根本力量,如果信念真的受到威胁,你会誓死去捍卫它,否则那就不是你的信念。影片其实给了我们一个示范,道斯说感觉自己的价值观在受到挑战,他必须去面对它。

如果『血战钢锯岭』只是促使福音派教会针对安息日会的教义发表一个「正统」声明,影片带给人的感动岂不就是虚假的么?熟悉我的人知道,我本人非常看重教义的正统性,但是本文无意也没有能力去处理这一复杂的教义和历史问题,仅就从影片收获的感动反思对正统的理解。

不知是安息日会还是他个人经历的原因,道斯把十诫中Thou shall not murder替换成了Thou shall not kill。在军事法庭受审时,法官适时而准确地提醒他对十诫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然而这改变不了道斯,他是那样固执地持守那独特的信念。道斯之所以能够以被告的身份站在军事法庭上,岂不就是这信念的结果吗?道斯是被这信念塑造的,换句话说,这信念道成肉身以道斯的身份被世人看见。道斯从小到大一切的生活经验也都指向这一信念。然而现在他的世界受到了挑战,他必须胜过心中的挣扎,叫这头被激怒的野兽重新平静下来,否则他就不再是道斯。道斯差点妥协承认自己的罪,然而他反悔了,他要求做无罪辩护,因为他相信自己的确是无罪的。与其说道斯胜利了,不如说不可杀人的信念胜利了。这信念既不违背法律,也不触犯道德,因此在良心自由的旗帜下被无罪开释。

我始终认为法庭这一幕是整部影片的重心。法庭是极具象征意义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比战场更加残酷。战场挑战人的肉体,法庭却挑战人的灵魂。「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道斯在上法庭之前软弱妥协了,然而一旦法庭宣告他无罪,他会在战场上不惧生死。

「正统」对于道斯来说可能是一个极为遥远的词。他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他所有的就是对他说Thou shall not kill的上帝,这也是在一切的处境中唯一能让他抓住的,也是他能够勇敢地把自己交托给未婚妻多萝茜的原因。不可杀人就是他的正统教义。加尔文在解释十诫时说每条诫命都有积极和消极的方面。不可杀人积极的一面就是救人生命。可以说,正是教义才是他在钢锯岭上伟大事业的动力。

如果说道斯的信仰并不正统,那么感动我们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在何种意义上在意正统呢?所谓布道,是传递一种不属于这世界的直击灵魂的信息,这也是梅尔吉布森的电影一直在努力的。撇开星期六安息日不谈,在这一伟大的布道电影中,感动我们的不就是这种直击灵魂的信息吗?而这种信息对于基督徒来说,是多么的熟悉啊。耶稣向来反对教条主义。他会说只有扛枪杀敌才是正义的吗?或者他会说扛枪杀敌是不正义的吗?我不是在探讨战争伦理,而是说你扛枪杀敌或者拒绝扛枪杀敌是为谁而做?为了国家?为了你的英雄梦想?为了心中的仇恨?还是为了你深爱的姑娘?

如果说「正统」意味着被主肯定,那么主最看重的难道不是「正统」的生命吗?在我看来,这世上最痛苦的一种人应该是系统神学家。因为他们掌握着有关上帝的最为系统的知识,可是他们知道的越多,生命面临的挑战就越大。逃避传道的呼召吧,也要逃避知识的恩赐。跟随上帝的道路,步步惊心。人越接近上帝,撒旦会越发疯狂地攻击他,到那时,人还能够「正统」吗?中国有一句古语「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基督教有一个寓意相似然而结局更加痛苦的故事。远藤周作在『沉默』里记载了葡萄牙耶稣会教士洛特里哥远赴日本调查恩师因遭受「穴吊」而弃教一事。当他被迫要背起别人的十字架时,除了「不正统」地羞辱耶稣之外,他发现别无选择。


远藤周作 沉默

我曾着迷于那个著名的公式:堕落前,人可能犯罪;堕落后,人不可能不犯罪;得救后,人可能不犯罪;得荣后,人不可能犯罪。现在我意识到这一公式虽在神学上是「正统」的,然而在生命体验上可能过于简化了人因有限性而处在一种软弱不堪的处境当中,以至于即使蒙恩得救之人也天天得罪神,起码我是如此。

愿我们常常想起自己已经在天国的法庭上被宣告无罪,这不仅是出于一种良心自由的安慰,而是有神子基督作了赎罪的祭。勇敢些,再勇敢些,攀上属灵的钢锯岭,杀敌,或是救人,无不是为了赦免我们的那一位而作。放下那一点可怜的正统焦虑感吧,真正正统的生命不会为是否受到别人的冒犯而焦虑不安,而是单纯、固执甚至有些愚蠢地舍弃自己。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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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范学德:《血战钢锯岭》——枪与圣经的对话
原创 2016-12-13 范学德 范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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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学德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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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影片中最重要的一句台词:“如果我不坚持自己的信仰,我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这就是道斯生命的秘密,这就是《血战钢锯岭》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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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流泪了

本来没准备看《血战钢锯岭》,更没想到要写什么影评,或者说观后感,但昨天看了一个基督徒写的影评后,我愤怒了,其他几个基督徒的反应更使我心碎,他们从根本上否认《血战钢锯岭》这部史诗般的杰作,主要就因为主人公道斯是一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简称“安息会”)的会友,而安息日会是基督教的异端,于是,这影片的罪就大了。还好了,幸亏他们当年不是美国的领导人,如果是的话,根本就不会授予道斯荣誉勋章,而道斯是第二战中唯一的一位获得了荣誉勋章的“拒绝服兵役者”。



不错,安息日会在历史上的确有异端的信条,但这几十年来,他们已经改正了,已经被多数正统的基督教宗派所接纳,并认为这在基督教的历史上是非常少的现象。

退一万步说,就算道斯的信仰甚至有严重的偏差,但自认为信仰纯正的诸君,有几位能像他一样,按照耶稣的原话去接受耶稣的话,爱你的仇敌。想起了奥古斯丁的一段话,不要夸口你认识耶稣,魔鬼也认识,只是他们不爱耶稣。

因此我决定去看一看这部电影,礼拜一下午三点四十分这一场,和儿子一起去看,门票不到七美金,因我是老人,有点优惠。我们父子是第一个进影院的,后来来的人也不多。

我有点担心,怕这部影片无法感动我,因为我从昨天开始就读了一些评论,并看了介绍道斯的一个短片,连剧照都下载了许多,会有新鲜感吗?



没想到,影片开始的很普通一行字就深深感动了我,编剧根据的是真实故事,看到“真实故事”这几个字,我马上想到了另外一个非常古老的真实故事,它记载在一部古老的圣书中,是《圣经》的《创世记》,上面写到:“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人类历史的第一次杀人就从此开始了。起因是嫉妒,还是仇恨?也许兼而有之。

电影在进行中,很快就抓住了我的心,不容我多想,但看到道斯把枪对准他父亲的时候我流泪了。道斯说他恨他父亲,他在心里已经把他父亲杀过许多次了。

道斯知道耶稣下了一个明确的命令:“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意思指饭桶)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意思指傻瓜、疯子)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对这句话,道斯知道得很清楚,他知道自己犯罪了,得罪上帝了。耶稣的这段话,是道斯整个心灵世界的基色,他之所以不摸枪,就因为他自己曾经谋杀过父亲。



父亲打自己,他可以忍;打他的哥哥,他也可以忍;但一次又一次打他的母亲,他实在无法忍受,所以,他在心中把父亲杀了。不要用弗洛伊德的弑父情结来解释它,这只是在无数家庭中一次次发生的真实故事,我之所以流泪,就在于我和道斯有同样的感觉,青少年时,看着父亲对母亲大发脾气,看到母亲流泪,我心中充满了对父亲的仇恨,我没敢想杀他,但我恨他,希望父亲永远也不要回来。

在道斯走入低谷,面临军事法庭的审判时,他的酒鬼父亲悔悟了,为儿子奔走,拿到了关键的特赦信。那一幕,令我深深感动,在一部战争片中,导演竭力表达的不是仇恨,而是和好,饶恕。

没有饶恕就没有爱。   



2、
主,我听不到你的声音

影片另一次让我流泪的,是道斯那个祈祷:“主啊,你让我来到这里,究竟要我做什么?我听不到你的声音。”当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流泪,回来后细细反思,那不正是自己成为基督徒二十多年来最大的苦痛吗?有时候,你和道斯一样在深渊中求告,主,我听不到你的声音,我听不到你说爱我的声音。而在我心灵中却常常回荡着另外一个声音:“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千古,只有这一问,是问题。

  “你为什么离弃我?”

在道斯祈祷时,他没有听到上帝的声音,但他听到了人的呼救:“医疗兵,救命!”他知道,这是来自上帝的声音,因为耶稣说过:“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太25:42—43)熟读圣经的道斯一定知道这一点,他会听到主耶稣在一个伤兵的呼喊中呼喊,我要死了,救命!他听到了。几十年后,德兰修女也听到了,她在穷人中的穷人中,听到了基督在苦难中的呼求。



没想到我写这篇文章引用了这么多圣经的经文,但是,如果不了解这些,怎么可能了解道斯,怎么可能理解他置生死于不顾,一遍又一遍地祈祷:“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

“让我再救一个”,就是上帝呼求的反应,他用整个生命去回应。那一夜,他救了整整七十五人。

他甚至救了自己的敌人——受伤的日本兵。他亲身实践了耶稣的教导:“要爱你们的仇敌。” (太5:44)因为他的主耶稣基督就是这样爱的,在十字架上耶稣还向天父祈祷,求天父饶恕那些把他送上十字架的敌人。



形成强烈对照的是,他救下的那几个日本兵,没有活下来。影片虽然没有明说,但暗示的很清楚,是道斯的战友们把他们打死了。影片如果明确地表现这一点,那它包含的力度就会更强有力了。

仇恨,它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战争,虽然的确有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之别,但即使在正义一方,也有邪恶在,有的是无法避免的,有的是可以的。但无论如何,否定不了在正义之上,还有爱,有上帝之爱。而道斯正是这样理解“不可杀人”的,他说,耶稣要我们彼此相爱。

在纪录片中,道斯对采访者说,我愿意像基督一样,不是杀人,而是救人。“救人”就是他听到的上帝的声音。



3、
两个道具

《血战钢锯岭》被誉为“教科书一般的经典大作”,令人极其震撼的战争大片,还原了战争的真实面目,让人看到了活生生的人间地狱,一时间,你仿佛就在地狱之中,这一切,诸多的影评已经再三说过了,相信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很难忘记这些极其血腥又极其宏大的场面。但这一切,又都是围绕着一个主线展开的,就是道斯的我不能摸枪,进而,我不能杀人。

枪,是这部战争大片中一个基本的道具。

道斯不能动枪,就是因为他拒绝杀人。因为十诫上写的很清楚:“不可杀人。”道斯遵守这条命令的举动,引起了一些基督徒的评论,众说不一,说白了就一句话,就是在战争中作为士兵你还是可以杀人的。但他们忘记了耶稣那个明确的命令“要爱你们的仇敌。”你总不能说我杀了你因为我爱你。更重要的,他们忘记了耶稣的榜样,当耶稣被捕的那一夜,一些士兵来捉拿耶稣。耶稣身边的一个人,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一个耳朵,耶稣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



道斯在纪录片中说了一句非常深刻的话,你不能想象基督会杀人。不知道为什么,导演没有把这个关键情节拍到影片中,太有力的道白。

道斯跟上帝保证不再动枪,但一进到军队就是这一杆杆枪,从这些枪中,《血战钢锯岭》不仅凸显了战争的残酷,也凸显了人性的伟大,这最基本的本质就是“勇敢”,用另一个词来说,就是大丈夫。枪林弹雨、赤手空拳,这鲜明的对比,一次次凸显了道斯的伟大。这,也被许多人评论过了。



在我看到的诸多评论中,影评人都忽视了影片中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基本道具,就是那本小小的圣经。如果没有它,这部影片再伟大,它所达到的也不过是人性的高度而已,而把这样的高度当作绝对高度,那不过是制造一个偶像而已,英雄,战争中的英雄。

据《时代周刊》的影评说,无论你是否喜欢梅尔·吉布森,你都不能否认他所达到的高度。问题是这个高度是什么?是战争写实的高度,是人性的高度?或者,是英雄主义的高度?说到底,都不是。大导演吉布森达到的高度是灵性的高度,信仰的高度,这高度不在于人,而在于圣经,在于上帝,在于耶稣基督。道斯最伟大的品质,不是勇敢,而是信仰,是信靠上帝使他勇敢,无所畏惧。



难道不是这样吗?自从道斯的未婚妻将小小的圣经送给他之后,这本圣经就在电影中扮演了最关键的角色,从道斯在兵营中在读圣经众被殴打,到关禁闭而圣经与他为伴,到他在战场上被抬下来时他寻找圣经,到他再次上战场前拿着圣经祈祷。这一切都告诉观众,上帝的话就是我的生命,就是我的力量,就是我在困难中随时的帮助。

影片中有一个特别经典的场面,就是是道斯从战场上第一次撤下来后,他的战友来跟他谈话,他们俩彼此拿的是什么?一个是枪,一个是圣经。这简直就是枪与圣经的对话,也就是说战争与信仰,而道斯对自己的未婚妻说的一句话,就说出了影片中最重要的一句台词:“如果我不坚持自己的信仰,我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这就是道斯生命的秘密,这就是《血战钢锯岭》的秘密。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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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道德主义是福音的死敌
原创 2016-12-13 丁书奇 麦琪的礼物


点击可阅读 换一种主旋律,你还能辨别吗? 评论很好看。

0.

白左主要指白人中的左翼分子,可以直接等同于「现代自由主义者」,他们的普遍特点是同情心泛滥,博爱,相对主义,缺乏是非常识,喜欢高举道德大旗,为了自己的“道义”,可以否定国家、社会不得不进行的一些看似“非人道”做法。他们的口头禅是:be nice. 基督徒中也有白左,大部分是同性恋支持者,支持教会给同性恋受洗。

1.

道德主义是福音的死敌,不在基督里的道德激情,不是因为主观的骄傲与自义,就是因为对圣道的认识有偏差,前者是双倍的恶,后者是一生叹息。

2.

当一个基督徒妄想成为道德完美主义者的时候(立功、立言、立德?),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换言之,他忘记了自己是罪人,也忘记了基督为什么被钉死。

3.

成圣的道路上,基督徒要竭力追求,体贴神的心意。但是,永远不要妄想以此弥补内心的道德落差,或者负罪感。神的律法唯有基督能成全,人,不行。

4.

不要注目比你道德高尚的人,很多异教思想带出的行为,从外表看比基督徒虔诚太多。但是,判断你的是主,你不要焦虑,背起十字架往前走。



5.

成圣的路,除了依靠恩典,没有捷径可言。相信神所赐的圣道,不要相信神秘主义式的灵修方式,尤其警惕那些特别疗伤的灵修小品。记住,我们首先是个罪人,靠着恩典脱离罪才能得自由。最大的安慰,是在基督面前悔改认罪,得到赦免;多余的安慰,会让人变矫情。

6.

情感主义是危险的,克制自己的情感,不要轻易被人感动,直到看见那人背后站着谁。基督徒的团契相交,首先是扎根在神的“道”中,现代社会太多会煽情的人了,洗脑大师遍地跑,值得警惕。


(援助中国的二战“飞虎队”)
7.

基督信仰最讲求位格性的相交,不要夸大自己爱的愿望和爱的能力。爱邻舍,从身边的人开始爱,博爱、泛爱都不是基督教。

8.

关于《血战钢锯岭》1问:道斯和死在战场的基督徒相比,谁更具有德性?

答:在神眼里他们可能没有区别吧;在人眼里,道斯更有德性,因为他代言了太多东西,同时兼顾了诸多人类美德,坚守信仰、捍卫良心自由、个人主义、英雄主义、责任担当等等。人们喜欢看得见的美德和胜利,多亏道斯在战场干得漂亮,如果他失败了,没有人会记得他。嗯,道德主义者都是势利眼。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主流的福音派基督徒,他们在战场浴血奋战,在基督里有真平安的美国大兵,二战中死伤惨重,飞虎队还来过中国。电影《狂怒》很好看,推荐。


(电影《狂怒》)
9.

关于《血战钢锯岭》2问:明明知道他的信仰在救恩论上有极大问题,为什么基督徒还会赞美他?

答:因为很多基督徒无法把生命扎根在基督里,他们第一反应是好棒呀,信主信的真好,然后扪心自问,发现自己做不到道斯那样,所以心里马上就有道德愧疚感,无法得到释放。每天都会犯罪的罪人,如果生命不在基督里,很难有勇气去分辨道德楷模背后的信仰,所以,就真诚的自惭形秽,然后热烈的给道德楷模点赞了。

10.

关于《血战钢锯岭》3问:道斯如此善良和平,道德高尚,难道神会不喜悦他吗?

答:喜悦不喜悦不好说,但是很多和尚都比基督徒和蔼可亲多了,神不认识他们。基督最终会审判祂的敌人,道斯却在拯救他的敌人,正如神让扫罗杀光亚玛力人,扫罗没有做一样,很多时候,人们喜欢做个好人,而不是尽好自己的本份。美国有基督教底色,但道斯的故事发生在后基督教时代,多亏美国军方包容了他,这也是美国保护信仰自由,多元主义的体现。

11.

关于《血战钢锯岭》3问:很多人遇到事情喜欢说,“想想耶稣会怎么做”,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错在哪里?

答:效法基督首先是指向伦理性的层面,很显然基督神性的一面,基督徒是不可能效法得了的。此外,即便是效法基督道德伦理层面的行为,基督徒也要清楚自己的真实境况,基督的人性是全然无罪的,而我们是全然败坏的,否则,这种口头上把基督当作道德楷模的说辞,只是另一种道德主义罢了。这么说的人,如果做到了会得意,做不到会失落。基督来,让我们对自己绝望,让我们因着祂充满盼望。

12.

关于《血战钢锯岭》4问:教义和生命到底有什么关系?首先应该看重哪个?

