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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真实),您会怎么想?(终结)

回复 198#nick54 的帖子

如果当初那么清楚,就不必这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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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残疾都有能力抚养孩子,你呢?如果你要孩子房子也有机会要下来,有地方住了你还怕养不活孩子吗?男方的房产权利折抵孩子的抚养费,当然这一切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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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这男人到底是怎样的可恶让楼主如此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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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1:35 发表 \"\"
如果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私心的话,女方在选择男方当初的出发点就只有一个:在上海立足。 就这点私心
为了一个上海户口?
你真的是想的大错特错了.
只有依靠自己,无论是那个地方的人,这才是最根本的立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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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我是西瓜 于 2009-5-31 12:11 发表 \"\"


既然如此,也没必要找个心理有疾病的人。
正常上海男人多得很。
婚姻是很复杂的事情,这只是LZ单方面在说.另外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只巴掌拍不响.
如果仅仅认为是对方的错,那么痛苦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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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1:35 发表 \"\"
如果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私心的话,女方在选择男方当初的出发点就只有一个:在上海立足。 就这点私心
说得好听是私心,说得难听你是利用人家,那么好,你现在难道不允许人家有一点私心吗?你现在的结果也是一种回报,是你私心的回报,而且,你的私心还种下了一棵苦果,那就是你的孩子,无论你带走孩子,还是让他生长在单亲残疾人家庭,他的幸福是要打折扣的,到目前为止,我才有点了解LZ的无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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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男人到底是哪里残疾?思想?
亦或身体,几级残疾?
如果少了个手指什么的,那没啥大碍的,就不要叫他残疾人了,这个称呼实在有点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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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9#我是西瓜 的帖子

您能把过去的帖子找出来,可见你的关心和好奇心。回复如下:
立足:立足的基本是家,不是指什么户口。婚姻之初的愿望是好的,谁也不是为离婚而结婚。并且,也做过很多努力去维持婚姻,也做过试图感动他人的努力,但,失败了,因为,那种根深蒂固的成见(对外地人的成见)以及后来在她心底产生的反抗和条件反射的厌恶,就使得这场婚姻走到了终点。房子,无法争取,有年老的父母的份额在里面,如果因为这个把父母气死了,那伴随后半生的心理阴影无法抹去,所以,不争 ;至于孩子,如果去争,按照法律,条件好的一方在男方,况且,男方对孩子好,那么,有利于在男方生活。大家说,放弃,是脑袋里长包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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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1#笑妍妈妈 的帖子

小儿麻痹症,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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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3#我是西瓜 的帖子

我说过了,这是个案,女方运气不好而已。这就是命运。本该任命的,可偏偏想挣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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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2:46 发表 \"\"
小儿麻痹症,算吗?
算的吧,看到过很严重的,走路都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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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7#我是西瓜 的帖子

孩子10岁了,想办法要回,不知道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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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2:46 发表 \"\"
小儿麻痹症,算吗?
应该算是很严重的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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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2#wangwang2009 的帖子

即使他的七大姑八大姨也在这个份额里,你也有争取自己的那份的权利啊
这么多年,你的钱不是都挣来给人家了吗?不论这个钱是否用在了你们一家人身上还是人家存起来了
也最起码是你的劳动所得,你连你自己都不尊重还会去考虑谁的幸福
孩子可以不争,可以放弃,那你自己给予孩子的呢,将来会是一个美好的哪怕仅仅是个影象
就目前如果你说的他们家的情况都属实的话,那你别期望有什么好结果,你也记住这么多妈妈给你的忠告
等3年,5年,或是10年后再回过头来看看好了
我觉得现在,你的婚姻走到今天,你的责任占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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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9#fffmmm 的帖子

当初是何等的憨厚,可人家藏在心的小,女方生完孩子就暴露了。并且,疑心病一犯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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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2:52 发表 \"\"
孩子10岁了,想办法要回,不知道可行不?
真要离婚,如果这男人没什么过错,要孩子好像有点残忍。毕竟孩子也是他们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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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2:55 发表 \"\"
当初是何等的憨厚,可人家藏在心的小,女方生完孩子就暴露了。并且,疑心病一犯不可收拾
所以“门当户对”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即使一时的伪装,也抵不过心底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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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4#fffmmm 的帖子

对的,婚姻长久的要素之一,就是门当户对。特别赞成。好多强扭的,或者是千辛万苦去拉郎配的,不如意的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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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是西瓜 于 2009-5-31 13:02 发表 \"\"

我看他们是只爱自己。
自私到极点。哪里有不允许孩子的妈妈一个月多看一次孩子的道理?
他们把孩子当成财产了!
残忍吗?不残忍。让孩子跟着这样自私的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的父亲才残忍。
那男人也许不想离婚,所以才开了这么苛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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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感觉LZ对财产的放弃,除了想及早摆脱婚姻(不想和他及他家人浪费时间搞了),是不是心里还有对孩子和LG这个残疾人的补偿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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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7#我是西瓜 的帖子

他父母好像就这样想,反正,脸上永远没有表情,这么多年了,没怎么看过人家笑,在背后笑没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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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9#fffmmm 的帖子

有这种想法,有问题吗?是不是和常人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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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3:08 发表 \"\"
有这种想法,有问题吗?是不是和常人有异?
没什么问题,只是你前面没讲清楚,所以有些人不理解你放弃财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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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8#笑妍妈妈 的帖子

他父母在背后支招,男的当然不肯离了,否则,为啥这么麻烦?男的要是想离,就不必这样了,女的也不必放弃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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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2#fffmmm 的帖子

嗯,要不是选择离开,恐怕真成神经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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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LZ一定是个有爱心的人,爱情至上的人,当初能嫁他就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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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4#我是西瓜 的帖子

当然想带走孩子,要是能带走,用得着费这么大的劲吗?一审请了律师,法庭判不离。男的怕用法律解决,伤了孩子。拼命要求女方不要再诉,协议离婚,协议的结果,见第一页。这种特殊的情况,真不知道是否要二审再诉?这种官司,赢了输了,都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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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LZ还是放弃所有财产和孩子吧,但不放弃做母亲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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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8#candyr 的帖子

这个怎能放弃呢?除非消失在地球上,我想,在这里的妈妈,没有一个不爱孩子,没有一个妈妈不希望用自己的全部换孩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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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适合你孩子成长的环境我想楼主还不至于离婚吧,
如果要离婚,那说明那环境很恶劣,那楼主怎么舍得把孩子留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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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1#笑妍妈妈 的帖子

如果不是忍下不去了,至于选择离开吗?那时候,真的是精神崩溃的边缘了。分居了,精神状态好多了,工作也顺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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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1#笑妍妈妈 的帖子

有时候在想啊,尽人事,听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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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3#我是西瓜 的帖子

怎么没想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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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31 13:49 发表 \"\"
有时候在想啊,尽人事,听天命了
消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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