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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tang0707 于 2008-12-26 09:51 发表
不开发票,没法确认收入的.我觉得LZ是位很有实务经验的会计,想的办法比较稳妥.
LZ是增票转普票,明年普票再转增票,你实际应当确认的纳税义务就是今年的12月,你这样一转等于是延后到明年1月了,对你对对方都是需要隔年冲帐,而且金额涉及上千万!税务所难道看不懂么?你缴销发票重新买的时候那些人精不会问么?
另外我个人认为:
1、税前不能抵扣的话,全额入固定资产,折旧数字不也多么?最后入费用了不是还是抵减所得税么?
2、税前抵扣增值税后,剩下的部分入固定资产,那固定资产的原值比不抵扣少了,每个月的折旧数也相应少了,入费用的数字也相应少了,最后利润的数字自己去想了。
3、一个是免17%的增值税(还是销项减进项),一个直接入费用抵减当期利润!
怎么操作合算还是要计算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