答:同等重要。道成肉身意味着真正的知行合一,不是人能做到合一,而是基督代替人做到了。基督徒实在不应该讨论这种问题,这是一个异教性质的问题。如果一定要讨论,必须有共识,谈教义就好好谈教义,谈生命就好好谈生命,免得各执一词,各说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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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与真基督教十字架救恩有多远的距离?
原创 2016-12-14 沈阳 慕义书院

         
         
                                                                                                      
                 
称颂公义主
                 
何其锐;唐海音 - 重建我生命
                              
         
     
        

最近几天,美国抗战影片《血战钢锯岭》的热播,给中国基督教公共界的舆论江湖投入了一块巨大的石头。这块石头所掀起的大风大浪褪去,足以让沙滩上裸泳的评论者原形毕露。

进入主题之前,我想先指出,今天我们不讨论美国的宪政如何,美国五月花号基督教改革宗和后来的福音派如何塑造了美国独特的民情,以至于能够支撑美国“有教堂的开放社会”之类的宪政主义运行机制。这些话题,本微信公号过去已经讨论得相对比较充分了。没有必要喧宾夺主。

践行神的诫命到底?

我们尽量就事论事谈电影。从故事情节上来说,弗吉尼亚山区青春美少男美少女的和平之恋与冲绳美日两军肉搏战中的血雨腥风,这部美国战争大片足以让人们激起强烈的反战情绪。



在圣经中,的确能够挖掘出和平主义和反战主义的一些教导。耶稣亦曾说,“动刀的必死于刀下”。为了十字架救恩,为了《旧约》中应验先知的话,确切地说,发自基督的怜悯与圣爱之心。而在摩西十诫之中,耶和华神的命令“不可杀人”,也的确是圣经的真实教导。


主观上为了将神的诫命践行到底,美国二战上等兵军医戴斯蒙德·道斯坚决拒绝携带武器上战场,并在冲绳战役中赤手空拳救下75位战友。在当前自由主义神学蓬勃发展的时代,在一个除了同性恋似乎别无他求的肉欲时代,主人公的献身精神足以让我们怦然心动。

真的,若非主人公告诉我们他来自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要不是主人公特别强调他的敬拜是在礼拜六而不是在主日礼拜天,这部电影真真完美到了极致!

然而,主人公必需来自安息日会。如果不是安息日会这个元素的进入,无法支撑起《血战钢锯岭》的故事情节。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二战时,相对如今传统文化被奥巴马等民主党人轮番糟蹋之后,美国更接近主流的基督教福音派价值观。

正是基督教的福音派,将安息日会认为是“异端”予以拒绝。也是这份不“宽容”,导致愿意为着保家卫国的美军主流将士并不理解道斯的作为,反而实实在在地给这位上等兵军医太多的“宗教迫害”。这样,俨然主人公身上多了一份殉道的悲情意识。

律法主义+宪政主义的人本双重救赎

这种悲情,很快就转化为了美国大片所擅长的个人英雄主义精神。

导演没有说好在耶稣的十字架救恩给了我们以恩典中的自由,让我们在地如同在天。通过美军事法庭要审判戴斯蒙德·道斯闹剧的收场,导演给我们上了一通关于美国司法宪政主义的自由民主救赎之课。之所以道斯后来被宣判无罪,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不设立国教的宗教自由条款给予了道斯拒绝持枪服兵役的公民权。

这样,《血战钢锯岭》完成了一个救赎范式的重大转型。如果说道斯的信仰范式是律法主义的,那么美国宪法所试图宣誓的信仰范式则是文化自由主义和司法宪政主义的。而在这一独特的故事情节中,律法主义+宪政主义,俨然可以完全并行不悖地存在。

不过,无论我们多么肯定道斯的“舍己”精神,千万不要认为那些浴血奋战血肉模糊的持枪战士就是自私冷漠的胆小鬼。持枪保卫家园,这是军人的职责。这部片子里每个美国士兵,都对得起他们的职业精神。所以,这篇片子的重点不是舍己的道德精神。



这样,那些把这位救了75人的美军上等兵军医当成雷锋那样的道德高人,认为他在道德上多么优秀,而攻击改革宗、福音派基督徒行为上一塌糊涂,很不符合电影情节。这种自以为义和胡说八道背后,是中国独特的儒家道德主义君子小人二分方法论,是低水平的道德论断。

讨论诫命而不是福音,《血战钢锯岭》以自由民主的司法宪政主义模式,渲染一种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自由主义观点,提出“异端的权利”,在一个自由和信仰双双缺失的中国,多少有些让人怦然心动。一旦观众缺乏更宽广的视野,很多莫名其妙的廉价同情就会产生。

中国三自体系的最高统治者丁光训主张基督教中国化,就曾鼓吹“因爱称义”,认为雷锋靠好行为能进入天国。为某种政治理念背书和更深的动机,谎言家不断给基督教世界掺沙子。

和平主义,日光下没有新鲜事

殖民地时期北美有个被清教徒当成“异端”的、接近灵恩派版本的特殊群体,那就是贵格会(Quaker,又称教友派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贵格会缺乏天主教和基督教改革宗那种系统神学,在灵恩派思维下,唯一的信条就是和平主义这种拒绝一切信条的信条。

阅读《美国人:殖民地历程》一书(丹尼尔·J.布尔斯廷著,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年版),北美的基督教社会曾经饱受印第安土著武装的长期骚扰。由于反对任何战争和暴力,贵格会执政时期,留下一大堆社会问题。宾夕法尼亚的贵格会执政失败在于“洁身自好和至善论”、“世界主义”(包括“和平主义”)、“孤独自守”。正如佐治亚州的移民实行“利他主义”的“福利计划”,贵格会的实践证明了至善论及其乌托邦是行不通的。

(愿意了解这部分历史的读者,可以结合《正义一元论》美国版142、143页相关注释。)

这样,回到《血战钢锯岭》,可以说,这位声称来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美军上等兵所践行的,实际上更接近贵格会而不是安息日会的政治理念。读者千万不要错把杭州当成汴州。




在电影里,同样为安息日会信徒的戴斯蒙德·道斯的父亲,不断动手打自己两个孩子,也曾对其妻子使用手枪未遂,压根就不是一个和平主义者。由此可见,戴斯蒙德·道斯的和平主义理念来自他一次与亲兄弟的一场打架后的反思,是个人而不是宗派性的“悔改”。

略有安慰的是,占领钢锯岭那日,即便是礼拜六,戴斯蒙德·道斯有些放弃了律法主义思维方式。这与此前一次战役他为了救人拿起了枪,这样的人性表达终于多少富有人情味,多少又回归了人类常态化的合理价值观。

不要移情中国。中国大陆的安息日会是不是和平主义,我不知道。能肯定的是,他们隶属于三自。具体可以查看这个教派“牧师”的“牧师证”发证机构。当然,这与《血战钢锯岭》一点关系都没有。读者千万不要把杭州当成汴州,因为这部影片恋上中国大陆的安息日会。

赦罪的福音是要基督徒因信称义

从圣经角度来说,这位美国上等兵完全错误了。圣经中说“不可杀人”指的是不可谋杀。别忘记了耶和华曾经多次杀那些刚硬到底的人,也别忘记了福音和信心的见证人亚伯拉罕、大卫都杀过人。圣经没有说他们杀人是有罪的。圣经的确说过大卫杀人太多,耶和华神不希望大卫来建造圣殿。但圣经没有在任何一处经文中说,大卫他们保家卫国杀人违反了十诫。

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救恩中给予了我们足够的正当防卫之权。当初美国宪法另一修正案之所以给予美国民众持枪的自由,就是为了美国公民的正当防卫之权。以国家的名义轻率地否定这种权利,我们称为国家主义。有时国家主义者会装成是和平主义者。

若以福音的名义否定这种权利,问题更是多多。什么是福音的核心?福音的核心是基督的十字架替代性救赎,使我们因信称义,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就是说,福音是基督徒因基督的替代性救赎而被赦罪的宣告,而不是基督徒信了耶稣之后再被定罪的司法判决书。

无论是基于十字架救恩还是国家善治,拒绝讨论“神的义”、拒绝承认上帝主权的公义性进而拒绝讨论政治文明可能的公义标准的和平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律法主义。例如,当戴斯蒙德·道斯作为少数群裔信守其独特的价值观时,或许他还是自由民主的美国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如果他那种美国贵格会式的和平主义被立法成为美国公民的法定责任之时,面对武装到牙齿的日本军国主义,由于军人的特定职分,军人的不杀人就是杀人。



回到十字架救恩的福音。福音不是要美化杀人,也不是要美化不杀人。福音是指出,当基督徒因与基督的死、复活联合而因信称义时,无论是杀人或被杀,没有什么能将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这不是鼓励犯罪。行善尚且不能将基督徒带入天国,更何况是杀人或不杀人这样的作恶?只有十字架上的舍己的耶稣基督,才是我们的蒙恩管道和永生之道。

余下的话:基督的门徒,当为十字架救恩而奋起

《血战钢锯岭》这部客观上美化安息日会这个至少很不符合圣经的基督教教派足以让主流的改革宗或福音派的基督徒的心在流泪。这是末世,需要警醒。

仍当劝勉弟兄姊妹,不要为救恩仅仅给基督徒而感到痛苦绝望。我们本是那不配的人,神把我们从万民中拣选出来,正是因我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舍己之爱。为这被称义,为这被成圣,为我们这“被”而来的重生和永生,我们当平安,当喜乐,当活得有滋有味。

这份平安喜乐,正是我与孙威力牧师、师燕师母一起在晚上8点45去广州飞扬影城天河店去观看《血战钢锯岭》第一心得。我们看完电影回到家里是11点半。深夜难眠,我也在北京时间凌晨3点半左右完成了这篇看似影评、并非影评的写作。感谢圣灵今夜的带领。

此刻,在浙江金华老家的Joanna和她的妈妈正在梦乡之中。明天还要继续会客。她们不喜欢我半夜写东西。而只有在短暂的广州之行中,我才有机会忙里偷闲去看电影,好回应期待我写一篇文章的苏姊妹、齐弟兄、阿海弟兄和土豆妈姊妹,以及“跨学科研究群”和“天路客咖啡厅”里的诸位弟兄姊妹。

权且当是为使徒们当日托付给我们的一次性真道竭力争辩吧。

但,为真道竭力争辩,我们本可有更好的表现,而不是今日这样被动回应主流社会对教会和福音的冲击。客观说,《血战钢锯岭》的电影水平不低。基督教社会,俨然已经平庸太久。

这样,基督的门徒,当为十字架救恩而奋起,持续努力,直到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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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道德主义?——从《血战钢锯岭》影评谈起(大牛弟兄)
2016-12-14 小驴磨坊

最近围绕着一部正在热映的影片,我的朋友圈像炸了锅,各种言论都有,从夸得上天,到贬得下地狱,都有。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过这部影片,但是我对其中一些动不动就驳其为“律法主义”或“道德主义”的言论有些不安,就想稍微再次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其实,与其说是对某些针对该影片的影评的回应,倒不如说是针对某类自称是改革宗或认信恩典教义的信仰与实践的回应(毕竟我没有看过这部影片,不敢妄加评论)。


我所忧心的,是因着真理知识与信仰生活的脱节,而导致对福音过于轻忽或肤浅甚至虚假的认信,以所谓的正统认信来取代了敬虔的生活,甚至说得不好听一点,“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比如,在今天的一些改革宗学习者中,甚至一谈到信徒的榜样或以基督为榜样,就被挂上了“道德主义”或“律法主义”的帽子(以不是以基督为中心或否定代替性的救赎的名义),我会说,这是一种肤浅的甚至是拙劣对福音或者以基督为中心的认识。


使徒保罗在圣经中公开教导:“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腓4:8-9)保罗在这里不仅没有提到基督的代替性救赎,反而公开要求信徒从其他信徒身上和保罗身上学习好榜样,并且“这些事”不是你们信,而是你们行的时候,赐平安的神才与你们同在。按照这些人的逻辑,保罗是在教导“道德主义”?


希伯来书的作者用了整整第十一章,让人效法旧约时代众圣徒的信心,按照这些人的逻辑,这是在教导“道德主义”?


其他太多的经文都在教导我们,以保罗或者以基督为榜样(林前11:1;弗5:1;腓2:5-12;彼前2:21),难道它们都在教导“律法主义”?


改革宗一贯坚信,基督作为信徒信仰的目标,以及基督作为信徒生活的榜样,都是福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Mark Jones甚至以要理问答的形式如此说:


问:耶稣同时是我们信仰的目标和模式吗?
答:我们喜乐的如此确认。

清教徒神学家约翰欧文如此说:“忽略基督作为我们的榜样,在信仰中不以其为榜样来思考基督,不努力效法基督,是邪恶与致命的。”


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Sidney Greidanus在其名著《从旧约传讲基督》(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教导以基督为中心讲道的书籍),严厉警告一切只是将以基督为中心的讲道狭义到基督献祭性的代赎的讲道。以基督为中心的讲道,是平衡的传讲基督是先知、祭司、君王的讲道。基督不仅仅是祭司,为我们代赎和代求,祂也是先知,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学习祂的教导;祂更是君王,这意味着我们要全然顺服祂。Greidanus将“以基督为中心的讲道”定义为:“正确的将经文的信息与上帝启示的最高峰,即新约所启示的耶稣基督的位格、工作和教导相整合的讲道。”


当然,这绝对不是说,我们要以基督为榜样来换取我们的救恩,这是福音所咒诅的“律法主义”。以信徒为榜样,和以基督为榜样,是针对一个已经重生,与基督联合得以称义的信徒过日常的成圣生活而言的。圣灵会藉着这些见证和榜样,激励已经重生和称义的信徒,唤醒他们沉睡的心,重新立志为主而活。当把以信徒或基督为榜样放在福音的合宜位置,这不仅不是道德主义,反而是激励信徒归向基督,仰望为他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的动力,是福音在一个信徒生命中生发功效的催化剂。一个在福音中、在成圣生活中真正经历过以信徒为榜样或以基督为榜样而重新定睛基督的美好的信徒,怎么会轻看这样的“榜样”的动力?怎么会轻易的给其扣上“道德主义”的帽子?


相反,从一些批判所谓的“道德主义”的帖子中,我却嗅到了浓浓的道德主义的味道。“道德主义”的道德,可不仅仅只是一些善行或见证或榜样,而包括所有取代基督的好东西,包括正统的教义和知识。如果一个人,以所谓正统的教义和知识为依靠,甚至自夸,并以此站在道德制高点来随意批判其他信徒,在我眼中,这正是不折不扣的“道德主义”。在此,我想借用爱德华兹在《宗教情感》中一段非常深刻的文字,请大家仔细读一读:


有些人随意批评牧师,说这是律法主义的教义、那是律法主义的讲道、某某有律法主义的灵,可是他们却对自己论断的事所知甚少。律法主义的灵远比他们想象更加狡诈,实际上,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律法主义的灵有多么狡诈。正当他们在批判它的时候,它就潜入了他们的内心,在那里运行并且得胜,从而反倒使他们自己成为最恶劣的律法主义者。只要一个人还没有完全倒空自己,仍然倚靠自己的义和自己的善,不管以什么形式,他内心就有律法主的灵。人倚靠自己的义、道德、圣洁、情感、体验、信心、谦卑或任何良善,这种骄傲就是律法主义的灵。在亚当堕落之前,他里面的骄傲不是律法主义的灵,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确实可能依靠自己的义寻求上帝的接纳。但在堕落后的有罪的被造物里面,律法主义的灵只可能是属灵的骄傲。反之亦然:属灵的骄傲就是律法主义的灵。凡是因自己的体验和认识而自高自大(这一切在他自己看来很光荣)的人,无不信靠自己的体验,并以此为义。他可能用谦卑的语言来谈论这些体验,好像是上帝为他成就大事,好像因此而归荣耀于上帝,但以自己体验为傲的人总不免把某些功劳归在自己身上,于是这些体验就成了他维护自我尊严的依据。而如果他把这些体验看作自己的尊严,他必然认为上帝也这样看,因为他必然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判断上帝也和他的看法一致,于是不可避免地想象上帝也和他一样,因这些体验而尊重他。他认为自己在上帝眼中和在自己眼中一样光荣。于是他就信靠自己的本性,自以为上帝看自己为荣耀,靠这些东西得以亲近上帝,得到了这种鼓励以后,他就敢在祷告中走到上帝面前,期望上帝回报他。他认为基督爱他,愿意让他披戴基督的义,因为他以为上帝因他的这些体验和恩典而接纳他。这是严重倚靠自己的义,这种人正奔跑在通往地狱的宽阔大道上。可怜的人啊,他们被欺骗了,他们以为自己在上帝眼中很光鲜,其实他们是上帝鼻中的烟,是整天烧着的火。他们在上帝眼里,比所多玛最不洁的畜生还肮脏,因为畜生尚不以敬虔自居!他们这种做法才是真正的倚靠体验。与之相反,正确的做法是把这些属灵体验仅仅作为蒙恩的证据,并由此生出盼望和安慰。


有一种人,他们极力反对靠行为称义,疾呼因信称义,自称是福音派,反对律法主义,高举基督和福音以及白白的恩典,但他们其实是恩典之道最危险的敌人,他们对纯粹谦卑的基督教构成最大的威胁。


有一种伪装的谦卑、伪装的“向着律法死了”、伪装的倒空自己,它最让人洋洋自得。有些人说自己已经充分经历了律法在他们心中的动工,并且完全放弃了靠行为称义的本性,而这些人灵里的自义是我所见过最严重的。


转自大牛弟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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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我想好好拥抱他,但却不忍心赞美
原创 2016-12-14 丁书奇 麦琪的礼物


点击可阅读 换一种主旋律,你还能辨别吗?
点击可阅读 道德主义是福音的死敌

1

恩典是一个好东西,能让人彻底自由,但谈论恩典则是危险的。恩典好像一只沉默谦卑的羔羊,只要一张口,似乎就失去了魅力。人配不上恩典,甚至配不上谈论恩典。这是真实的,除非基督先抓住我们,而且让我们藉着信心,确信祂真的抓住了我们。

2

道斯的父亲因为不明白恩典的宝贵(不论他是否得救),他在一战所受的心灵创伤难以得到安慰。他喝酒、家暴,这是绝望的发泄,也是昭彰的怨恨。站在人的立场上,他的所作所为可以理解(心理角度),但是不应该被接受。军功章再辉煌,牺牲再惨烈,也没有权柄耀武扬威,抑或自怨自艾。经历战争的士兵,恰如服侍教会的牧者,最大的试探就是骄傲和自恋。

3

但是,谁能安慰道斯的父亲呢?战争是极致的罪恶,当他人的罪,自己的罪,整个人类的罪都摆在孤独的个人面前时,你凭什么让他坚强呢?凭什么让他内心阳光明媚呢?唯有福音,唯有死而复活,唯有末日的盼望。道斯的父亲走上反律主义,并不是偶然。从上帝拣选亚伯拉罕起,战争就是上帝对祂选民信心的考验。但是,凭着人类自己,谁能受得了这样的考验呢?

