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rystal妈妈
(没有心情就是好心情)
发表于 2014-10-1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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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农村个人土地证 新进展
公公/婆婆/老公/我,四人户口在浦东一处私房内等动迁.私房有农村个人土地证(无房产证),土地证拥有人依次是公公,婆婆,老公
3年前公公过世.
目前我们要将 (未成年) 女儿的户口从浦西一处商品房中迁出,迁入私房内.(户口里3人当然一致同意) 浦东的某派出所不让迁入.原因是:土地证拥有人---公公已经死亡!
将土地证拥有人改为婆婆或者老公,我们女儿的户口才能进入.问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哪办理?她回答:不知道!
我打了浦东房产交易所电话,回音是:不办理私房业务!
进展:公证处07年起已不办理私房业务.目前去法院,母子2人打析产官司,要求法院分割遗产,一次次的上交材料,等结果...
话说法院工作人员在职生活过的令人羡慕,9:45大巴将普通工作人员运进法院/10点法院大门开张/老百姓登记入内/10:30工作人员上岗的同时闻到饭菜香/11:30工作人员午餐休息/下午1:30开工/3:30接待结束.
尼玛~~~~~~~他们一天上几个钟头的班哪?
[ 本帖最后由 crystal妈妈 于 2014-10-25 12:5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