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itlietou 于 2009-11-13 21:17 发表 早干什么的呢?LZ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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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yguoguo妈 于 2009-11-11 00:08 发表 上海不会有医院给你做的,是违法的。超过26周后!这个宝宝出来是活的。足月了!你不至于要当杀人犯吧?
原帖由 lili0076 于 2009-11-11 12:43 发表 http://bbs.sh.liba.com/t_13_4796581_1.htm 楼主, 我在LIBA上看到这个贴子, 不知你看了怎么想。我觉得你对事情考虑不周,怀了孩子了, 搞不定了想引掉, 为了引掉孩子又想能不能假离婚。这都是很谨慎的事情啊。 ...
原帖由 扬扬妈咪 于 2009-11-8 20:20 发表 杀一个已经活生生的亲生孩子,和工作哪个更重要? 如果失去工作是不能承受之重,为什么要生二胎?
原帖由 昱辰妈妈 于 2009-11-9 01:45 发表 如果您最后决定不要这个孩子的话,能否把孩子生下来,让我朋友领养。她住加拿大,家境很好的,就是无法生育。夫妇都是中国人。
原帖由 轩轩儿的妈 于 30-11-2009 00:14 发表 我在深圳待产,谢谢姐妹关心.
原帖由 轩轩儿的妈 于 2009-12-10 19:08 发表 女孩,7斤5两2.
原帖由 凡士林 于 2009-12-10 22:25 发表 这个女孩是在旺旺上各位MM的呼盼下留下来的,取小名:旺妞或者叫旺儿,有意义的。(仅供参考)
原帖由 牛娃 于 2009-12-10 22:45 发表 叫旺妞儿,多好听啊。