4

道斯的抉择,当然受到他所在安息日会教导的律法主义影响,但是更大意义上是对父亲的一种反动,是对童年举起石头的那件罪行的压制。他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所以当然不会效法自己的父亲;他无法接受童年的自己,所以也不会走上暴力的老路。心里的罪虽然无法根除,但是行为上却可以调整。所以,他要走出一条新路,或许他认为父亲的问题就出在没有遵守上帝的命令,而自己必须做到。

如果一个人从小家里父母关系不好,他长大后能有什么选择呢?他要么因为受家里的影响,让糟糕的亲密关系继续蔓延到下一代;他要么对家里的影响展开反动,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德行,争取做个好丈夫,好妻子。对于前者,人们看得明白,对于后者人们则不易察觉。然而,这两条路都不是福音。

5

道斯在行为上英勇让现代人钦佩,一点不奇怪,但是基督徒应该看到道斯直到在战场,依然还陷在“杀父亲”的罪咎里,他的生命没有在福音里得到自由和释放。我深深为道斯的处境忧伤,我想好好拥抱他,但却不忍心赞美他,因为如果我只是顾着赞美他的好行为,却不考虑他的灵魂的焦灼,不对这种焦灼之下产生的道德有反思,那我就偏离福音太远了,我也会将“道斯”们带入歧途。

6

神的恩典很烫手,按照人的逻辑根本无法接受,所以即便持守正统信仰的人,面对恩典也经常是战战兢兢,纠结半天不知道心里怕啥。搞来搞去,正统信仰的人生命反而容易僵硬,不知道怎么活了。但是,这烫手的恩典里,有真自由和真平安。我多么盼望“道斯”们能够因为基督的缘故,灵里面有安息,做什么当然重要,但是回到基督里,平安喜乐地放开膀子做,是不是更好一些呢?如果你注意看,会发现关于二战的电影里,美国大兵脸上笑容最多,这不是偶然的。受基督教影响的民情,有喜乐自由的底色,凡事谢恩凡事喜乐,并不是一句空话。而道斯尽管一直在祷告,却只能让我想起东方式的英雄;直到道斯不祷告,军队就不出发的时候,我想起了天主教里的圣人。是的,好行为让祷告也神秘化、权威化了。

7

这些年,有一种泛恩典的福音,传“恩典福音”,从正统信仰来看,他们的教导当然是错谬的。但是,我非常理解为什么他们会兴起,也理解为什么特别吸引年轻人,说到底是因为基督教信仰被道德主义捆绑太久了,很多时候连“悔改认罪”也给人文革式的强拉硬拽感。我们谈论恩典,但教会氛围却可能是道德主义的,是伪善的,是捆绑良心自由的;我们的生命也是道德主义的,是压抑的,是畏畏缩缩的。这导致很多人信主后,不但心灵没有得自由,反而越来越纠结,越来越闷闷不乐。

8

最重要的,就是带人认识神的赦罪之恩,基督徒应该知道这恩典多宝贵。神疼爱我们的方式是福音,疼爱“道斯”们最好的方式也是这福音,因为唯有福音,能给人带去真平安和真自由。在战场,无论是救人,还是杀人,如果我们在基督里,那就放开膀子好好干!有弟兄留言问,基督徒上了战场怎么办?我说,恒切祷告,奋勇杀死。我还想再加几句:战争结束后如果活着,就流泪赞美吧,感谢神的保守,并且亲吻自己的妻子儿女,靠着主的恩典继续做回那个平凡的丈夫和父亲。

9

人心不在基督里,就会被任何因素捆绑。我信主前一年时间里,都觉得哪哪不对劲,哭笑不得,连说话也不会了,好像做什么都欠一把火。我最初认真思考“因真理,得自由”(恩典)这个话题,说起来比较丢人,居然是因为钱。当我的平台写文章可以赞赏后,偶尔收到一些大额的赞赏,这时我的良心就特别不安,心里怪怪的,加上极个别的基督徒留言表示看不惯写文章有赞赏,我就更受捆绑了。更有意思的是,我有时候觉得文章写得很糟糕,有时候又相反,觉得写得挺好怎么没人读呢。你看出问题在哪了吗?

10

文章的优劣、赞赏、阅读量都在捆绑我的灵魂,我依然是律法的,这些东西成为偶像,我在意它们大过在意神的道。如果无法坦然无惧地接受恩典,做基督徒确实太麻烦了,做久了,心累。前半年我读清教徒的一些著作,灵魂渐渐才得了自由,明白自己的问题在哪里,说到底还是太人性了,满满都是出自人的判断和想法。

11

感谢神让我大胆接受祂的恩典,并且接受这恩典时,我心里能有平安。接受了恩典,我才发现一切都是恩典,每一篇文章都是恩典,每一个赞赏都是恩典。要不然呢?我还真以为自己有什么才华呢,我还真觉得自己受人欢迎呢,我还真觉得自己配得赞赏呢。然而,我只是个卑微、易碎、质感不好的器皿,祂知道怎么用,祂也在用。

12

福音太不可思议,让人们听了又想听,但是却经常捂耳朵不敢相信,只能说恩典太重,恩重如山。但是,唯有坦然无惧的接受,才能甩开膀子做基督徒。今年我们教会购买新堂,当我给教会奉献或者平时做慈惠奉献时,我心里唯有感恩。我确信这是神让我做的,也是祂成全的。你看,这种对恩典的确信带来的良心自由和生命改变,一旦说出来就好像在夸耀自己一般。人本质上是不配谈论福音的,福音属于神迹,福音所告诉人们的恩典信息奇异无比,常常让人们目瞪口呆,宁愿顾左右而言他,因为说出来就是错。

但是,人虚无短暂的一生,能有这么一个确信,岂不是应该大声传扬吗?不谈论这满有喜乐,满有恩典的福音,还能谈什么呢?我感谢主耶稣,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自由的,直到祂指出我是罪的奴仆,然后祂拯救我走出生命的牢笼,赐给了我真自由。虽然生活有诸多不顺,但因福音的缘故,我心里经常无比喜乐,这种喜乐甚至没办法用语言表达。主耶稣基督是自由而无限的,祂魅力无穷,吸引众人跟随,唯有祂配得赞美。荣耀归主,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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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貼啊,本想听听教徒们的声音的呢。。。。继续读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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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 为信念而死,因信仰得生
原创 2016-12-12 李豆 AGAPASS阿卡贝丝



《血战钢锯岭》讲述了二战时期太平洋战争中最惨烈、死伤最严重、火力最密集的冲绳岛战役中发生的闪耀着人性光辉的真人真事。
男主人翁戴斯蒙德·道斯成长于美国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父亲一战退役后嗜酒暴躁,母亲温和忍耐,还有年龄相仿一同长大的兄弟。
二战爆发后,随着身边的人纷纷参军保家卫国,戴斯蒙德不愿躲在家中,也违背父母意愿自愿服役。但因怀着和平主义理想,坚守他的信念和原则,拒绝在战争中携带武器,而受到质疑、嘲笑、怀疑和指控。在饱受外界压力时,他曾大声疾呼:在这个世界崩溃分离时,我只想尽一点努力重建哪怕一点,这有什么错呢?
但最终,是这个手无寸铁的医疗兵终于因孤身一人从战场上救回了75名负伤战友,而成就了一段建立在信念上的奇迹。

充满矛盾的精神世界
虽然用义无反顾的爱心谱出了一曲令人惊叹的信仰颂歌,但如果细细分析就会发现,戴斯蒙德身上显露出了许多即使他自己也许都没发觉的矛盾。
戴斯蒙德文化水平不高,思想也很简单。所以在长官问他,当你所珍视的一切都在你面前崩塌时,你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时,他无言以对,只说,我回答不了这些问题,但是我的价值观也在受到冲击。
简单来说,他的价值观就是不可杀人(终生不碰武器)、爱人如己、周六不能工作、还有不吃肉。但他的价值观,最终带来的却是极不协调的行为。
因为爱人如己,他在遇袭撤离时留在战场救助伤员,甚至不顾安危救助了一些日本受伤军人。但是在战场上,他对清缴日军却毫无意义,甚至如果不是战友持枪“清除”他身边出没的所有日本军人,他根本无法活到最后。
因为不可杀人,他坚决拒绝持枪,但是却爱国心切自愿参战。战争本来就是“杀戮”,即使他自己身为医疗兵并不亲手杀人,即使他的心愿是“重建破碎的世界”,但在做的依然是保障我方胜,敌方败。如果战争中杀人是一种罪,他也是共犯。
所以说,即使他的“信念”将所有浴血拼杀的战士都定义为了“杀人犯”,但遗憾的是,他参军的目的——保卫自己的国家,阻止世界继续崩坏——如果离开那些拿枪的战士,一个也实现不了。
对于那75个被救的士兵,戴斯蒙德好像英雄,但对于被法西斯摧毁侵蚀的世界,却是用无数鲜血和生命守护下来的。



在信仰和信念之间不断挣扎
当上司盘问戴斯蒙德,你是否听到祂对你说话时,他回答:我不是个疯子。我向他祷告,希望他听我的祷告,但那并不是一种对话。
当他因被关押而错过婚礼时,他祷告至一半,却突然一跃而起掀翻床、用手捶门发泄情绪。
当他救援不及,眼睁睁看着负伤的队友被敌军射死时,他流着泪问:主啊,你到底要我怎么办,我听不到你的声音……
他的女友多萝西来狱中探望他时说的很对:不要把你的意愿当做主的意愿。
戴斯蒙德的种种挣扎都表明,他从来没有真正经历过上帝,只是固执地坚守着自己心底的原则和认知。与其说这是由上帝亲自引领的“信仰”,不如说这是寄托着他精神世界的“信念”。
这样思考,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虽然电影中戴斯蒙德总是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读圣经,但他好像还是对圣经中描绘的那一位上帝不甚了解。
上帝确实不喜悦战争、不喜悦流人血的罪,但上帝在旧约中也实实在在带领着以色列民族与外邦侵略者争战。参孙一人可挡百人,却是上帝重用士师;大卫久经沙场,却是“合神心意的人”,战争充满死亡和硝烟,但有时战争也是抵达和平终点必需的惨烈工具。
戴斯蒙德坚持的“不碰武器”,也与十诫中的“不可杀人”相去甚远。随着电影回访他的童年才会发现,对于枪械这么抗拒,比起十诫的教导,更多的是来源于他多年受家庭暴力的荼毒。不管是他曾在嬉戏中失手重伤亲兄弟,还是长大后他曾持枪对准父亲的脑袋,都使他陷在懊悔、自责、对自我的否认中。即使圣经中清晰记载他的罪已经被耶稣基督的宝血完全洁净,他却并没有因这一真理得释放,所以靠着种种律法、规则来支撑支离破碎的内心世界。
律法就像规章制度,是死的条文,所以当他碰到超出条文的情况时,就只能迷茫无措,“主啊,我听不见你的声音……”



信念使人为之死,信仰使人因之生
戴斯蒙德曾说过自己属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很遗憾的是,这一教派是世界公认的三大异端之一。基督信仰的核心是因信称义,就是说“信之得生”,但安息日会却强调“因行为称义”,认为只有守律法才能得救。包括安息日必须休息,主张素食等。仿佛忘记耶稣反问那些因祂在安息日医治病人而责难他的人说:难道你们家有头牛在安息日掉进沟里,你会不拉他上来吗?也忘记上帝对彼得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不可否认,坚定的信念有着令人为之舍命的力量,常常留下许多动人的故事。屈原投身汨罗江以身殉国,观音菩萨“众生不度尽誓不成佛”。甚至日军第32集团军司令牛岛满及其参谋长邱野一郎在战败之时宁可剖腹自杀也不受投降之辱,如果换个视野去看,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满有力量的信念。
但真正的信仰,却指向真理,有着永远的生命力。不停留在条文规则上,而是去更新你的生命,提供随时的指引、还有永恒的盼望。“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所以当主人翁坚持着与上帝真理无关的信念时,一个真的经历过神的人却可以明白上帝的心意;当主人翁至死都觉得自己是“杀人犯”时,蒙受过恩典的人却知道自己已经是“上帝的儿女”。



如果只是站在电影的角度去看,这无疑是一部优秀的电影。情节节奏紧张流畅、细节处理细腻到位、战争场面真实血腥、演员演技自然精彩、观之如身临其境,今年看过的片子里鲜有可以比肩之作。但是虽然片中出镜率最高的除了男主就是圣经,说是表现“信仰”主题,却不敢苟同。
信念,使人为之而死;信仰,使人因之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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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温度——解读电影《血战钢锯岭》(王星然)
原创 2016-12-15 王星然 OC举目


【编按】2016年12月12日,《血战钢锯岭》(Hacksaw Ridge,又译《钢铁英雄》)获第74届金球奖(74rd Golden Globe Awards)之最佳导演、最佳影片(戏剧类)与最佳男主角(戏剧类)三项提名。
金球奖是为表彰每年出色的电影与电视剧所设。被称为同年二月下旬颁发之奥斯卡金像奖的“风向球”。显然,《血战钢锯岭》除了信仰故事感人外,也在专业与艺术层面上受到肯定。
此奖将于2017年1月8日揭晓,在洛杉矶的比佛利希尔顿酒店(The Beverly Hilton)举行颁奖典礼。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16.12.14



这绝对是比第二次世界大战还要难打的一场仗!

在一个充满偏见和歧视的环境里,坚持信仰,不畏惧世人的嘲笑和凌辱,原谅那些错待自己的人,以行动来展示其信仰的普世价值,至终显明其有益于人类福祉。

这是基督的故事,也应该是基督徒的故事。

2016威尼斯影展的开幕大片《血战钢锯岭》,发人深省,而且它是真人真事搬上银幕!

然而千载难逢的素材,尚需一流大厨的精心调味烹煮,才能端上一盘令人回味无穷的佳肴。所幸梅导(梅尔•吉勃逊,Mel Colm-Cille Gerard Gibson)没有辜负它的深度和精彩。

好莱坞一向不乏反思社会歧视的题材:阶级、种族、女权、同志……等议题,都是大热门,但却鲜有主流电影触及对于宗教信仰的偏见议题。

这些年,虽有教会人士投资小成本电影,如《上帝未死》(God's Not Dead)及其续集,以美国校园为背景,讨论宗教歧视,但仍属同温层互相取暖之流,在教会动员下,虽票房不差,却难以打入主流影展,更遑论获得异温层的广泛关注。



偏执,还是歧视?



“我不认为他这个坚持和信仰有什么关系,这纯粹是孬种行径!"

“杜斯下士不相信暴力,他甚至没胆碰武器,所以我提醒你们,如果在战场上遭遇危险,别指望杜斯会来救你,他那时候肯定是忙于跟自我良心交战,无暇帮你。"

这是军中同袍,对电影主人公戴斯蒙‧杜斯(Desmond Doss)的激烈反应!杜斯为了坚持相信不拿枪上战场,而遭非议,弟兄们认定他是胆小软弱,时常暴力欺凌他。杜斯甚至因为不拿枪而成“抗命罪”,面临军法审判,他必须为自己的信仰在军事法庭上辩护!

这题材太有梗了!当服事上帝和报效国家引发冲突、当个人信仰自由和社会责任产生矛盾时,在医治与杀戮、爱与恨之间,我们的选择是什么?是坚持?还是放弃?从善如流?或各退一步?

这让我想起几年前美国Kim Davis事件。Davis女士任职政府,因着个人信仰的缘故,拒发同性结婚证书,而且坚持不辞职,随后她因抗命而锒铛入狱,法律毕竟不是空空的配剑!当然,这个事件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辞职!

Kim Davis事件爆发时,许多基督徒批评她,上帝国和地上国傻傻分不清,何不干脆辞职?既然要坚持信仰,就不要担任公职,别让大家都为难!

骂声中,我看到D. A. Carson的一个评论:在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4卷中提到“执法官员为防止他人犯罪得罪上帝,可以抗命。”Davis自陈不想因执行错误的法律,造成他人犯罪,颇符合这样的神学论述。

(只是,Davis为何专挑同性婚姻下手?她为何不阻止异性离婚的再婚?这值得讨论,但我不想把话题扯得这么远)。

再举一例,执业医生可以因着坚持信仰,而拒绝进行堕胎手术吗?如果有一天,政府立法强制他必须如此做,否则吊销执照,那该怎么办?除了退出医生这一行,他有别的出路么?

如果基督徒在职场上,只要发现不合真理的地方,就选择辞职、闭嘴、退缩……把各个领域的话语权拱手让给世界,这将不仅失去在各行各业为主作见证的机会,还可能会任凭社会走向更败坏的地步,使传福音的环境变得更困难。

Carson指出,基督徒若在各领域不断地退缩,最终定将无可避免地变成一个类似阿米绪(Amish)或昆兰团体那样封闭的社群,与世隔绝。




军法的难题



在信仰上坚持不退让的杜斯,被晓以大义:只要他自愿退役,军法可网开一面,他不必因抗命而坐牢。连未婚妻也展开温柔攻势,企图说服他回心转意。

可是,杜斯偏偏选择了一条让他自己、让部队、让长官、让法庭、让女友都为难的路:顽固的他既要从军报国,又要持守信仰不带枪不杀人,为了这个坚持,即使坐牢在所不惜!

