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楼ch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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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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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到以前年度的红利所得,从会计角度,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未计入“投资收益”,但从税法角度,按成本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所以在在做清算表附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时,在会计投资收益一列不填,但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的免税收入一列填列,这样电子表格自动会调增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同时在免税收入一列调减,最终还是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这时企业需提供子公司利润分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