梅导厉害之处,是让观影的人进入杜斯的角色,迫使我们思考困境:如果换做自己在那样的处境下,会如何作选择?这种自找的牢狱之灾值得吗?这是忠于真理?还是愚昧地自找罪受?

对于国家权柄这个命题,基督徒要如何解读以下两种看似相悖的圣经教导呢?

《罗马书》13章1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使徒行传》5章29节:“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显然,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电影的解套方案是,让杜斯既不背弃信仰,也不违反国家法律。因为,美国宪法保障人民宗教自由,而宪法大于军法。

当年清教徒为避信仰迫害,而在美洲大陆上建立一个信仰自由的国度,这个伟大的异象,后人必须坚持。因此军事法庭最终宣判杜斯得以坚持他的信仰上战场,成为医务兵,但不得用枪自保。

杜斯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背景。虽然他不拿枪的神学依据很值得再考虑,但这是另一个大题目,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杜斯的坚持固然是受到十诫“不可杀人”的影响,但其对幼年曾拿砖头误伤兄弟,以及为了保护母亲免于家暴,在抢夺父亲手上的枪时,差点扣下板机而深自后悔……这些都是塑造他个人信仰及良心的因素,不完全是其安息日会的神学背景所致。



不死的信心



电影后半段,我们看到杜斯参与了二次世界大战最惨烈的冲绳岛之役,这一幕戏拍得惊心动魄,被誉为是继《抢救雷恩大兵》(Saving Private Ryan)后、最上档次的战争场景。

战争的本质就是杀戳,但杜斯上战场却是为了“救人",在不发一颗子弹,不伤一条性命之下,奋勇救出75位同袍,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获得最高荣誉勋章的反战人士。

信心炙热的温度,穿越了同温层的细胞壁,化开了冰封的偏见与歧视。

那些最初霸凌他的同袍和长官们,纷纷向杜斯道歉,与他和好。甚至其后在部队执行任务前,必须先等杜斯祷告完毕才行动。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一段拍得太煽情,太洒狗血……但我去研究了相关文献,实情确是如此。(注)

生死一线间的战场上,不拿枪比拿枪所付上的代价更高,杜斯的信仰经历了非凡的考验和试炼,终显出其可贵的价值。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各书》2:17),而《血战钢锯岭》所坚持的信仰,却活生生地照亮那充满了死亡和杀戮气息的战场!





注:

杜斯真实的英雄事迹,可能远比电影选拍的更令人难以置信!

我读到一段史料,说到杜斯的腿部曾被手榴弹碎片击中,医护兵却在搬运他的过程中,受到日本坦克的攻击而严重受伤。没想到杜斯立刻翻身下了担架,为他急救,并且坚持他人先送这名医护兵回去。

这个救人的代价是高的——随后杜斯又被枪射中手臂,造成复杂性骨折,他却用来福枪给自己的骨折处做了一个固定的支架,然后勉强爬行了300码,自行返回医护站……

梅导说,他没有拍出这段史实,因为实在太夸张,大概没人会相信。



后记:饰演杜斯的,是曾演过蜘蛛侠(Spider-Man)的安德鲁·加菲尔德(Andrew Garfield)。他是一位值得发掘的新生代实力演员。

在此片中,他将本就看起来很geek的偏执形象,诠释得可圈可点。梅导的选角,深具说服力。加菲尔德还在大导演Martin Scorsese的史诗巨片《沉默》里挑大梁,出演调查叛教事件的天主教神父。

预测他将是2017年奥斯卡奬的一匹黑马。



作者为教会长老,任职于密西根州政府IT部门,目前服事重心为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校园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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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暮云:钢锯岭断想
原创 2016-12-15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开宗明义

昨天下午终于看了钢锯岭。全程热泪盈眶。可以说,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战争片。

我推荐弟兄姊妹都去看看。然后也希望在看完之后,一起讨论讨论。

首先声明:我个人不认为正统教会的真基督徒,真会因为被本片感动,而跑去入伙安息日会。我不是对人有信心,而是对神有信心。不是因为判断弟兄姊妹吃不惯长素,而是因为相信上帝的隐秘护理。

主说,到祂哪里去的,祂必保守到底,一个也不失落。

当然,我也有我的责任,就是在讲台上,尽我所能将神的道解明,并在有余力,或者有责任以文字回应的时候,写写影评。

情节就不多说了,避免剧透。再说,影评已经这么多了。

而现在又要加上我这一篇。很抱歉。但是还是得写。其实,该说的,大家基本都说尽了。那么我这一篇,最大的好处,就是短。

相对而言。




人道主义

影片在海报和片头都突出了红十字。或许,医疗兵德斯蒙德·多斯的精神实质,更靠近南丁格尔。而后者的信仰——容我这样说——并不比多斯更不像异端。

红十字会组织在世界各国共有三个标志:大多数地方是红十字,伊斯兰教国家是红月亮,以色列是红水晶。显然,宗教问题在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面前被暂时搁置了。

不过,为什么不干脆统一下标志,比如改为红色亚伯拉罕呢?反正都是闪族一神教。

但那样的话,可能反倒会被各方斥为不归正、不清真或者不尊重。

那么,代言人换成托尔斯泰?那好像还不如亚伯拉罕。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提名多斯成为红会的形象代言人。在人道主义成为普世价值的今天,这件事不见得完全没有可能。




郢书燕说

楚国的郢都有一个人要写信给燕国的宰相。晚上写信,因为烛火不亮,就对侍从说:“举烛!”一边说,一边无意识地在信上写下了“举烛”二字。燕国的宰相收到信十分高兴,想:“举烛就是崇尚光明,崇尚光明,就是要任用德才兼备的贤人。”于是向燕王禀告了任贤的道理。燕王欣然纳谏,国家因此大治。

可是燕国虽然是治理好了(恭喜燕国,贺喜燕国),但这毕竟不是那封信原来的意思。

第六诫的“不可杀人”,本来的意思,其实正如片中那位长官所说,就是“不可谋杀”。而谋杀,当然不等于战场上的杀敌。

所以,多斯和他的教会,实际上误读了第六诫。而误读的结果,通常都很糟。

不过这一次,奇迹诞生了。




不可杀人

影片多次交待,多斯曾在反抗父亲的家暴过程中,想要开枪杀掉他。或者用多斯自己的话说:“我在心里已经杀死了父亲。”

并且,小时候他还曾失手打伤弟弟。之后他久久注视家里墙上挂着的十诫第六诫旁,该隐杀死亚伯的画面。这一幕深深刺激了他。

所以,导演的意思是,成年后的多斯,坚决拒绝摸枪、拒绝杀人,有他个人的原因。

我承认,这个解释是合理的。正如曾经酗酒的人,悔改信主之后,虽然有喝酒的自由,但他若仍是软弱,认为自己不能喝酒,我想这也无可厚非,甚至值得赞许。正如从回教改信基督的弟兄姊妹,当然不必为了证明有此自由,而去啃排骨。

所以,不杀敌的,不可论断杀敌的。至少在影片里,多斯没有这样做。同样,杀敌的,也不可论断不杀敌的。但我承认,在那种环境下,这很难做到,至少很难立刻做到。所以战友们群殴他,虽然非常糟糕,但却情有可原。

可虽然情有可原,还是非常糟糕。

多斯没有把自己的特殊领受凌驾于别人之上,体现在他虽然不直接杀人,但愿意救回队友,让队友去杀人。并且其实,多斯也直接杀了人,就在他一脚踢回去那两颗手雷的时候。

又是题外话。据我所知,坚决不杀人,也不摸枪,但还要保家卫国的,最有名的并非多斯,而是美国队长。或者甘地。

所以,人道主义者多斯,还可以被贴上一个各方大概都认同的标签:和平主义者。这又是今日的普世价值之一。




安息日会

弗吉尼亚的淳朴乡民多斯,从小就隶属于家乡的安息日会。忽略了他和他的时代,无视他的“淳朴”而直接解读他,就会变成另一种郢书燕说。简单来说,就是生来鸡贼的我们,其实真没办法明白究竟什么叫做淳朴。红旗下的蛋,可能先天无法理解何谓驯顺羔羊。

我家乡的县城,唯一的教会,就是一个安息日会。我不信神的姑父,在癌症晚期的最后阶段,就是在这个安息日会开办的疗养院度过的,并且得到了妥善照顾。

临死前,他和我姑姑和好了。

在办主内教育的时候,我发现,唯一一套比较成形的主内语文教材,是安息日会的一位姊妹编的。

每次坐轻轨路过湖光路时,都能看到一座漂亮的教堂。安息日会的。

这就是我对安息日会全部的个人层面了解。

而我目前委身于改革宗长老会。从神学角度,我并不认同安息日会在死亡、审判、再临、敬拜、律法等诸多方面的说法。根据宗教改革传统,比如西敏信仰准则,安息日会确属异端。

但这个判断,并不是说其中的某些个体,比如多斯,一定不得救。正如没有西敏准则(需要声明,我极其珍爱和敬重这准则)之前,真信徒都是在天主教里得救的。

脸没有洗干净之前,你可以说他不干净,甚至不要脸,可你不能说他从来没有脸,或者他的脸是你在给他洗脸的时候长出来的。

提姆凯勒说,信心如同汽车的前挡玻璃,当然需要干净,可是到底干净到什么程度才叫干净呢?

答案就是:至少干净到能让你认清道路的程度。毕竟,我们的目的是开车上路,擦玻璃只是手段。




常例与特例

犹太人的逾越节是在正月十四,雷打不动。

可是,民数记9章也说,要是确有实际困难没办法在那一天过节的,可以改在二月十四。

然而,特例的存在,正说明了常例的优先性和稳固性。否则叫什么特例。

七日的第一日,是主复活的日子,称为主日,是普世基督徒敬拜主的日子,使徒保罗特意提到要在这个聚会的日子收取捐献(林前16:2),拔摩岛上的使徒约翰也在这一日被圣灵感动(启1:10),使徒行传20:7也提到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掰饼。

所以,如果真有特殊困难,主日这一天不能敬拜,那么临时改在周六可以不可以?我认为是可以的,这算是特例。

但非要把特例改为常例,甚至反过来攻击在主日聚会的基督徒都是“罗马教”,又算怎么回事呢?这是我对安息日会的高举星期六,觉得不解的地方。

同理,多斯通过特许状,获得了不带枪上战场的资格。这是特例,不代表战士从此都可以不带枪。




利甲一族

安息日会的特色,在多斯身上都有体现。除了星期六,还有不吃肉。相信他也不喝酒。

这些做法,显然比圣经的规定还严。按照这种标准,在迦拿婚宴喝酒,在加利利海边吃烤鱼的主耶稣,无法成为安息日会的会友。

不过,另一方面,耶利米书三十五章,还记载了个“利甲族”。他们因为谨遵祖先约拿达的吩咐,坚决不喝酒。神对此事不置可否,却只对耶利米说,看哪,利甲的儿子约拿达的子孙,能遵守祖先所吩咐他们的命,这百姓却没有听从我!

所以,你可以认为多斯律法主义,但他至少对他所相信的,谨遵持守。所以,如果你认为什么对,比如,你认为西敏准则对,那就去持守吧。这就是我对自己要说的话,即便这也是郢书燕说。

当然,想要靠自己来持守的,通常都守不住。拿细耳人参孙,需要持守三大戒律:不喝酒,不沾染尸体,不剃头。而他早早就犯了前两个。所以,当头发也被大利拉剃掉后,他与神立下的约,就全面破裂了。

然而,你会发现,神的恩典还是临到了他。重新长出头发是恩典和力量的结果,不是原因。神仍然使用了他,在他并不知情的情况下。

所以,真正的谨遵持守,来自神,指向神。

这甚至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勇气,及其方向

说到“持守”,我又想起一些故事。

唐传奇里有个故事叫《杜子春》。他被一老人带去华山,炼丹修仙。老人告诉他,想要成仙,只需要做到一条: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说话。杜子春同意了。于是眼前出现毒蛇巨蟒,暴雨狂风,牛头马面,地狱烈火……但他都不说话。然后金甲将军开始用酷刑折磨他妻子,他虽然泪如雨下,但还是不说话。金甲将军一怒之下杀了他,带他的魂魄去见阎王。在地狱里他自己也受尽苦刑,但为了成仙,他还是不说话。阎王就让他投胎成了个女人。转世后的杜子春非常美貌,但还记得从前老人的嘱咐,坚决不说话。嫁人之后,丈夫看她就是不说话,一怒之下,把两人的孩子抓起来摔死了。此时杜子春爱子心切,一时间忘了嘱咐,“啊呀”一声叫了出来。话音未落,他又回到了华山。老人说,喜、怒、哀、惧、恶、欲你都忘了,只是爱,你还没忘记。所以你不能成仙,回凡间去吧。

这个故事的原型,通常认为是唐僧记录在《大唐西域记》里的《烈士池及传说》,要点也是“打死也不说”,但目的不是成仙,而是成佛。虽然那个烈士最后同样没挺住。

安徒生童话里有一篇《野天鹅》。小女孩艾尔莎为了拯救被女巫变成天鹅的十一个哥哥,也不能说话,并且得采集荨麻编织衣服。受尽痛苦后,她终于达成目的,救了哥哥。

芥川龙之介也写过一篇《杜子春》。日版和原版唯一的区别,是折磨到母亲时他就挺不住了。但老人却郑重地说,如果这种时候你还为了成仙而沉默,那我就要立刻取你的贱命。从此杜子春断了修仙的念头,愉快而充实地在人间生活了下去。

以上故事,核心显然都是“不说话”,是为了某种理想坚持下去。你还可以找到更多“不说话”类型的故事。甚至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也可以加上关塔那摩忍受水刑的杰哈德战士,以及江姐。

因为如果方向和目的并不重要,而是过程最重要,那么最大公因子确实就只剩下了“坚持”本身。

可是,方向,真的不重要吗?




跨海平魔

秩序和正义的守护者,总是不太招人待见。罗辑和程心可以证明这一点。

然而无论如何,正义战争都是存在的。至少,中国人应该知道,没有钢锯岭这一战,我们可能都得从小背五十音。

忍不住再吐个槽:钢锯岭做不到的,恐怕新海诚已经做到了。

所以,当上帝命令你出战时,避战即为有罪。比如,神在审判摩押时,就说:

耶 48:10 懒惰为耶和华行事的,必受咒诅;禁止刀剑不经血的,必受咒诅。

所以,我和麦琪一样,更爱《狂怒》里的坦克手,以及多斯那些勇敢的战友。虽然他们没有获得荣誉勋章。

但我想,他们同样是——或许更是——英勇的圣骑士。




上去下来

影片最经典的一幕,显然就是在悬崖的绳梯上,多斯和伤兵,上去下来。

这让我难免想到耶稣的话。祂说:

约 1:50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
约 1:51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 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在这里,耶稣将自己比作了雅各梦中的那架天梯。

所以对我而言:钢锯岭真正的主角,不是多斯,而是绳梯。不是绳梯,而是天梯。

至于多斯,有人要无限高举他,甚至捧为Deus化身,这就不是多斯的错了。正如也有人试图用最密的网眼筛他,就像筛罗尔一样。这也不是多斯当得的。




左右为难

这几天,钢锯岭的大锯,看起来把基督徒群体也锯开了,而且是竖着锯成了左右两半。左边的,被斥为清新时用爱发电,清真时因爱发飙。右边的,更被认作神棍和法利赛人,只要说话,就是政治不正确。

耶稣被钉的时候,左右两边各有一个犯人,起初都讥笑祂。然而后来,有一个悔改了。

我真不知道悔改的,是左边那个,还是右边那个。虽然我可以四平八稳地说:这意味着,左右两边,都需要悔改。

然而,毕竟悔改的只有一个。虽然我不知道是左边那个,还是右边那个。

因为在不同的环境中,左和右的定义都不一样。所以谁更需要悔改,自然也不一样,这取决于你中的主要是哪一种毒。

比如,在毛眼中,邓就是右,在邓眼中,8x8就是右。

然而在全世界人民眼中,他们都在左边。




神圣护理

西敏信仰告白第五章第三条,是如此谈论上帝的护理之工的:

上帝在祂通常的护理中使用各种工具(徒27:31,44;赛55:10-11;何2:21-22),但祂也可自由而行,随己意不用工具(何1:7;太4:4;伯34:10),超乎工具(罗4:19-21),反乎工具(王下6:6;但3:27)。

所以,我相信上帝使用了多斯。

至于具体是用哪种方式使用,或许你和我的观点不同。

我接受这种不同。




唯独恩典

说了这么多,这么芜杂,可能不但没有解决你的疑问,反倒把你弄得更迷惑了。

但生命,恐怕正是如此芜杂。生命是神秘的,是那黏糊糊的胎盘,流不干的热泪,汗水,以及死亡时的或痛苦或安然。

生与死,都在语言的边界之外。生命的深邃与复杂,并非语言和理论所能应付。

所以,人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其实是没有的。想用一套抽象的理论框架去一气呵成地解决尘世间芜杂的问题,正是法国大革命带来的思维方式。

而这种方式,真的有毒。这是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度的主要问题。

我们已经吃够了理性主义、自由主义、进步主义的苦头。是时候回到基督教传统,以及经验主义和保守主义了。

毕竟,道斯和我们,都不是靠着自己的行为得救。

上帝的恩典奇妙,会在软弱的人身上显出完全,无论那人是否知道。

一定有不知道预定拣选的教义,但却被预定拣选了的人。正如一定有满口主啊主啊,主却并不认识他的人。

因为,让人得救的是恩典,而不是“对恩典的理解”。

而这“恩典”,常常是测不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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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以诺:《血战钢锯岭》为何在中国竟然成了基督徒的混战?
原创 2016-12-14 章以诺 章以诺的声响

         
         
                                                                                                      
                 
Hallelujah
                 
Pentatonix - A Pentatonix Christmas
                              
         
     
        

《血战钢锯岭》为何在中国竟然成了基督徒的混战?

导读:电影《血战钢锯岭》在中国大陆一时间简直成了试金石,上映以来影评与影评的评论混战开。安息日会是不是异端能对观众的信仰有影响吗?梅尔吉普森离过婚影响他演戏和导演吗?基督徒的混战,谁在偷着乐啊?让最希望基督徒们为了这个不拿枪的道斯而互相掐架?

读者君:

愿你平安!

12月8日进口大片《血战钢锯岭》首映,我早早地约上太太一起观看,因为这是我受洗14周年的生日,第二天微信平台首发:电影《血战钢锯岭》谁能使我们与所信所仰隔绝呢?(点击蓝字可阅读:章以诺:电影《血战钢锯岭》观后—— 谁能使我们与所信所仰隔绝呢?)


厌倦影评与评论的混战

这部电影到底如何,观众和票房在那里摆着,影评如潮。说起来,我本是好意的推荐,因为这毕竟是难得一见的看上去是纪实战争片,实际上是能看出这是展现《圣经》与信仰持守的深度的电影。这份欣喜很快被一周来的影评和基督教微信群里的混战给冲淡。

早上醒来,又看见混战,恍然大悟。我就稀奇这样的很深信仰烙印的电影出自当年拍《耶稣受难记》的梅尔吉普森这次竟然只是剪了30秒就几乎同期引进来。眼下在中国,一部进口大片《血战钢锯岭》成了基督徒的混战,谁在偷着乐啊?让最希望基督徒们为了这个不拿枪的道斯而互相掐架?


从转发保险新闻的反思

前几天,我朋友圈看见一个买了保险意外死亡的人,家属在后期赔偿遇见挫折要打官司的长新闻。现在想来,是我不好,转的时候主观的写了一句按语:“还相信保险吗?”朋友圈里不信主的朋友就评论,因为个案法院尚未判就否定保险,无疑因一个基督徒成了罪犯就否定基督教一样。

保险的矛攻了我这样的福音文学写作者的盾,我想同样适合对这部电影的评价。当有人越过我对价值的肯定来质疑我对异端的包容。我只想说,道斯出自安息日会聚会背景的家庭,他有错吗?安息日会当年上战场的很多,包括道斯的哥哥而向道斯这样持守的就他一个。安息日会异端也好,极端也罢,神过问的时候神过问,我怎么能去道德审判呢?退一万步讲,我想行驶我护教的权利,也不可能因为道斯一个人就能将安息日会的是是非非在短评里给说透彻。

安息日会的信仰体系还在那里摆着,不能因为出了一个道斯就掩盖其历史上的偏差,甚至有人愿意去继续质疑其是异端的权利。同样,如同受人尊敬的神学家加尔文,他因参与过某某的死刑审判就去说加尔文如何如何一样,不影响我在阅读他的神学巨著《基督教要义》时带给我的震撼。

我想,世界上最多异端极端的宗教就是基督教了吧?绝不能因为某个教派的牧者或者信徒的跌倒、出格就否定整个基督信仰体系的价值。也绝不能因为梅尔吉普森私德上的缺陷和离过婚就道德审判一个人不能成为一名演员和导演的素质。

道斯只是个执拗的普通人,他在面对军方因他把拿枪训练而故意刁难不给他婚假,即将面对军事法庭也曾情绪爆发,然而他信仰的理性还在,他面对前来劝他稍微妥协一点的妻子,这位入伍时送她《圣经》和照片他看为至宝的爱人时说:“如果我放弃了信仰,我到底凭什么跟你共度余生?你爱我。不就是因这个信仰而如此独特的我吗?不就是因为我是我,而不是别人吗?”单凭这样的对白,哪怕没有后来的丰功伟绩,道斯就是道斯,他在那样的环境里践行所信就值得尊敬。想起耶稣被抓的时候,跟了耶稣三年的门徒都散去,彼得都三次不认主,这样一位小兵道斯却在活出从小建立的信仰价值。

耶稣的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12)今天却因为一部电影成了基督徒之间的混战,舌战笔诛,哪里是彼此相爱,倒像是彼此相恨。这到底是忧患意识还是幽暗意识在折射?

道斯在新兵营里坚持自己所信付出的代价,并不知道自己经后上了战场能活下来,会在短短数小时内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以一救出七十五而名垂史册,他不知道他的事迹拍成电影风靡全球,更不会料想到会在中国基督徒中造成混战。


章以诺:银杏树,公孙树,十字寺那棵千年银杏树(本人朗读)

从基督教在华传播的思考

基督教来华历史的点点滴滴能忘吗?只有主知道有多少宣教士还没进入中国就殉道在路上,唐朝元代的太远先不说,就是史实记载明代进入中国的利玛窦实乃科学家一样的以精通西学与国学才能有一点对话,点滴积累的松土;1807年新教传教士来自苏格兰长老会的马礼逊从编辑出版《华英字典》到第一个把《圣经》译成中文都是一点一滴的在做虽然只是带了几个人信主,但却为新教在中国的传教工作预备了美好的根基;1835年伯驾医生在广州十三行开办医局,以医疗布道,为五万三千多个病人;后来的天足运动、教会学校办教育等等,先辈一点点的努力,即使发生义和团系列教难反而激发了不少有受苦心志的基督徒来中国,在最危险最困难的地方传扬福音。这也奠定了基础,乃至后来发生文革等也没能载阻止福音在中国的传播,到改革开放后到现在,有数千万人称自己是基督徒。

先辈的努力不能忘,今天的方便之门来之不易,为一部电影的评论,混战没有多大的益处。生活在网络媒体的便捷时代传福音也方便,少了传福音就杀头的殉道的风险,却多了沉迷在网上的辩论派,一会对这个举起石头,一会又对那个举起石头。

《路加福音》里面有个主耶稣教导的记载: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圣经》说:“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0-24)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穿”上新人,预备“行”各样的善事,穿与行都是行动。主耶稣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太25:36)

在中国,除了网络中吵架,默默地用行动活出信仰,用行动践行信仰的地方很多很多。

去不去观看一部电影,这里不是北韩,人还有选择的相对自由,切莫上纲上线。《血战钢锯岭》的确是一部《圣经》贯穿与从道斯身上看对信仰的维度与深度能放到公共空间去思考的电影。如果观众在哪个场景感慨或者愤怒,正是需要感恩或者要对付的结点,需要圣灵的工作来手术改变。“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耶和华啊,
我从深处向你求告。
主啊,
求你听我的声音,
愿你侧耳听我恳求的声音。
主耶和华啊,
你若究察罪孽,
谁能站得住呢?
但在你有赦免之恩,
要叫人敬畏你。
我等候耶和华,
我的心等候,
我也仰望他的话。
我的心等候主,
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
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
——《诗篇》130:1-6

章以诺,2016年12月14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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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范学德:基督徒啊,你为何如此狂妄?
原创 2016-12-15 范学德 范学德

·点击关注范学德.此岸我是异乡客,一生是回家的路~~~.



作者|范学德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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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王志勇:改革宗内部有三大倾向或分支:教理派、敬虔派和文化派;随意论断的往往是教理派人士,以理杀人的倾向,很容易把改革宗变成“杀人宗”!

推荐阅读:原创|范学德:我是挣扎着成为一个基督徒的
  
         
         
                                                                                                      
                 
心中若有耶稣
                 
林文隆 - 耶稣有够力
                              
         
     
        


   
1、
中国的某些基督徒怎么了?

《血战钢锯岭》是在电影上打着,但我的朋友章以诺说,它在中国竟然成了基督徒的混战。我觉得他的用词还挺客气,其实是血战。不得已的,我也被逼上钢锯岭。因为在群中,无意看到了《麦琪的礼物》公共号上的一篇文章,痛斥《血战钢锯岭》,流传颇广。一看文章那口气,那用词,我就知道是改革宗的兄弟姐妹。实在忍不住了,我才撰文反击,为此还去了电影院看了电影,花了七美金。不过,太值得了,《血战钢锯岭》是杰作,它荣耀了上帝。

本想写完一篇文章后就到此为止,没想到我接连又看到一些文章冲着我来了。那就对不起了,来而不往非礼也。老夫虽已垂垂老矣,但还能吃饭,还能打字上网,也不在乎伤亡。其实,我个人算不得什么,我为《血战钢锯岭》辩护是为了信仰,为了福音,为了耶稣基督。

也是为了文学艺术,请神学家们开恩,放文学艺术一条生路,毕竟,文学艺术不是系统神学著作,它有自己表现或者呈现真理的特殊道路。



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没看到一部在中国放映的影片这么赞扬上帝,当HolyBible (圣经)一再在屏幕上出现时,我激动得不知道怎么好。要知道,即使在美国,因所谓的政治正确,公共场合也是不能随便说圣经的。而《血战钢锯岭》居然把圣经放在了影片的中心,并且,是唯一的中心。仅此一点,我就不能不说哈利路亚,赞美主。在那个时刻,如果我是在中国,我也许还会说“感谢国家”的,并希望他们继续这样。要知道,也就是在中国,教堂上的十字架曾经被拆除了,你要是为此说几句话,对不起,哪怕是律师、牧师,照样大牢伺候。我没说大刑,不敢窥探国家机密。

我就纳闷了,中国的某些基督徒到底怎么了?就算你不感谢政府,总也该感谢上帝啊。但你们却抡起了血淋淋的大棒子。恨不得用你们认为唯一正确的并且也只有它正确别人都不正确的教义把这不电影活活掐死。你们这是帮谁的忙?除了帮撒旦还能是谁?



这部影片一上映,就在西方的影视界引起强烈反响,就连那些刁钻的影评家,我相信他们当中许多人不是基督徒,都给予了好评,我的一位网友“冯哥最棒”在我的跟帖中说:“美国这么多基督徒都没发出像我们国家基督徒这样如此骄傲的评论。我看了美国很多网站的评论,对这部片子基本上都是高分评价。” 就连《时代周刊》上的影评说,无论你是否喜欢梅尔·吉布森,你都不能否认他所达到的高度。

但中国某些改革宗的兄弟姐妹怎么了?你们觉得影片在教义上不正确。好吧,那请你们告诉我,古今中外,哪一部影片、电视、诗歌、散文、小说、音乐、戏曲、建筑等等,一切的文学艺术都包括在内,从但丁的《神曲》,到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到《卡拉马佐夫兄弟》,有哪一个在神学上完全正确?没有瑕疵,一个瑕疵也没有?有吗?哪一个?请告诉我。就连你们最推崇的神学巨著——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神学上完全正确吗?一点瑕疵也没有?

你们的文章呢?你的每一篇文章,所有的文章,都完全符合福音?退一万步,就算你们完全正确,始终正确,但是,你们能把你知道的福音)完美无缺、始终一贯地行出来吗?熟读圣经的你们不会不知道,雅各早就说过:“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而大卫说得更早:“主——耶和华啊,你若纠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



你能吗?我深知我不能,即使信主二十多年了,还是这样。今日能站在上帝面前,完全靠的是他的大怜悯。连保罗都说过,有谁软弱,我不软弱?他也曾长叹,我真是苦啊?

对了,老雅各还说什么了?他说:“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雅2:19—20)奥古斯丁如此这般解释,不要夸口你认识耶稣,魔鬼也认识,只是他们不爱耶稣。

2、
难道不该遵守上帝的命令吗?

律法主义。这是《血战钢锯岭》被戴上的第一顶大帽子:奇怪了,改革宗一直强调遵守上帝的律法啊,我是指十诫,道德律。你们说,十诫中的“不可杀人”是指不可以谋杀。错。在英语世界中,最早的权威译本KJV 译本的翻译就是:“Thoushalt not kill。”(申5:17)《和合本》、《新译本》和天主教的《思高本》翻译成中文都是:“不可杀人”。我不懂希腊文,估计你也不是希伯来文专家,但根据原文直译的权威的《吕振中译本》,翻译出来的也是简简单单的四个中文字:“不可杀人。”



道斯从字面上理解这段话错了吗?他按照上帝的命令而行不可以吗?你们看到的是他遵行律法,我看到的却是他敬畏上帝,老老实实按照上帝的话而行,按照耶稣的命令去做。即使他自己恨父亲这件事,他也知道是犯下了杀人之罪。耶稣说什么来?他说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

路德在《论善功》这部名著中是这样解释第五戒的,他说,这是“对愤怒和报复说的。”他认为排除这种邪恶的行为叫“温柔”,这包括“向对手和仇敌表示的,不伤害他们,不施报复,不加咒诅,不说他们的坏话,不蓄意陷害他们。。。。。。看哪,这种高贵的行为已经在基督徒中间消失了,所以如今各处流行的,无非是争竞,战斗,吵闹,愤怒,仇恨,嫉妒,诽谤,咒诅,馋言,伤害,报复,和各样发怒的言行。”(《路德选集》上92页)

别的不说,单说道斯爱仇敌这样高贵的行为,难道错了?他正是爱耶稣基督之所爱啊。



路德你们可能没放在眼里,那我就说说加尔文。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解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时说:“这条戒命的目的是:上帝既使人类结连为一,人应负起大众安全的责任。一般说来,一切凶暴,不义,和凡损害邻舍身体的行为,都在禁止之列。”加尔文特别说到了这条戒命的两个根据,其一,人是上帝的形象;其二,人是我们自己的骨肉。

道斯按照自己的理解不杀人,这怎么就成了律法主义?他的行为与靠什么得救毫无关系,只是因为上帝如此命令。当然,你可以说他对这条诫命的理解太狭隘了,因为战争的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此,我举手赞成。即便如此,难道他不可以独立地选择,根据自己的良心去行动吗?你凭什么用你的良心来要求他!



3、
真的是太人性了吗?

他们为《血战钢锯岭》戴上的第二顶帽子是太人性了,或者说,是人本主义的爱,是歌颂人性,是像许多战争片一样,寻找人性的闪光点。  

奇怪了,我怎么就没有看出这部电影是歌颂人性呢?而批评该片的作者又说,道斯无法抵御情欲的吸引,杀人的罪他也无法抵御?还有骄傲的罪。这怎么能是太人性了呢?这不正是表明了人性的败坏吗?

在心中杀了自己的父亲,这正是道斯所面对的人性的软弱啊。从影片开始,到后面两次,导演一再表达的不正是道斯生命中的软弱吗?也正是由于这一软弱,使他在上帝面前发誓,再也不摸枪了,为此,即使到了战场,面临生命危险,他也保持了对上帝的忠诚。



大艺术家巴赫说过,艺术的目的就是赞美上帝,愉悦人心。在《血战钢锯岭》,导演所要赞美的不正是创造天地的主,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吗?即使他退役之后,他为社区服务,他也总是把荣耀归给上帝。他儿子回忆与父亲私下的交谈时说,道斯总是把所有的荣耀都归给上帝,从来不高举自己。(1)

你们说道斯永远无法承认,无论他愿不愿意杀人,自己都是罪的奴仆!你是上帝吗?你怎么知道他的心思意念,你怎么知道他永远无法承认自己是罪的奴仆,你是孙悟空,钻进了道斯的肚子?就算你钻进去了也没用啊,道斯是用大脑思考的。

你们是基督徒,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基督徒从来都认为,自己的人性都是来自于神性,是上帝赐给的。在《圣经》的《彼得后书》中,彼得说,主“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分。”“与上帝的性情有分”一词,在《新译本》中翻译为“分享神的本性”,在《和合本·修订本》中译为“就得分享上帝的本性。”这些都表明,基督徒的人性是分享了上帝的神性,是彰显了上帝的神性的光辉。



难道《血战钢锯岭》表现的不正是这样吗?道斯的德行,他的忍耐,他的虔诚,他爱弟兄的心,不都是来自那本小小的圣经吗?不正是上帝的话成了他的生命,给予他生命,成全了他的生命吗?

你们在一个基督徒的生命中只看到了人性,到底是什么蒙蔽了你们?是什么使你们看不到神性的万丈光芒?

4、
道德主义?

你们为《血战钢锯岭》戴上了又一顶大帽子:道德主义。你们没说什么是道德主义,只是说道德主义是福音的死敌,说“当一个基督徒妄想成为道德完美主义者的时候,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说在人眼中,道斯代言了许多东西,同时兼顾了诸多人类美德,坚守信仰,捍卫良心自由,个人主义,英雄主义,责任担当,等等。概括你们的观点,具有人类美德就是道德主义,或者说的严密一些,道德完美主义就是把追求德性完美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



首先的问题是,在《血战钢锯岭》中,主角道斯怎么成了道德完美主义者,他为心中存在的仇恨而羞愧、痛苦,何来道德完美。在影片中,哪里能看到道斯追求完美,他何时把追求完美作为最高目标。他追求的不过就是老老实实听上帝的话而已。

道斯错了吗?

退一步说,道斯自己也承认自己不完美啊,他承认自己心中有恨,承认自己文化不高,等等,这怎么能与道德完美扯到一起。再说了,因着听上帝的话,他的确做得好,在自己的生命中彰显了耶稣基督的生命,这难道是他的错?难道他不该勇敢?难道他不该爱人,难道他不该爱仇敌?难道他不该坚守信仰?难道他不该捍卫良心自由?这是哪门子的逻辑。



难道圣经没教导基督徒要行善吗?保罗不是清清楚楚一而再再而三地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上帝难道不是善吗?不行善能效法万善之源上帝吗?

难道这不是圣经的教导吗?“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 神就必与你们同在。”( 腓4:8——9)保罗连用了两个全称判断,无论是什么美德,也就是所有的美德,你们都要去思念,都要(应该)实行。

你们为什么不去批保罗呢?



保罗甚至还说:“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 上帝的旨意,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渐渐地多知道上帝” (西1:9——10)。注意到了这个逻辑顺序吗?只有“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我们才能“渐渐地多知道神。”如果你只是在嘴巴子上结果子,你知道的不是神,仅仅是关于神的概念,或者教义。

难道我们华人基督徒的美德够多了,我们行事为人都已经对得起主吗?真的是这样吗?我在我的一个私人群中,看到一位自称是改革宗的,一再挑起争端。我屡次制止,他屡次挑衅,别说美德了,连基本的礼貌都不懂,还说自己是坚持教义。算了吧,你在人家的客厅撒泼,这是哪门子的教义,加尔文教过?绝对不会!路德哪?路德说孝敬父母就包含对在位者的尊重。

他们还认为,把基督当作道德楷模的说法,只是另一种道德主义。

道斯说过这样的观点吗?表现出这样行为吗?



5、
多元的信仰不是真实的吗?

在批判《血战钢锯岭》的人看来,这部影片表现了后现代社会的信仰多元论,认为所有的信仰都有同样的价值。

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就是了。

影片中不过有一个小小的片段,与基督徒信仰不同的人说他们自己也有信仰。这难道不是真实的吗?信仰的多元化不是真实的现实吗?即使在基督教内部,也有许多宗派啊。

承认信仰多元化的显示并不意味着不同的信仰具有同样的价值。你叫导演怎么去表现,难道有人说自己信其他的宗教,导演就在现场开一个批判会?让他承认自己的信仰全都错了,只有基督教的信仰正确,不,只有基督教改革宗的信仰正确,不,不,不,只有中国大陆基督教改革宗某一神学家某一牧师对基督教信仰的解释才是唯一正确的,其他的都错了。

你可以这样去拍一部自娱自乐的什么剧或者电影、视频,但你不能要求《血战钢锯岭》的编剧和导演这么蠢。他不是写护教学的著作,他是在拍电影啊。他用整个影片去表现圣经所宣讲的那一位上帝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上帝,你还要他怎么办?



就连你们不也是说:“影片拍得不错,情节紧凑,场面震撼,女主很美。推荐大家去看。”我就不说你们的自相矛盾之处了。我就问你们从神学上特别是圣经里知道不知道,一切美善都来自上帝。加尔文说,“假如我们相信,上帝的灵是真理的唯一源泉,那么,不管真理在何处显明,我们都不应该拒绝或者蔑视,要不然,我们就是侮辱上帝的灵了。”美国最伟大的改革宗神学家爱德华兹也说:“上帝是宇宙的主宰,他完美地创造出万物,万物也完全仰赖他而生存。上帝的生命与至美是所有生存经验、卓越成就的总和与内容。”

不论人是否承认,人的一切美善都是来自上帝,否认它们,你侮辱的是上帝的灵。



没想到批判者居然天真地问:“整部电影,基督在哪里?”真的看不见吗?那是你在用肉眼看吧?在他们父子彼此饶恕和好时,你看不到基督在那里吗?在他那样被战友伤害但却没有告发战友时,你看不到基督在那里吗?在他跟上帝祈祷再多救一个并且也真的多救了一个伤兵时,你还是看不到基督在哪里吗?在他甚至爱自己的仇敌救日本伤兵的时候,你依旧看不到基督在哪里?

在道斯生命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出现的圣经,在他切切地向天父祈祷,你还看不到基督在哪里吗?

这一切你都看不见,那你在哪里能看到基督?

6、
别把教义当作偶像

某些改革宗的兄弟姐妹,总是批评灵恩派的兄弟姐妹把情感当成了偶像,那你是否问问自己,你有没有把教义当作了偶像,这不是我说的,这是提姆·凯勒说的。表明你是上帝的儿子,不是你知道了多少教义,而是你与上帝的关系,是你是否愿意按照耶稣的名令而行,爱上帝,爱你的邻居。

多少年前,我认识华人基督教一位著名的牧师,他是改革宗的名人。有一次,当看到一位姐妹的美好生命时,他亲口对我说,我能讲出神是爱的道理,但我行不出来。我不可能像她那样行出来。当时,我很是敬佩他的坦诚和自省,但不久之后我看到了他是如何对待一位弟兄的,那种冷酷、狭隘与小气,令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位就是到处给人讲上帝是什么,攻击别人信仰如何不纯正的名人。我头脑中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你真的相信神是爱吗?你连看得见的弟兄都不爱,怎么能爱那位看不见的上帝。

你讲的真是正统,但你的实际生活恐怕连一个异端也不如!



这些年来,看到了一些(也许是极个别的吧)国内的改革宗人士,一副唯我独尊,唯我正确的架势,到一个地方就是要吵架,就是要定罪,就是要闹分裂,看到了真为他们痛心,亲爱的兄弟姐妹,你自认为那么正确的教义真的不能改变你的内心吗?用圣经上的话来问,你的信心不能生出爱心吗?全部的律法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了。圣灵如果在你生命中,一定会结出美好的果实,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你结出的生命之果是什么?

我在美国见过改革宗的兄弟姐妹也在他们的教会中讲道,他们不是这样啊。也许是我的嗅觉有问题吧,我怎么在大陆某些改革宗的基督徒中闻到了那么强烈的“毛毒”或者“红毒”,当然,我自己当年就是喝着狼奶长大的。



我在穆迪读研究生时,一位老师就是地道的改革宗,但他那慈祥的面孔我至今不能忘记,对我总是那样忍耐,爱护,他甚至说他也常常像他的老师一样,到阿米念派的兄弟姐妹中,他就讲加尔文主义;到加尔文派的兄弟姐妹中,就讲阿米念主义看到的真理。

他说,我们都是不完全的人。

在他很久很久以前,一位教父说,在我只有错误。

我也接触过华人改革宗的著名理论家王志勇牧师,我们每一次都有争论,但彼此都认真倾听。他的学识,他的才华,都令我敬佩,但他最令我感动的是他的谦卑和爱,他肯听我这个最小的弟兄乱说一通。

亲爱的兄弟姐妹,耶稣基督带领中国教会到今天,真是不容易,不要蔑视耶稣基督之爱,把那一份来自天上的爱尽量分享给你的兄弟姐妹。来到上帝面前,就像路德说的那样,实实在在地承认我有罪,老老实实地做一个罪人,谦卑地承认他是你也是我的主。



我成为基督徒二十多年了,四处传福音也将近二十年了,虽然也有兄弟姐妹夸我,但我深知自己是一个罪人,虽然被救赎了,但还会犯罪。一直渴望坚强,但始终软弱。我所渴望的也是上帝要我行的善,我不能行出来。而连我自己不愿意做的恶,我却常常做。我能说什么,做什么?一生之久也就是那一个祷告,主啊,求你怜悯我。

过去,我为此而羞愧,痛心,如今,我为此感恩,如果我一贯正确,如果我什么都好,那我还需要什么上帝。但感谢主,彼得也曾经三次不认主,奥古斯丁信主十多年后,梦中还有邪恶,阿奎那说,上帝不是答案,而是问题,路德说,我有时相信,有时怀疑,切斯特顿回答“世界的问题出在哪里”时说:在我。

那一句话也许还是奥古斯丁说的,基督徒的第一美德是谦卑,第二美德是谦卑,第三美德还是谦卑。

主耶稣说:“虚心的人有福了。”

亲爱的兄弟姐妹,愿上帝祝福你们,使你们成为华人教会的祝福。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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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船开到水深之处 ——谈梅尔·吉布森电影《血战钢锯岭》
原创 2016-12-14 石衡潭 圣经论语对读班


把船开到水深之处

——谈梅尔·吉布森电影《血战钢锯岭》


《血战钢锯岭》讲述的是二战最后阶段美军攻占冲绳岛的一场异常残酷的恶战,与其他战争片不同的是,它同时也展示了一个人心灵成长信仰成熟的过程,或者可以说,前者只是框架与背景,后者才是真正的本质与核心。
如果说,鲍勃·迪伦在那首著名歌曲中所提出的“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男子汉?白鸽子要掠过多少片海,才能安睡在沙滩?炮弹要射出多少回,才能永远被禁止?”种种问题,它们的答案都“飘散在风中”——也就是没有答案的话,那么,梅尔·吉布森透过此片所提出的回答则是肯定的:上帝把人和船带到水深之处。


在你没有难成的事
信仰之路从来不是荡荡坦途,一帆风顺,其间会有坎坷泥泞,浪急风高,但在每一个危难关头,上帝都会以慈绳爱索引领帮助,为虔信者开出一条道路来。戴斯蒙德·道斯本来生活在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家庭。父亲参加过一战,战争的残酷让他成为了一个酒鬼,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孩子与老婆,孩子们也习惯于互相打斗。在童年时兄弟俩的一次较量中,道斯险些让自己的哥哥哈尔丧命。正是这一血的教训令道斯深刻震惊:自己差点犯了该隐杀兄弟亚伯之罪。他在那张描绘人类第一桩谋杀案的画像前祷告了很长时间,惊惧不已。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是一个人转变的开始。青年时,他又经历了癫狂至极、怵目惊心的一幕:醉酒的父亲险些杀了自己的母亲,前来阻止的他在盛怒之下也险些要了自己父亲的命。虽然最后没有扣动扳机,但他后来承认那时候在心里他已经杀死父亲了。“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15)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容易成为一个同样的暴力倾向者,但也有完全相反的可能。道斯看到了罪的可怕,他发誓从此不再摸枪。圣灵的感动能够穿透任何一种壁垒和屏蔽,直达人心深处。现在有些做心理辅导的人一直强调原生家庭对人的难以抗拒的影响,而从道斯的经历中我们看到,其实并非如此。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拦阻神对人的爱。

一个不愿意摸枪的和平主义者要参军上战场,在人看来,这是一个悖论,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它不仅仅意味着心灵的挣扎与煎熬,还意味着现实中越来越猛烈的逼迫与打击。队友史密斯一次又一次的挑衅,从动口到动手,随后,还有几个队友夜晚在宿舍中的疯狂群殴,他都靠着上帝加给自己的力量挺过来了,而且没有在长官面前告发这些施暴者。不过,更大的考验还是在军事法庭上,他被控告道德傲慢,违抗上级。他面临的选择似乎只有两种:退伍回家或蹲在监狱。这时候,他面对四壁,孤立无援,就连好不容易进来探监的未婚妻多萝西也劝他说:”你只要摸摸枪,做个样子,表示屈服就可以了。”这似乎是一个合理的台阶,可是,他这样问到:“如果放弃了信仰,我到底凭什么跟你共度余生?你爱我,不就是因这个因有信仰而如此独特的我吗?不就是因为我是我,而不是别人吗?”这绝对不是旁人所视为的信仰傲慢或者道德标榜,而是真实信仰情怀的流露。这就像当年利迪尔面对安排在主日的奥运会百米比赛一样,凭着信仰他只能选择放弃。信仰的力量就表现在最后的坚守。在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上帝会施以援手。在军事法庭法槌就要敲响的那一刻,身穿一战军服的老道斯闯了进来,把一纸司令官文书交给了法官——道斯终于可以效命疆场了。“主耶和华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有难成的事。”(《耶利米书》32:17)
比起他后来在炮火连天、枪弹如雨的战场成功救出75名战友的英雄伟绩来,这一切都只是序幕和引子。但是,没有前面这一切的熬炼,又如何会有后来的这一幕幕呢?“鼎为炼银,炉为炼金。惟有耶和华熬炼人心。”(《箴言》17:3)“我熬炼你,却不像熬炼银子。你在苦难的炉中,我拣选你。(《以赛亚书》48:10)”东正教圣伊西赫司祭也说:“如果一个人不‘在他的内里’──即在他的心里──执行天主的意志与法律,他就不能轻易地在外在的感官领域内执行它们。粗心而毫不警觉的人会对天主说:‘我不想知道祢的道路。’显然,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属神的光照。但是凡获享那一光照的人会在有关天主的事务上坚定不移。”(《论警醒与圣洁》,第86节)
原来,上帝如此熬炼道斯,是要让他担当重任,让他荣耀主名。在经历了白天惨烈的战斗之后,夜幕悄悄降临,部队都已经撤下钢锯岭,道斯走在最后,就在要走下断崖时,他再次向上帝祷告:“主啊,你让我来到这里,究竟要我做什么?我听不到你的声音。”祷告完毕,他忽然听到身后一声呼唤:“医护兵,救我!”他立刻明白上帝的旨意:留下来救更多的战友。于是,他又奋不顾身地冲了过去。孤身一人,在到处都是敌人的环境中要把受伤的战友一个个缒下断崖,送到安全的地方,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不可思议。但道斯却居然做到了。在那个时刻,他想到的不是个人的安危,而是“救一个!再救一个!!”他在战友乃至攻打冲绳的全军面前创造了这一奇迹。不,不是他创造了奇迹,而是上帝使用了他,保守了他,成就了他。真实的戴斯蒙德在莱特岛的战役中,被一名日本狙击手瞄准了,但他却一直没有开枪,战后,这个日本士兵给一个传教士说:当时他的扳机不知何故出了问题。上帝的眼目时时看顾,他也喜悦人来与他同工,荣耀他的名。
道斯是带着未婚妻多萝西送给自己的那本圣经上战场的,在紧张激烈厮杀过后的短暂休憩中,他也拿起圣经捧读,最后,他负伤离开战场时,最惦记的还是这本圣经,他的战友也冒着生命危险,抢回了这本圣经。他对信仰的坚守,赢得的不仅是对仇敌的胜利,而且还有人心的改变。在再次攻占钢锯岭之前,战友们让道斯祷告了十分钟。他们终于看到了信仰的力量,相信了信仰的力量。这是全片中最动人的一幕。信仰的最终目标不是个人的完成,而是生命影响生命,生命带动生命,生命传递生命。

公义的神察验人的心肠肺腑
坚持自己的信仰是一回事,获得别人的理解与尊重又是另外一回事。影片也探讨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理解问题、教派与教派之间的宽容问题。
从本质上讲,人与人是不能够互相理解的,就是人对自己的理解都是有限的。人人都圈在自己的理智、情感、意志、经历、环境、背景的狭小范围里,而且还有天然的嫉妒心、好胜心、防范心,这些都妨碍我们去理解他人。
老道斯受一战经历的影响,心灵向他人封闭,常常以醉酒来逃避现实。妻子和儿子都不能成为他的解药。当他真正设身处地地为儿子着想的时候,才愿意挺身而出,给儿子以关键性的支持。
道斯的队友和长官们同样是以自己的心度他人之腹。史密斯在孤儿院长大,他对这个世界只有恨而没有温情。他多次挑衅道斯,无非是要发泄心中长期积压的怨恨。连长拉尔夫开始仇视道斯,是由于道斯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他的信仰自尊。他觉得自己的信仰才是纯正的,所以他看不惯与自己不同的信仰方式。他对道斯不愿意摸枪的评价是:“没发觉这是个宗教的考虑,你根本就是个懦夫。”
相对来说,人因为种种个人因素而产生对他人的不理解和误会还是比较容易消除的,如史密斯,开始他那么为难道斯,群殴道斯时出手最狠的也是他,但经过同生共死的战场经历后,他主动承认自己以前很差劲,看错了人。
而要消除一个人在信仰上的傲慢则要困难得多。道斯所属的教派是耶稣福临安息日会。这是一个小教会,不属于主流。道斯严守安息日,在周六拒绝参加训练。当然,他更看重第六诫,不吃肉也不摸枪。大概拉尔夫与当时的许多人一样,对这一切是心存芥蒂且不屑一顾的。“道斯不相信暴力,别期望他会在战场上救你一命。”可没有想到,偏偏是这个被自己视为懦夫的人在战场上把包括自己的在内的许多人救了出来。最后,他真诚地为自己对道斯的误解而道歉,“你是我误解最深的一个人,你的成就大过连队中的任何一个人。希望你能在未来某个时刻原谅我。”他还说:“他们大多数人不能理解你的信仰,但他们都知道你的信仰有多坚定。”
这句话当时是就基督教主流教会对小教派的不够理解与尊重而言,当然,今天的人们听起来别有一番滋味。如今的主要问题不再是教派之争,而是信与不信之别。特别是在中国的背景中。在许多时刻与场合,坚持信仰原则与习惯,不仅有不理解与误解,还有可能遭到歧视与攻击。所以,道斯的选择,对于今天的许多人仍然具有极现实的意义。教派之争当然也依然存在,但我认为还是抓大放小,求同存异为好,不要过于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没完没了。
个人的偏见也好,信仰的傲慢也罢,其消除还是需要有一定的机会与机缘。白居易说得好:“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如果道斯被军事法庭判为有罪,投入监牢了,或道斯放弃原则,妥协屈服了,又或他出师未捷身先死,那么,就没有后来这段惊天动地的故事了,也就没有误解的消除和彼此的和解了。上帝是信实的,他会把这样的机会给人,可人要是老看不到与抓不住机会,就不能怪上帝了。
当然,有些事有些人的确可能过去了就过去了,再没有机会去挽回去弥补了,其实,生活中这种可能性是更大更多的,那么,我们将一些事做在另一些人身上,也就是一种挽回与弥补了。“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切记不要一意孤行,一错再错,永不回头。

这个世界应如何重组?
道斯坚持和平主义的重要理由是:“第六诫说,不可杀人。”其实圣经此处所说的杀人是指谋杀人。圣经中并不一概地反对战争,“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他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申命记》7:9-10)“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12:19)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提出了正义战争论,他认为基督徒并非全然不能参与战争,战争可以为着伸张正义与重建和平的缘故而进行。但正义的战争必须由合法的统治者来发起和领导,并且基督徒战士必须以爱的态度对待敌人,不可假战争之名进行屠杀和掠夺。
当然,战争与武力并非解决罪恶的惟一与最终方式。圣经最强调的还是以善胜恶,改变人心,追求和睦。“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5:44)道斯只是一名普通的信徒,在所属的教会传统中,接受与坚持自己的信仰。在神学与教义层次上,对他所作所为,做过多的批评与批判,没有太大的意义。“当整个世界分崩离析,我只想一点一点把他拼凑回来,这总归不是什么坏事。”“其他人上阵杀敌,而我就解救生命。”他所坚持的这一信念,是符合圣经原则的,不管是在战争阶段还是在和平年代都有其合理性与适用性,特别是当敌人放下武器的时候。在钢锯岭的救助中,他甚至也救助了所遇到的日本兵,还把几个日本兵送下了断崖,只是他们在被送往战地医院的途中就断气了。他们是因扛不住而走了?还是被愤怒的美军有意或无意地送走了?不得而知。反正道斯因此而被人讥笑为神经病,但这恰恰是他为人的闪光之处。道斯也不是一个死守教条的人,在一定时刻他还是表现出了灵活性。如他参加的那场惨烈的钢锯岭攻坚战,正逢安息日,可他在那天并没有安息,反而成为最忙碌,最辛劳、救出了最多伤员的人。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救人性命是神所喜悦的。

救人,这是他在战场上的职责,也是他在生活中的任务。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素昧平生,不管是患难兄弟,还是生死仇敌,只要他们受伤流血生命垂危,他都一视同仁。其实,他挽救的不仅是他们的肉体,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灵魂。那些被他救出的生还者,大多有了生命的改变,我们想,即使那些最终没有被救活的日本兵,在离开这个世界之际,也还是感受到了爱的温暖。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3:27-28)
“救人,再救一个!”
你是否听到了这一声声呼唤?
“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5- 6)
这是真实的戴斯·蒙德道斯最喜爱的经文,它帮助他忍受了讥笑嘲讽,抗击了拳打脚踢,顶住了军法审判,穿越了枪林弹雨,胜过了苦毒仇恨,愿它继续引领与激励今天的你与我。

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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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钢锯岭!
原创 2016-12-16 鲁风 磐石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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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 (太10:16)

圣诞前夕,朋友圈被一部电影刷屏,而且转发的全是基督徒,简直有点让人匪夷所思。想当年,老一辈传道人为了看电影是否属灵还争得面红耳赤,现如今,写影评竟然都成了按时分粮。是大家都想通了,还是时代进步了,又或是这部电影实在拍的太好了?

当然是这部电影拍的太好了!要不怎么无论是天主教、东正教还是新教各个教派的基督徒,几乎一边倒的为电影的主角多斯­­­——一位基督复临安息日的信徒点赞。教会合一这个千古难题,似乎在电影院里很容易地就被解决了。当然,不同的声音还是有的,而且他们也写观后感、写影评。

这些人,你跟他讲,这部影片很好看,他说,多斯是个异端;你再跟他讲,坚守信仰不容易,他说,多斯是个异端。你继续讲,电影是根据真实的故事改编,他说,多斯是个异端。你不讲了,他还在说,多斯是个异端。如果多斯是个佛教或伊斯兰教的信徒,估计这些人得气的吐血。看他们的影评,通篇都是对律法主义、道德主义的抨击,竭力强调真正的福音是因信称义,赖恩得救。唯恐人们在看完电影后,就高估自己的人性,从此走上靠行为得救的道路。

按此逻辑,他们影评的最后应该写上,观影有风险,买票需谨慎。奇怪的是,骂了半天,担心了许久,到头来还是说影片不错,建议观看。这说明什么?说明无论看懂还是没看懂,大家都认为《血战钢锯岭》是一部难得的佳片。对一部商业电影来说,这样的评价就已经足够了。

战争需要武器,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常识。特别是现代战争,对武器的依赖远超以往。一个赤手空拳的人面对一个手拿砍刀的人或许还有胜算,若是对方将砍刀换成AK47,就算他是张飞在世,也只能面对被秒杀的结局。正因此,当英政府承诺交出巴勒斯坦的控制权后不久,巴以双方的间谍就火速飞往欧洲,甚至飞机乘的都是同一班。他们虽各为其主,目标却是一样——尽可能多的购买枪支弹药。

多斯不傻,他知道枪的作用,却仍拒绝扛枪。多斯为何有枪不用?难道他像超人一样会飞,还是像美国队长一样打不死,或者是偷学了横店军人的本领,可以手撕鬼子,用石头打飞机。要么他就是一时糊涂,加入了类似义和团的组织,以为光着膀子,高喊刀枪不入就可以把敌人吓跑。

都不是!电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容不得编剧和导演们脑洞大开。多斯拒不拿枪,是因为他已在上帝面前立誓绝不杀人。这誓言跟他幼时差点失手打死弟弟的经历有关,也跟他对“不可杀人”这一诫命的极端理解有关。当然,最重要的原因他自己说了,就是他曾经拿着枪对准了自己那位酗酒、打老婆的父亲。扳机叩响的那一刻,虽然父亲并未倒下,但他的内心已经完成了一次完整的杀人过程。从此,绝不杀人成为他信仰的一部分。换言之,对他来说,杀人就意味着背叛了自己的信仰。

简直是开玩笑!不杀人参军干什么?事实上,多斯的确是一位拒服兵役者。之所以参军,是因为不想当其他同龄人人为国出生入死之时,自己却在后方苟且偷生。他认为,尽管自己不能杀人,却可以当医务兵救人,另外,他还可以做一件事,就是为了国家、为了战友去死。由此,我们可知多斯不拿枪、不杀人,只是他对自我的要求。他不反对别人拿枪保家卫国,也从未藐视那些战场杀敌的军人。在他的心里,战友们都是英雄。诚如晚年之时,望着眼前一字排开的墓碑,多斯说,真正的英雄都埋在这里。既然如此,那些总担心别人会受电影的误导,以后打仗都拒绝拿枪的人可以放心了。

严守律法,任何情形下都拒绝杀人的信仰本就是少数,大规模的战争也不是年年都有,因此,两者很难有相互的交集。正常情况下,多斯的人生应该是娶一个老婆,生一群孩子,干着他的工作,直到死亡的来临。至于他那绝不杀人的信仰,可能连表现的机会都没有,别人甚至都懒得去问。但历史就是这样的“不巧”,随着二战爆发,战况愈演愈烈,不杀人的多斯也必须要赶赴战场了。这也算哪壶不开提哪壶吧。个人信仰与现实环境的冲突就此以极端的、戏剧性的方式展开。妥协还是持守,在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下,多斯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首先是军官下达拿枪的命令,多斯拒绝了。紧着是战友们的嘲笑、辱骂和殴打,多斯依然不为所动。既然如此固执,那只能将多斯交给军事法庭处理了。等在多斯面前的不仅是被军队开除,还有牢狱之灾。更人让他痛苦的是,为此他还被关进了禁闭室,以至于无法参加自己的婚礼,让穿着婚纱的新娘坐在教堂里尴尬的苦等。这一刻,多斯纠结过,但仍持守信仰。未婚妻从家里赶来了,眼泪汪汪的望着他,柔声提醒,拿枪装装样子就行了,这有何难?可在多斯的心里,他的信仰容不得半点虚假。就是这不能有虚假的信仰,却引起了未婚妻的质疑,她对多斯说,这或许只是你一厢情愿,根本就不是神的意思。通过他妻子的说话,我们可知道多斯娶了一位多么好的姊妹。换作是约伯的妻子,就会说,“你仍然持守你的纯正吗?你弃掉神,死了吧!”(伯2:9)但无论如何,妻子这个质疑,几乎可以从根本上瓦解。好在多斯知道,绝不杀人是他个人跟神的约定,除非他自己质疑自己,其他人是不能凭着自身或一般性的的经验来质疑的。

接下来,在老爸的帮助下,多斯竟奇迹般的被无罪释放,允许不用拿枪继续参军,他当医务兵的愿望也就此实现了。重重压力之下,多斯守住了他的信仰,他似乎胜利了。然而,不要高兴的太早,这还是在大后方。只要多斯未爬上钢锯岭,未进入真正的战场,就不要说考验已经结束,也不要说他经历过了最难的挑战。

战争岂能容得下你的想法,影片中的这句对白,充分揭示了战争的残酷性。上了战场,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望着身边倒下的战友,任何仁慈和善念都是多余,惟有你狠我比你更狠,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就这样,在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的战场上,一个又一个平日里活泼、爱笑、善良的年轻人,瞬间变得像一头头残暴的野兽,将人性的恶尽情的释放。

钢锯岭战役,是所有可怕战争的升级版。无论是美国人还是日本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用手中的枪干掉对方。手无寸铁、背着药箱的多斯,在枪林弹雨中穿行,仿佛羊进入了狼群。无论处境多么危险,他仍然持守自己不杀人、不拿枪的信仰。他心中也有一个目标,就是尽可能的多救人。他能坚持多久?最后时刻,为了救受伤的中士,眼见敌人冲过来,他一把拿起了步枪。他终于碰枪了,但是他会用吗?他当然会用!他把军用毛毯的一边在枪上裹了两圈,让中士坐在剩下的一大半毛毯上,背身拉着他一路狂奔。在他的眼里,这根本不是枪,就是一根普通的木棍。如此看来,性命攸关,他还是没有违背信仰。

多斯胜利了,他守住了他的信仰。影片结束,有人激动不已,有人感慨万千,也有人在小声嘀咕,他不能靠自己的行为得救。是的,他不能靠自己行为得救。因为他虽然没有杀人,但他心里已经杀过自己的父亲。在被战友殴打后,多斯向问他话的长官撒谎,这都说明,多斯是个罪人,唯独靠主的恩典才能得救。可这跟他守住信仰有何关系?是的,没有跑题的人,基本都被多斯震撼到了,引起了深深地共鸣。

极端的信仰、极端的战争,二者极其罕见的相遇与冲突,竟然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这是为什么?因为多斯不常有,钢锯岭战役不常有,但信仰与现实的冲突却常有。换句话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钢锯岭。

对立志廉洁奉公的公务员来说,钢锯岭是行贿人手中巨额的钞票;

对承诺要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爱妻子的丈夫来说,钢锯岭是其他女人暗送来的秋波;

对佛教徒来说,钢锯岭是眼前的滚滚红尘;

对基督徒来说,钢锯岭是记忆深处的罪中之乐;

对传道人来说,钢锯岭是金钱和权力的诱惑;

对约伯来说,钢锯岭是突如其来的苦难;

对先知们来说,钢锯岭是悖逆之人的逼迫;

对使徒们来说,钢锯岭是皇帝不准信教的圣旨;

对耶稣基督来说,钢锯岭是立在髑髅地的十字架;

……

钢锯岭上的硝烟散了又起,关乎信仰的战争从未断绝。有人胜利了,有人失败了。胜利者值得尊重,因他用行动证明他是有信仰的人。失败者却也总能进行自我安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基督徒的失败者们则以人性败坏为借口,为自己不遵行主道进行冠冕堂皇的辩护。多斯的出现,让失败者们感到自己被啪啪打脸,难怪他们会不遗余力的将他抹黑。

其实,古往今来,胜利者绝不止多斯一人。不说信仰其他宗教的人,仅圣经中就有许多的例子。那遭遇苦难的约伯、经历逼迫的先知、至死忠心的使徒就都是将自己的信仰坚持到底的人。还有,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我们的耶稣基督。所有基督徒的胜利都是靠耶稣的恩典,也是在跟着他的脚踪行。

影片末了说到,每个人的信仰都值得尊重。这信仰肯定不是日本人对天皇的信仰,也不是滥杀无辜者的信仰,更不是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者的信仰,乃是有关真、善、美的信仰。这信仰也不是在嘴上说说的信仰,乃是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持守的信仰。

对基督徒来说,除了对基督的信仰之外,其余信仰皆无法让人罪得赦免,承受永生。但对一个缺少甚至是没了信仰的民族来说,倘若借这部影片能反思信仰的重要性,开始尊重每一个人的信仰,也算是神借着广电总局送给大家的一份圣诞大礼。至于如何让众人认识到基督教的信仰才是唯一正确的信仰,则是基督赋予我们的任务。

不要再纠结多斯能否得救了,而是问一问自己,每次血战钢锯岭,你是赢了还是输了?请记住耶稣的话:“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 (太10:16)靠着耶稣的恩典,作一只得胜的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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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多斯,那个单纯的傻子
原创 2016-12-16 Joe joeshome

1、  一夜之间,多斯成了“网红”,完全是托基督徒的“福”。基督徒世界对这个安息日会信徒带来的见证故事,一边是吐沫横飞的口诛笔伐,一边是涕泗交加的身心灵感动,孰是孰非,渺小如我,无意评判。只是有一种感觉,电影《血战钢锯岭》如一面360度的立体镜,照出了基督徒的世相百态,其中也包括我。无数次,我把自己套进多斯的世界,结果都是一样:逃跑。

如果我有一位酗酒的父亲对我和母亲大打出手,我一定在饶恕的道路上逃跑了七十个七次,我宁愿为他铸一座监牢锁住他和我,也不愿因为我的饶恕让他好受一分;
如果战争爆发,手无寸铁胆小如我,绝对会在面对参军这条路时就逃之夭夭,唯恐避之不及。一场雾霾都可以让我无数次想以逃跑来捍卫我的健康,何况一场战争会要了我的命!
如果我是一名基督徒,一边面对我领受的那点有限的信仰原则,一边面对展示肌肉和暴力的战友,我会因为惧怕格格不入而逃跑,顺便说一点,他们如果半夜掀了我的床,我战争生涯的第一次拿枪很可能就是指向他们,因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句话从小就被当作名言刻在我骨头缝里,虽然信主,我也不敢保证它已经荡然无存了;
如果我上了战场,我一定是避着子弹跑,而绝不会迎着子弹上,当大军撤退的时候,我可能做不到是第一个逃跑者,但我一定不是倒数十个行列里的一位;
如果在战场上我看见战友身边有手雷,我一定率先卧倒,然后再提醒他,而绝不会来凌空一脚。我怕痛,就这一点足以让我本能地选择逃跑。

从这一点上,我要向多斯学习,他比我强无数倍。当然,你要硬说他是西方的雷锋,那我也得向雷锋学习。因为我知道,即便我学习到老,我的勇敢和单纯可能都不及他的脚后跟。那我不闭嘴好好下苦功夫攻克己身,还能做更多吗?

2、  如果多斯是道德主义的楷模,我真心替他委屈。他所做的就是懂了多少《圣经》,就活出来,临终前处于耄耋之年现身说法时,也只是说了一句话,目的是将荣耀归给他所信的神。另外一位受访者说:如果一个人有信仰,那他就是认真的,他在用生命活出来。就是如此简单,他按照自己领受的,活出来,从来无意将自己显得比战友更高明更特别,他只是因为坚守心里所领受的信仰,显得与别人不一样了,那感觉更像一个“傻子”,根本不像一个道德至上的英雄。但就是活出自己所知道的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我都操练得跌跌撞撞。另外,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一个战士在面对战争的时候,费尽心思努力的目标,只是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道德楷模。因为下一秒要丧生的人,只有他里面的信能够胜过对死亡的恐惧,这个信残留多少,他就活出多少。如果这都不算信仰而算道德,那我愿意求告我的主,让我活出这样的道德来,而不要活出一种正确无误的卫道士信仰!

3、  关于卫道士,我看到《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卫护封建道统的人。《汉语大辞典》的解释是:为信念、事业或制度辩护而演说或写作的人,尤指为基督教作系统辩护的人。百度百科则比较详细解释如下:卫道士,可以比喻为一种表面清心寡欲,看不得芸芸众生,实则骨子里也不是什么好人,然而却对一本又一本好书施加压力,让作者们无处生存。但这种人很多往往只是表面清高,实则暗地里各种萎靡,又称为“伪道士”。卫道士往往多愁善感,希望阅读一些悲剧文章,但主流小说是喜剧化的,往往有悲剧也是为了以后的喜剧做铺垫,于是,卫道士开始不满意了,用他们尖酸刻薄的话语来强迫小说作者和读者迎合他们的口味,甚至到别人的空间来挑衅,所以,卫道士是一种心智十分不健全的人。查完词典,我有了一个惊人地发现,有时候我就是一名卫道士!

4、  至于安息日派,多斯坚持吃素,他坚持在礼拜六守安息日,那又怎样?我属于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亦罢,我是没有吃素,也没有将礼拜六视为安息日,但是我在圣殿领圣餐的那一刻突然恨一个人,在守安息日这件事上三心二意,一个疲乏就可以成为不去敬拜的理由,一个漫不经心就可以让自己在暖气房里哈欠连天成为听道的“磕头虫”,遑论战争年代。最重要的是,在多斯没有任何机会辩驳的时候,我站在“替天行道”的高度,指责他吃素、指责他在礼拜六守安息日。我每天读的《圣经》里说:“基督是分开的吗?”我认为,保罗是指向不同派别的,因为有人要属“保罗派”,有人要属“亚波罗派”。当许多人在评判多斯的时候,我看见多斯在“指着主夸口”(林前1:31),而不在少数的人在指着自己的派别和立场或自以为知道的知识夸口。这是我所看见的现实,但愿我不是在审判一些人,而只是指出一种存在的问题,否则我就是自以为比这些人高了。本来想写影评的,就是出于这种担心,不敢执笔了。这个世界不缺一篇影评,却已经缺了一个多斯。

5、当我看到多斯不住口地祷告说:“上帝啊!求你让我再多救一个人,再多救一个人!”我泪如雨下。我哭不是感动于多斯的爱心和勇敢,更不是感动于道德主义口中的任何一个道德,我哭是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振聋发聩的呼召:“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我哭是因为我羞愧,并未在深知末世的世代对人的灵魂有多斯般的迫切;我哭是因为我感恩神的怜悯,还给我活着悔改的机会。我希望自己活着一天就像多斯那样祷告说:“上帝啊!求你让我再多救一个人,不用多,每天加给我一个!”

6、  我在观影的时候,一会儿看着多斯的憨厚样就笑喷了,一会儿又看着多斯的单纯样就哭傻了。自始至终我脑子里最想说的一句话,不是道德,不是信仰,而是:“瞧!多斯,那个单纯的傻子!”庸常世俗复杂如我,有多向往那样的单纯啊!我只想在这几天灵修时候闪闪烁烁的这些文字间,消化成一个祷告:主啊!求你让我有电影中多斯那样单纯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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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驴文摘】《血战钢锯岭》:一个大写的好撒玛利亚人
2016-12-19 小驴磨坊

如果这部电影,更准确的讲是这段历史,如果你认为它的重点就是关于道德主义和异端的话,那你应该把耶稣拿来再批判一番,然后说整个基督教就是道德主义式的,而耶稣在鼓吹异端的。为什么?

最典型的证据,就是他所讲“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在大多数的时候这个故事都是被解读为一个鼓励人行善的比喻,教导人要像撒玛利亚人一样“动慈心”,不要像祭司和利未人一样徒有敬虔的外表。如果仅仅从鼓励行善这一个方面,我们就可以说那是道德主义的话,那《圣经》中的道德主义就太多了,耶稣教导人要有好行为的地方还少吗?并且他还教导把钱分给穷人就能在天上有财宝(马太福音19:21)。如此证据确凿,就让我们简单粗暴地说耶稣是道德主义者吧。

然而,仅仅这样还不够,我们还要进一步证明耶稣是鼓吹异端。如果“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只是要教导行善的话,就不必特别说是撒玛利亚人了,只要像前面说到伤者一样是“一个人”(路加福音10:30)就好了,然而耶稣却偏要树立一个撒玛利亚人的“正面形象”。

撒玛利亚人是什么人?是混杂了异教徒血统的北国以色列的后裔,他们虽然承认摩西五经,也敬拜耶和华,但也敬拜偶像、信仰混乱(列王记下17:24-41),他们的敬拜在基利心山,不在耶路撒冷(约翰福音4:20),被正统的犹太人视为不洁,是没有争议的异端。而且,耶稣讲的这个故事还是虚构的,并非真人真事,他编造了一个异端的正面形象,却把正统的祭司和利未人塑造成负面的形象。这不是鼓吹异端是什么?

照着某些影评们的逻辑,“好撒马利亚人”不就是一个为异端张目的故事吗?

是吗?真的是如此嘛?耶稣讲这个比喻是为了肯定撒玛利亚人的信仰?梅尔吉普森作为天主教徒拍这部电影是因为认同安息日会的教义?莫非道斯(Doss)救了75名战友是出于道德主义或奉怀特夫人(安息日会领袖)的名吗?还是我们的头脑已经被几个术语辖制,事情稍微复杂一点就抓不住重点了?

“好撒玛利亚人”和道斯(Doss)的经历如此相似,我们如此熟悉的故事,有没有人在第一反应中就联想起来?

首先,他们都是在救人,都是只身一人在救人,并且都是冒了生命危险在救人,撒玛利亚人所救的是被强盗打伤的,强盗或许还不远,而道斯是在战场。再者,他们所救的都是被别人抛弃的人。你记不记得在面对一个受重伤的士兵时,另外一名医务兵说给他一剂吗啡,就留他在这里等死。理由也无可厚非,因为根据这名医务兵的专业判断,他受伤太重,活不了多久了。虽然那位伤兵说 “不要留下我”两位医务兵都听到了,但只有道斯坚持救了他。或许祭司和利未人不去管那人的理由也很正当,因为看那人活不长了,他无能为力。他们救人的方法也很相似,都是清洁伤口,包扎好了,或自己背,或扶上牲口/车,然后把人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最后,他们还都是异端群体的成员,电影中也没有掩盖这一点:几位军官的口中很清楚地说出了正统的教义,“不可杀人”在战争中的应用是不一样的,那些拿枪的人中同样有敬虔的基督徒。

不同的是,撒玛利亚人救了一个,道斯则救了75个,网上有文章说这个数字是事后报告的时候估算的,实际情况还可能更多。

在那样的环境当中,面对不知道埋伏何处的一群持枪的疯子,就像电影里表现的一样,随时可能丧命,背一个人又再次大幅增加丧命的风险,而且你还不会拿枪还击。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你一个人,一个晚上,来回穿梭75次。

耶稣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15:13)所以,道斯的爱心是大的。他的故事,是一个大写的“好撒马利亚人”。

我以为这个评价是非常高的了,就像他所获得的美国国会荣誉勋章一样,他是值得人敬佩的。然而这就认可他的所有想法并且要推而广之了吗?你看那些给他颁奖的人都是要拿枪的人,之后美国军队也绝对没有开展“学习道斯不拿枪”的宣传。
虽然耶稣讲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但从来没有认可撒玛利亚人的信仰,反而认可过法利赛人的教导是“正统”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马太福音23:2-3)法利赛人的 “正统”不是问题,问题是“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马太福音23:3)
这里的“行”不是简单地说到行为,显然法利赛人最擅长的就是行为了,这里所说的,就是反复出现的“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马太福音12:7)。那么耶稣这话难道是在说教义不重要吗?他是鼓励在真理上妥协的态度吗?怜恤和祭祀是对立的吗?不是的,耶稣是说,不要把敬拜的形式、手段看得比敬拜的实质更重要,甚至用敬拜的形式废了敬拜的实质。
有人说,安息日会是律法主义,道斯是个律法主义者。然而,有一点却可以为他辩护。钢锯岭最后一轮进攻恰逢安息日,战友知道他守七日的最后一日,安息日,也就是礼拜六,也预期他会很死硬地坚持不上战场,所以才会以恳求的态度希望道斯破这一诫。最终,道斯长长的祷告耽误了行军,但在这一天,他并没有死守安息日。他以一种更为复古的方式践行了耶稣基督的教训“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马太福音12:12)
同样在马太福音12章,还有一节经文希望抄送给从神学立场上批判这部电影或主角的基督徒们。“‘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马太福音12:7)
一个人若是行了“众人以为美的事”(罗马书12:17),就放心大胆地把对方当得的荣耀归给他。道斯所当得的,就是“好撒马利亚人”的称赞,但你要说他因此是个圣人,代表了教会或神学的正统,这就有些偏题了。

另外,关于思维方法的问题。

我以为相对于反异端,更紧要的是反对肤浅。对于那些将任何复杂事物都急于放进几个术语中去分析的论调,要保持距离,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头脑简单。

我们通常都会有这样的期待:最知名的教授神学最好,神学最好的人生命最好,生命最好的人最能相处,最能相处的人没有黑历史,没有黑历史的人都是最正统的,最正统的人见证最好。然而现实往往可能是,神学好的修辞不好,修辞好的立场不好,立场好的脾气不好,脾气好的人能力不强,诸如此类。

约翰Ÿ傅瑞姆(John M. Frame)在《神学认识论》中介绍的“三个视角”是非常好的分析方法。教义性的讨论强调“规范性视角”,很多是关于抽象概念的,对这个部分的讨论要追求精确,所谓的“神学立场”就是在这个部分体现出来的。许多我不喜欢的影评说提出来的教义,我都是双手赞同的,我不认同的是他们把抽象的教义用于分析具体事务的方法和结论。一旦涉及到应用,就必须有“处境性视角”,这是很不一样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关于色彩的概念中,你能用语言描述的或许就是“赤橙黄绿青蓝紫”,但在美术应用中,会处理到的颜色可能有500种。在美术家眼中,白色分为全白、乳白、亮白、米白,还有许多无法命名的白色,但在一个语文老师眼里,就只有一个“白”。
从一个人的神学论文能看出他的思维,但还不一定能看出他为人如何,然而从一个人分析具体问题就可以。你从一个人评价道斯的话中,你基本可以知道,如果某些时候虽然你热心服侍,也没想过要荣耀自己,但神学没有他正确或者的确软弱犯罪的时候,他会是怎么看待你的。如果这个人是平信徒,我或许可以在一起讨论问题,只要他脾气还好的话;如果这个人是教会同工,他所影响的人不知道是否会因为害怕说错话就少说,害怕做错事就少做了。

我原本还写了一些更讽刺人的话,发出来会让我觉得痛快,但随后想想那不造就人。话讲清楚就好了,我若再呈口舌之快过了头,我就也落在自己的批评之中了。

最后,附上一篇原创微小说。我想没有哪个基督徒父母真正想这样影响孩子,那我们单纯一点吧。心志上做大人(哥林多前书14:20),但谦卑像小孩子(马太福音18:4)。

小马太去学校的路上看见一个老人倒在路边,周围一群人围观,只是没有人扶,眼见着要迟到了,他心里想起好撒马利亚人的故事,就过去关心老人,又拨打了120,但他忘了不远处就是医院,等急救车过来还慢些。这一幕被人拍下来以“吃瓜群众冷漠围观小学生勇救老人”为题发到了微博上。上课迟到被班主任批评了,同学为他作证也没有免罚。这一天的时间,视频一下子就火了。小马太的父亲从同事那里知道了儿子的作为,心里却不高兴。晚上回家把儿子叫到面前说:“你觉得自己很厉害是吧?你靠自己都可以救人了,很多人表扬你,你是想靠行为称义了吗?你都成圣人了,不需要耶稣基督的恩典了,是吧?旁边就是医院,打120看起来很聪明吗?爸爸是怎么教你的,人除了信靠主,什么都做不了。”

小马太一脸委屈,他虽然一开始没想过被人称赞,但后来某个时候还是有一点骄傲了,他觉得爸爸看出了他的心里话来,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还是不去出风头了,自己把握不好,还是让别人去做好撒马利亚人吧。

爸爸睡前为小马太祷告说:“主啊,请你让他信靠你的恩典,不要自己逞强,不要让他成为人文主义者。”
从此以后,小马太信靠上帝的恩典,常常为人祷告,只是再没有扶起一个老人来。


转自公众号“灵魂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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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一个人傻到一定程度,全世界都要让道
2016-12-18 黎明就要起航 政商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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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mbing For A Kiss
            
来自政商内参
         
              



为了避免干扰,看电影之前,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功课,当片尾字幕出现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真的吗?

这是真的。

真的有这么一个叫戴斯蒙德·多斯的神人。而且,根据豆瓣网友无语邻的描述,真实的状况比电影里还夸张,比如,他在距离日军阵地不到十米的地方拖回来一个伤员,比如一个自称狙击手的日本俘虏说在战场每次冲多斯开枪,子弹都会卡壳……

现实比戏剧还夸张,还戏剧化。那么,为什么有些人的电影却要拍出手撕鬼子这样的神段子呢?为什么不在真实历史中寻找素材呢?这是一个谜。

花边君

一个人傻到一定程度,全世界都要让道
作者 / 黎明又要起航

1
信仰是一件不大好讨论的事情,每个人的信仰千差万别,这个世界的人为信仰打得不可开交。然而信仰是什么?信仰究竟有什么意义?信仰之间的冲突如何破解?

梅尔·吉布森将二战中一个真实的故事搬上荧幕,似乎为我们找到了些答案。

他的作品,总是充满着一种偏执的温情。《勇敢的心》是这样,《血战钢锯岭》也是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医疗兵,在部队放弃阵地后,徒手救出75个伤员,超越敌我、超越生死的上帝之音久久回荡在耳旁:One more…one more…


戴斯蒙德·多斯本人

电影前半部分围绕多斯的家庭、爱情和信仰的形成,做足了内心戏,节奏自然、娓娓道来。

多斯的父亲是在一战中存活了下来的老兵,一家人苦受战争后遗症的折磨。两个孩子对暴力的恐惧、对父亲的憎恶,都为后面多斯神一样的存在埋下了伏笔。多斯母亲的一句话:“你不知道战争前的他有多好”,直指一切矛盾的源头:战争。

而战争,不仅见证了多斯奇迹,更是让观众思考一个命题:战争是否是解决矛盾冲突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的方式?

同样的命题出现在影片之初。多斯和哥哥哈尔打架,父亲冷语说道:让他俩打,这样我只收拾打赢的那个就可以了。紧接着,多斯一板砖拍在哥哥的脑袋上,让哥哥差点一命呜呼。面对躺在病床上的哥哥,多斯顿悟:杀人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从医院里的一见钟情到教堂里未完成的婚礼,多斯和女主短暂美好的相遇未免俗套,却具有强有力的信仰的力量。

影片中几个戳中泪点的地方,让人不免感叹:有人真的把爱情当作信仰。

当女主跟着多斯攀上森林最高处的巨石,镜头开始360度旋转:全世界空空如也,只剩下风和相拥而吻的两个人。此时这两个人的内心就像此时的这个世界,空无一物却浩浩荡荡。
在多斯缺席的婚礼上,牧师遗憾地对这位金发美人说:男人也有退缩的时候。而此刻的女主目光坚定、神情泰然:“其他人会,但他不会”。

对爱情的此等信仰,就像夜奔相如的文君,一骑绝尘,让人望尘莫及。同时,多斯简单、纯真、执着的形象也在和女主的爱情事件中深入人心。



2
家庭的影响和自身性格的相互作用,使多斯对信仰的坚持顺理成章、毫不突兀,让观众觉得后面的故事可信、可亲、可敬。电影前半部分娓娓道来,就是为了告诉观众:多斯信仰形成的合理性。

再来看看其他人,剧情的冲突来自于多斯绝不碰枪。在别人看来,战争本来就是你死我活。不触摸枪,便失去了消灭敌人、保护战友的能力,便是胆小、怕死、懦弱。在无数尸体被抬回的时候,这样的逻辑好像也并没有什么错。

那么,问题来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信仰碰撞到一起,矛盾如何解决?你相信消灭便是正义,我信仰杀生不可饶恕,一边是轰隆的炮火,一边是怀里的圣经,我们如何自处?信仰到底有没有对错,信仰的冲突该如何解决?



影片结束时,我们大概明白了:有一种坚持叫自我坚持,有一种较劲叫和自己较劲。这大概提供了另外一种温和的方式:信仰是一个人对自我的要求,而不是别人。所以,真正的信仰并不会冲突,因为信仰是用来要求自己的,而并不是用来统一世界的。

在重返钢锯岭之前,上司和多斯有一段对话。他说:我们不知道你的信仰是什么,但我们知道你的信仰有多么坚定。可见信仰的力量并非来自信仰本身,而是来自始终如一的坚守。证明坚守的方式也并不是要求别人都和自己一样,而是无论发生什么,自己始终都是一样。

钢锯岭下,在发起最后的冲刺前,全连队都在等多斯祷告完毕。一个人傻到一定程度,全世界都要为他让道。在战士心里,多斯几乎成了信仰的代名词。有多斯在,胜利的希望就大大提高。

这是一场充满信仰的战争。日本人为了天皇陛下,美国人为了国土,为了自由民主,而多斯,为了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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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信仰并不是个高高在上的词,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给了我们向这个世界说“不”的勇气。对TA的信任、对爱情的义无反顾、对家人的无私付出,甚至某些无厘头的小癖好……这些我们内心坚持的东西,都是信仰。

然而,在这个诱惑多多、压力重重的社会里,生活场里各种嘴脸相伴相生,大多数人更愿意选择舒服地活着,随波逐流,而渐渐放弃信仰和自我。

因为我们都知道,一旦成为那个与人群逆行的人,要付出的努力和艰辛就要比别人多得多,所走的道路也会曲折得多、崎岖得多。我们不断放弃、妥协,节节后退。

可是,我们多多少少也会厌倦这样的状况,厌倦这样完全没有自我的自己。所以,当我们发现多斯时,仿佛在茫茫夜空看到一颗闪耀的明星,不禁注目仰望。



我们为多斯而感动,不仅是因为他是一位“当整个世界分崩离析,我只想一点一点把它拼凑回来”的英雄,而且还因为他就像那个在生活中失落的我们自己,那个勇往直前,为了信念,无所畏惧的自己。

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在那些不眠的夜晚,我们回首过去,却发现自己已失去梦想,成为流水线上千篇一律的产品的怅惘和惶恐。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梦想、信仰和雄心壮志,但始终如一的坚持,越挫越勇的永不放弃却一直是稀缺品。

正如乔布斯所说,“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

继续随波逐流,还是活出自己。路就在脚下,你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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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钢锯岭”锯断教会(冯伟)
原创 2016-12-21 冯伟 OC举目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6.12.20


  一部《血战钢锯岭》,让我这两天看了至少十几篇基督徒影评,从左到右,从褒到贬,两极分化,甚至争将起来,火爆异常。写一点文字,不是影评,而是对此电影在基督徒圈中引发现象的感想,供读者参考:

首先,这部电影从正面强调信仰—对基督和圣经的信仰,在好莱坞商业电影中实属凤毛麟角。据说在国内放映,广电局只删了30秒。相信这部电影对于使更多人愿意了解并寻求基督信仰一定有帮助。不要因为电影主角的宗派背景和个人信仰,就否定这部电影。毕竟它只是一部电影,不是信仰教导。

每个人有各自的视角观点也属正常。但为了一部电影,众基督徒争将起来, 甚至有人口出连外邦人也不当讲的话,让人看不到基督。如此轩然大波,高兴的除了撒但,就是电影发行商了(从这点上讲,这部电影很成功)。

同时,影片主人公所持的安息日会信仰,确实是有很多错误。有人认为是异端,有人认为是极端。今天有些安息日会传道人和会友在回归圣经上,已从原有的坚持有了很大转变,这点要感谢上帝。但无可否认的是,今天仍有一些安息日会,持有比较极端的观点。

我希望观众不要把电影主人公当年的信仰和电影艺术表现,完全等同于圣经教导。至于他的和平主义/反战主义思想,是很个人性的,与他的经历背景有关。我们可以钦佩他对信仰的执着,深受感动,不少弟兄姐妹也因此反思自己当如何真诚地活出信仰。但我们对主人公所信的内容要加以分辨。

关于基督徒拿枪、自卫、战争等议题,应合乎中道。圣经的教导是很平衡的。 主耶稣讲过要“收刀入鞘”(《太》26:52),主耶稣也讲过要“卖衣服买刀”(《路》22:36)。 什么样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什么样的是非正义的战争,应当回到圣经的标准。

任何情况下,战争应该是最后的选择,上帝是不断给人机会施怜悯的上帝。即使对迦南人,也是在他们罪恶盈满后才采取战争手段(《创》15:16)。另一方面,即使是为上帝争战的勇士,“合神心意的人”大卫(《徒》13:22),尚且因为流人血太多而不能为上帝建圣殿(《代上》22:7。应该不是因为战争本身,因为上帝也争战,而是因战争中人的行为与血气)。这是很重要的鉴戒。

最后,这是一部电影……把电影当电影看吧!这电影讲到一个信耶稣者的真实领受和经历……把个人的领受和经历当个人的领受和经历看吧!电影艺术的表现很有感染力,因此这部电影对正面宣传基督信仰,会很有帮助。

电影艺术的表现很有感染力,也会让人入戏太深:或者误把主人公个人的信仰执着等同于真理,而失之偏颇;或者用自以为是的真理,对一部戏无限上纲,大加挞伐……真应了圣经的话:我们都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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